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比较喜欢中国某些作家写的小说,因为他们写的书场景都十分生动,幽默之余又让人深思,即便看的时候也有点不舒服感,但是那种不舒服还是属于积极的,大概姜戎写的太好,让我大开眼界了吧。
第二章的重点是讲述陈阵第一次遇到狼群的场景。用他的话说“他相信任何一个汉人经历过那种遭遇,他的胆囊也不可能完好无损”,这句话说明了第一次独自面对狼群时他的害怕,那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这群狼的前菜,拿来塞牙缝的了。陈阵虽然作为主角,但是更多是为了衬托蒙古草原人民和草原生物的英勇,因为在这种场景下,作为一个没有草原生活经历的汉人来说,他真的太懦弱了。
我个人呗毕利格老阿爸的睿智和大青马的冷静沉着所折服。老阿爸估计也猜测到陈阵可能会抄近路,所以千叮咛万嘱咐。大青马在岔路口的时候,尝试阻止陈阵抄近路,“大青马急急忙忙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作为一条熟路的马,它真的很有灵性(估计是孤独久了,我对动物的好感都比对某些人的好感多… 🤐),在冒险过程中,“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碟架盘的杂技高手”,大青马深深了解自己面临的蒙古狼的危险程度,如果慌乱只会死得更快,所以不如装作没看见一样走过狼群,除此之外,我还是很佩服作者的描写手法,“挺”、“控”两个字将大青马不慌不忙镇定自若的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
陈阵最后用马镫声赶走了狼群,我承认他也十分勇敢,但是对比起草原的人民,他简直是弱爆了。
第三章说的是毕利格一家守羊杀狼的故事。
嘎斯迈真的是“英勇与美丽”,狼的力量比她的力气还大,她为了守护羊群而把生命置之度外,作为队长的尽职尽责。巴勒的气势和在女主人面前的撒娇姿态,真是感叹人与动物的那种信任。毕利格允许狼杀羊,他的确够睿智,
草原人民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