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真实?
1、把“事实”误认作真实。
所谓的事实,就是客观存在且无倾向的事物。
比方说,“我活了八十岁”,这句话就是事实。
比方说,“学员们正在教室听课”,也是事实。
如果把有倾向的事物,看作是有色有味的,那么事实就是无色无味的,中性的,不偏不倚的。这恰恰是人们对生活事实不满足甚至不满意的地方。
比方说,“有人把车子朝路边开,撞死了一个女子”,如果警方只给你上述的事实描述,你会满意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它太客观,太无倾向,或者说只是事实而已。
可是,你最想了解的,当然不是案件事实本身,是想了解隐藏在案件事实背后的动机,即那人为什么要开车撞死他人。
如果警方第二天披露,“驾车的人与女子有过恋情,因情生恨”,想必你就会释然许多。
为什么动机会令你释然?为什么案件判决中人们会竭力寻找作案动机?这就牵连到了“真实”,所谓的真实是指赋予事实合理的倾向或意义。
上述案件中的动机,就是隐在案件事实背后的真实。说到这里,你大概看出,要想让事实开口说话,人们必须赋予事实以倾向或意义,只有那些合理的倾向或意义,才配得上用“真实”一词。
很多时候,人们出于自私,会把真实之外的一些倾向或意义,故意赋予事实,我想,除了怜悯背负着这些倾向或意义的事实,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称它们为谎言或偏见。
因为生活事实本身不具有推断的逻辑和能力,本身产生不了倾向或意义,除非由人来赋予。苏格拉底之所以会说,不经过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大约也是出于类似的理由。
比如
事实:我活了八十岁。(无倾向)
真实:我活了八十岁,还看不透你?(有合理倾向)
文学中还有一类“事实”,你不靠想象虚构它,它就不存在,我把这类虚构的事实,叫“事象”。
渲染
所有渲染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事象负载一些意义。你打开这本书读完,这些意义可能就浮上心头。
事象负载的意义,当然不止我列出的两条,也不会止于目前已诠释出的意义,永远有待未来的读者,不断去诠释、发掘。
所以,作家遭遇“生活事实”时,为了文学需要,如何把生活事实变成“事象”(虚构的事实),再用文学手段,让事象负载一些意义,来达成“文学真实”。
文学真实要比新闻或科学真实,神秘得多,让读者找出作品的唯一解释或意义,倒会让作品显得不真实。
没有作家会认为,去发现作品的唯一含意,是令人鼓舞的事。文学真实的价值恰恰就在,关闭了通向唯一解释的通道,打开了多义、朦胧的大门。
中国的《红楼梦》,也不可避免成为这样的诠释对象,红学的存在等于肯定了《红楼梦》内涵的多义,和永远的“说不完”。
作者心中当然不会有唯一的“中心思想”,他写作品时,触及的真实是多重的、立体的、复杂的,他并不知道语文老师,会把哪种真实规定为作品的唯一真实。如果学生们长期这样总结作品的中心思想,久而久之成了阅读的习惯,这就等于让他们离开了文学。
二、多重主题与单一主题
1、简化主题
把作品的多重主题,简化成单一主题,不只来自语文老师要考试的苦衷,也来自评论家要评论的苦衷。
甚至一些作家,为了快速把写作带入丰富立体的作品世界,也会暂时采用简化策略,暂时为作品只构想一个主题,借助这个主题的牵引,进入比主题更立体的作品世界。
比如,余华写《活着》时,就采取了主题先行的策略,有一天他脑子冒出了“活着”二字,他明白可以下笔了。单一主题只是进入作品世界的入口之一,一旦进入了作品世界,作家的所思所想,就会被人物或意象左右,领他入门的那个主题,常常也就死了。所以,写作中作家背叛初始主题的事,常常发生,几乎是写作的常态。读者会发现,《活着》也把读者带入一个多主题的世界,与余华当初的主题设想并不一致。
很多时候,作者并不知道,不是写作之初的设想,把人物带到了这个结局,是写作过程改变了小说进展和人物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