政策资讯 | 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第 94 问
事业单位承接代建制项目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一)
事业单位承接其他政府会计主体代建制项目时,应当设置“代建项目”科目,并与建设单位相对应,按照工程性质和类型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对所承担的代建项目建设成本进行会计核算,全面反映工程的资金资源消耗情况;同时,在“代建项目”科目下设置“代建项目转出”明细科目,通过工程结算或年终对账确认在建工程成本的方式,将代建项目的成本转出,体现在建设单位相应“在建工程”账上。
事业单位承接代建制项目的,主要涉及以下业务的账务处理:(1)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项目资金;(2)工程项目使用资金或发生其他耗费;(3)按工程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或年终与建设单位对账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并转出;(4)确认代建费收入;(5)项目完工交付使用资产。
本期主要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项目资金、工程项目使用资金或发生其他耗费,以及按工程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或年终与建设单位对账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并转出的账务处理进行说明。
一、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项目资金
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项目资金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二、工程项目使用资金或发生其他耗费
工程项目使用资金或发生其他耗费时,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代建项目”科目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工程物资”“累计折旧”等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三、按工程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或年终与建设单位对账确认在建工程成本
按工程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或年终与建设单位对账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并转出时,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代建项目——代建项目转出”科目,贷记“代建项目”科目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明细科目,同时,借记“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等科目,贷记“代建项目——代建项目转出”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例:X事业单位承接某行政单位一项代建制项目。20X9年1月,根据合同约定,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2月为该项目使用一批工程物资,价值15万元,支付项目建设的相关建筑安装费用15万元。3月按工程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30万元。(单位:万元)
(1)1月收到建设项目资金
借贷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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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 银行存款 100 |
贷 |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100 |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2月使用工程物资
借贷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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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 代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0 |
贷 | 工程物资 15 银行存款 15 |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3月结算工程款
借贷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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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 代建项目--代建项目转出 30 |
贷 | 代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0 |
借 |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30 |
贷 | 代建项目--代建项目转出 30 |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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