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久了,我已经忘了第一次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在哪儿,是多大年纪了。但我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小说时候,被八重樱下这四个字吸引时的心动了。就像是某一个生日时收到外包装精美的礼物一样,欣喜着,悸动着,期待着。
和这种情感有所关联的,是高中的记忆。大约也是那个时候看的吧。每次看到郑桑穿着黑色的结婚礼服,在漫天樱花里向每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递上玫瑰的时候,我脑海里总会浮现黄昏下的高中教室,被阳光染成金黄色的短发女孩,穿着马海毛的长绒绒的月白毛衫,弯着眼睛的对着我笑。
高中的晚上是要读晚自习的,一上就上到晚上九点多,城里的孩子会在下了晚自习后结伴骑车回家,按照城东、城南、城西三个方向归为三类。我那时候就很磨叽了,下课铃一响,大家哄然而散,我则不慌不忙的继续写我的字,待楼道里安静下来些,我才收拾书包,下楼去骑车。可见我的孤僻,是打小儿就有,与生俱来的。
我家在城中心,离得近,同路人少,我就习惯了一个人回家。
直到前桌的丁兰在车棚里喊我,说一起走啊。我才开始有了一个每天同样磨叽到人走完的同路伙伴。那时的我正是才气爆发的时候,梦里的女孩总是长发飘飘如水双眸的娇羞女子,从不似丁兰这般剪着短发叽叽喳喳快人快语的假小子。于是,班里背后开始有传言说我和丁兰搞对象的时候,我还不屑一顾,觉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我才不会喜欢她呢。
你看,高中生的爱情就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我喜欢就全世界都喜欢,我不喜欢全世界都要不喜欢才对。
但流言并不影响我们继续同路。而我在问到这个问题时,丁兰大大方方的回答也让我对这个女孩子刮目相看。她说『听她们说呢。自己喜欢就行,活在她们嘴里不得累死啊。』率性而为,在那个年纪,真的是件很酷的事情。
拐到建设大街的时候,丁兰就会让我唱首歌,一般唱完歌,我们也该分开走了。那会儿没有『麦霸』一词,我是当时的『点歌机』,除了黎明和郭富城,当时的流行歌星随便点。丁兰每天都准备好了歌名儿让我唱。十点钟的建设大街闲得空旷而宽广,我的声音撞在两边的商铺墙壁上再反弹回来,仿佛有人合唱。每天晚上的建设大街路口,都是我的演唱会舞台,而丁兰是我唯一的听众。
晚上,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同路伙伴;白天,她是第一排的学习妹我是最后一排的捣蛋生。我有时候都觉得尴尬,我们晚上一路欢笑不亦乐乎,可到了白天,就装作陌路一样不说一句话。那时候的小孩子啊,欲盖弥彰,又是多么可爱。
高二的时候,班里流行传纸条。
早晨早自习,丁兰来得晚了点,从后门进来,路过我桌角时候,小手一划,桌角就留下一个大大卷的小包装盒。紫色的,四四方方的盒子,边角已经被揉搓得见了白色的毛毛。拆开来,里面是首席慕容的小诗。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那是我凋零的心
是用蓝色的钢笔抄写在绿色格子纸上的,字体方正娟秀,笔画清晰。
我看了好长时间,每次看,心里总扑通扑通得,难以平静。一整天都沉浸在席慕容给我营造的朦胧的美好中,不能自拔,连大大卷的香味都那么甜美诱人。就像揣着一件刚买回来的变形金刚,看得爱不释手,急切的想分享给同伴,又怕同伴看到抢了去,拿起撂下的始终放不下。
吃完晚饭的晚自习前,我写了一个斟酌了许久的纸条,塞进空了的大大卷盒子里,故意从前门出去的时候,不经意的拂在丁兰的桌角。临出门时还回头确定一下她是否拿到,结果正对上她的眼睛,又圆又大的晶晶亮。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我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但是,席慕容的诗就应该有这样一句接在最后的。好像这样接上了,那段感情才完美。
高二的日子还无忧无虑,白天的纸条悄悄传着,晚上的歌声依然飞扬。
班上的流言也甚喧尘上,说我和丁兰是一对,在搞对象。心虚的我们当然不能承认了,于是,丁兰拉了她的同桌加入我们晚上回家的队伍,我也拉了我结拜的兄弟小胖晚上结伴而行。四个人的队伍并排骑在晚风中,笑声依旧,歌声仍洒在每晚道别的路口。
整个高中,我们就这样一起同行却又拒绝承认在谈恋爱。90年代末的小城里,风气仍然是守旧的,早恋的都不是好孩子,尤其是女孩更甚。越是心里喜欢,白天就越要装着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但忍不住的,是自己的目光流连。每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都佯装在看认真听课看讲台,其实目光早就飘在了第一排的丁兰身上。阳光穿过她的头发,落在她的毛衫上,泛起蒙蒙的一圈柔光,是这世界上最动人的风景。我甚至能够看到她脸上细细的小绒毛,披着暖黄色的光线,无比圣洁。
还有半年高考的时候,小胖偷偷跟我说,他一直喜欢丁兰,问我是不是也喜欢她。
我说不,我不会喜欢丁兰的,因为她不是长头发。小胖放心的点了点头,央求我帮他写一封情书,向丁兰表白。
我满口应下来,接了小胖精心挑选的信纸,信纸还香香的,上面洒这金粉做星星。提起比,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心里一阵酸楚,像是非要把心爱的玩具给了别家孩子一样的难过。
在小胖期待的眼神下,我艰难的写了亲爱的三个字,心里陡的一抽搐,鼻子一酸,眼泪就噙在了眼眶里,视野一片模糊。
最后这封信是在我抽了小胖三根石林的基础上才写完的。折起信纸放下笔,心里脑子里都是空的,空得让人疼。
小胖递了情书之后,丁兰就改了晚上回家的路线,再没跟我们同行过。过了几天,小胖自己跟着丁兰走了那条绕远的路回家,撇下我一个人还执拗的自己走。一个人唱一路上有你,唱一路。
随之而来的高考压得人喘不上气来,除了备考,生活中没有一点阳光。我索性住了校,不再回家。晚上借着手电继续背历史背地理。
考完后的七月里,我收到邻居学妹带来的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张电影票。学妹说,是泰坦尼克号,丁兰给的。
学妹来的时候,小胖正跟我一起打忍者龙剑传。我忍着砰砰的心跳,淡然的哦了一声。装作随意的把信封扔在了茶几角上。那天晚上特别背,我卡在boss前总也过不去。小胖烦了,站起来要回家,走之前下巴指指茶几问我,你去不,他也是一脸的淡然随意,但声带的颤抖出卖了他的心。我心里疼得厉害,真的舍不得。于是空气戛然而止,尬在那里。脸皮薄的我心一横,嘴里吐出两个字,拿去。
小胖拿着信封屁颠屁颠的走了,我一个人打了一夜的boss。
后来,泰坦尼克号轰动全国,我跟父母在家里电视前第一次看,从jack和ross拉着手跳舞开始,我的眼泪就没有停止过。一直的流,一直的流。
再后来,就再也没有后来了。直到现在。
回忆就像藏在地窖里的酒,藏在心底慢慢的酿着,久了就酿成独有的味道。赶上某一天,你不小心碰开了酒塞,味道便弥漫出来,令你沉醉一晌,醒后泪流满面。
好了,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一个伤心人会牵出一群伤心人。我们说,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致经典的《八重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