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能够理解作家重新创作的原因了,很难有第一次写的心情。写作,在每个时刻都有不同的想法。但,如果,这对我很重要且值得去记忆。边听易烊千玺哥哥舞蹈背景音乐边写自己的日记。离开学还有两个星期,必须准备一些东西了。时间让我成长的痕迹记录下来。
千玺哥哥参加放开我北鼻2时录制的节目。温柔的小哥哥小孩子都很喜欢他,对待每个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同。
苏式苏音。小葱花我很喜欢,太可爱了。总体表现非常的有教养。
看到一段话,现在都觉得挺有意思,"他养猫画画练书法,练舞rap架子鼓,摄影摄像学泥塑,去美国开飞机,去丹麦骑单车,绿皮火车登雪山,没事闲逛博物馆,他人生套餐这么丰富而豪华,应该只是抽空当了个明星吧。"
这种喜欢是他的光芒会照射到你,让人想要努力去靠近,我会把你和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联系在一起,所以我想尽量去看一些好的东西,想体验你体验过的美好,这是我努力向前的力量,在喜欢你的过程中我我希望自己是在前进的,这就是最大的意义。像这首温柔的歌“我就做千万中的某某,到你所有以后。”
喜欢他,佩服他的是默默而倔强有态度的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清楚的明白自己所追求的。记得刚出道时,很多人都没那么喜欢千玺,然而时间久了,一个好家教,一手好毛笔字,一口标准的英语,待人接物的礼貌态度,对弟弟妹妹的百般宠爱,开口就是某某老师、您,一低头就成了九十度的弯腰,更有那低调内敛的沉稳个性……不得不说,千玺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的努力,时间都知道!我是千玺的粉丝。
始于才华,忠于人品,陷于颜值。喜欢,就是只要想起你的脸,就能再努力一把的力量,做优秀的人,去见你。想跟您说声:易先生,你好啊!——玺欢易先生的小姑娘:我会努力追上你。
之前有刷B站的习惯,刷到了新兰CP。这句话戳到了我的泪点。是新一对小兰的表白:因为我喜欢你,我比地球上的任何人都喜欢你。粑粑麻麻从小就分居了,小兰便从小和粑粑生活在一起;因为从小就开始做饭,后来彻底留住了新一的胃。跆拳道让小兰的身材很美呀。新一很喜欢。
哈哈哈。
愿自己慢慢能够成为像小兰那样独立温柔,坚强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