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家好,我是康健合璞,之前两篇文章聊了《长城》电影对社会的影响,网友们很多评论,回复慢了还请多谅解啊,也可以看出大家是很喜欢我们中国主流文化的,那今天咱们就来说一说中国的蛊术。
所谓的蛊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先从甲骨文中来看一下,蛊字的甲骨文是什么样子。
通过观察,就能很明显的看出,是一条虫放在器皿之中,《左传》中有说到“皿虫为蛊”
后来呢,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大乱,我们的蛊术就开始迅速发扬光大了,在我们的《搜神记》中有记载这样的一个故事:干宝的伯母跟一个宠物店老板娘吃了顿饭,回来之后吐血不止,差点死了,干宝通过调查取证,得出结论说,这家人养的不是一般的狗,而是【犬蛊】,犬蛊与常见的虫蛊不同,更像驱役怨灵、豢养妖怪,但不知何故,犬蛊在中国没有发扬传承下去,倒是在日本受到非常大的欢迎,演变成了【犬神】。
日本人祭炼犬神的方法,也是相当诡异,首先:把狗埋在土里,只把狗头露出来,在狗面前摆放美食,令狗垂涎而吃不到,等到狗的怨念培养到最大化时,再一刀斩下狗头!强大怨念生成的狗灵便会附在术士身上,供其驱策。
魏晋时期后来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多,就连正史中都出现了类似的记载,《宋书·卷八十一》记载,南朝刘宋大臣,顾觊之任史部尚书时,国内出现了一件奇案,有人喝酒后生病,腹痛如刀搅,然后吐出十几枚蛊虫,临死前嘱咐妻子,要她剖开自己的肚子查看病症,死后妻子切开他的肚子一看,发先脏腑已经完全碎成了渣,可见蛊毒之烈。
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之后,官方甚至都写进了律法,汉朝时期的《贼律》有这样写到: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唐朝时期的《唐律疏议》中提到:诸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不仅一律处以死刑,从北齐到隋唐,律例还把蛊术列入【十大恶】与谋反、弑父杀母之类大罪一样,不允许被赦免。
今天谈及蛊毒,第一个想到的可能就是苗疆苗族等等,实际上,巫蛊曾肆虐浙江、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官修正史《隋书·地理志》之中这样写道,特别点名江西宜春,养蛊之风尤甚。而且呢,蛊的种类繁多不胜枚举,基本上每一种毒虫都可以制成蛊,比如蛇蛊、金蚕蛊、挑生蛊等等,其中又以金蚕蛊最毒,中了金蚕蛊的人,不仅难以救治,而且死后的魂魄也将成为施术者的傀儡,以供驱使,宋慈的《洗冤集录》还专门讨论金蚕蛊致死,尸体特征的条目,可见当时放蛊杀人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杀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