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叔是一个很牛逼的人物,因为长相老成而长期被人称呼叔叔,渐渐地人们也就忘记了他的姓名,都只知道他叫王叔叔,连手机通讯录里也不约而同地记成了这个名字,好像他原本就姓王,名叔叔。
其实我从来也没觉得王叔叔长得有多老,也许是因为我一直以来阳光少年青春明媚的心态造成我看任何人都是我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直到有一天王叔叔的朋友在网上发了一张照片,我心里细思:“咦,王叔叔昨天又喝大了吗。”
那是王叔叔大张着嘴、瞪着眼睛对着镜头的样子,照片是晚上照的,闪光灯把他本来就略显成熟的苍老打出了更多的褶子,绿色的后期效果下,他对着一个不知装有何物的笼子,像极了一只想偷鸡却被抓个现行的猴子。
后来偶然翻网页的时候,发现王叔叔回复了那张照片:
“你可不可以不把小学的照片拿出来晒。”
网页上他的头像还是他高中时销魂斜刘海的样子,摄像头从左前方四十五度角打下来,闪亮了他微翘的嘴角,这张头像到大二时他才换掉。
我算是高中时就认识王叔叔了,不认识他之前也早有传说。
我们读的高中好好歹歹也算名校,名校自然出奇葩。我对母校最深刻的记忆莫过于课间那十分钟的时刻,那时我们读了高二,从新教学楼踢到了老教学楼,老教学楼是一个四合院形式的四层楼房,中间的天井好像是用来当个小池塘,但是从来没掺过水,后来就默认为足球、羽毛球、摔跤场了。教学楼从下往上依次是高一、高二尖子班、高二屌丝班、高二文科班,所以天朝教育里文科始终是最高贵的。天井的运动场理所当然是高一同学们的地盘,我们也经常伏在栏杆上看着下面的青春年华感慨岁月不在,偶尔也默默地往下面的脑袋上吐点口水然后装成很忙的样子离开,这些都是豆蔻年华常干的事情,同时少年们也向往双节棍,就像少女们向往欧巴一样。
中国有两个人把武术文化推向了世界并发扬光大,一个是李小龙,一个是周杰伦。直到我大学时还看到夜深人静的体育场还有人偷偷摸摸地甩着链子,我不禁怀疑不止我一个人高中毕业证没拿到就跑来读大学了。
后来我大二时终于高中毕业了,这是后来说的笑话。
那是一名高一的小伙子引起的风潮。
那天课间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在教室里默默地装着忧郁,突然听见教室外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深沉如我也无法按捺,我的直觉告诉我:“有大事。”立马起身,突破人群直逼现场,只见天井中心,一位赤膊的瘦弱眼镜小哥,扎着马步手握双节棍虎视眈眈煞有介事,他的对手是一名好像没睡醒的少年,手里提着几个塑料瓶,有一个没一个地往他身上丢,丢完了又捡,捡了再丢。
那名赤膊的少年却像蓄势待发的猛虎,面对频频丢来的水瓶毫不动容,等到十拿九稳时才猛然发力,一棍甩去把空瓶打得老远,然后没醒的少年就慢慢去捡回来,赤膊的少年还保持着发力的姿势,目光与眉间仿佛已经打破了东亚病夫的牌匾。
每当他打出一个瓶子,环绕着他的三层楼便爆发出一阵叫好与掌声,渐渐地观众们并不满足于单纯的观赏,纷纷自主地回教室捡起了自己不要的瓶子,从二层、三层、四层楼上丢下,赤膊的小哥也不避讳观众们的谢意,努力地击打每一个瓶子,管他打中没打中,观众们都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样的活动没有持续几天就被叫停了,是管我们高二的年级组长去把小伙儿的双节棍没收了,我们私下里都指责年级组长越权去管高一的事情。
后来这样的风潮又出现了,因为小伙儿改打羽毛球,并且专职计分,扎着马步,左右手代表两方的分数,手指挺得像在骂天。
后来羽毛球也被叫停了。
再到后来,天井里荒凉了,成为了第二教学楼的是非之地。
我想了想,也许喜欢乱扔瓶子才是中国人的最大劣根。
王叔叔也是这样的一个神话,不过他攻的方向不一样,比较屌丝而单纯:吃。
学校后门有一家过桥米线,加米线不要钱,我曾与班上转来的一名体校生曾在那里进行过一场厮杀并且以我吃了五碗,他吃了七碗并且表示今天八分饱就够了的结果惨败。最后那家店垮了,想想也是,不要钱的东西放在我国五湖四海没有不垮的道理,但我听说最多、赞成率越高的原因还是:王叔叔。
那时我还没有见过王叔叔,或者见过而不知道他的名字,也可能像所有人一样把他存在了电话里而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具备吃垮一家店的能力,那是需要何等的魄力与不要脸才能不断地叫老板一碗一碗地给他盛上来直到老板全家黯然哭泣,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直到有一天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与我共同进餐的友人向某个方向热情地打了个招呼:“王叔叔!”
我转头看,那个人拿着两份餐。
销魂的斜刘海,颓废的眼神,踩烂的裤腿与匡威平底鞋,这样的形象实在不能符合我常识中的大胃王。
我与王叔叔自然不是因为吃才成为朋友的,完全因为是误打误撞到了大学成为校友,我还记得那个毕业的夜晚,我请两位失意又没带钱的友人吃串串,天真的我以为六十块钱就是大款结果趴在了桌上等人来送钱赎人,第二天我才想起来好像吃饭时遇见了王叔叔好像还存了号码,于是一个电话打过去。
“喂王叔叔昨天吃饭我是不是碰到你了。”
“啊对啊,你多开心我们以后是校友了哦你还把我名字叫错了。”
我都记不住名字我开心个毛啊。当时年轻如我会这么想的。
年轻人又横又孤高,表面像个抹油老板的,心里也始终装着一份纯而炙热的口水想吐到每一个世俗的人脸上,那是一种找不到理由的桀骜,你却只能当他是个路人一样默默承认他的存在。
大一时候,我们的宿舍楼存在着一个被我们称为六楼半的地方,是从六楼到天顶的楼梯间,天顶被封死了因为听说以前有人跳楼,一开始是由我组织在这个地方喝酒喧闹,后来只剩下了我和王叔叔两个人,尤其是王叔叔失恋了那段时间。
十月末的时候,六楼半风很大,我学王叔叔一样把衣服脱了打赤膊,好像很爷们儿很牛逼的样子,王叔叔搭着他的斜刘海看手机,失恋了的他像一头斗输了的牛。
王叔叔的刘海已经不知道几天没洗了,看着都能数出来有几股;王叔叔的牛仔裤该换了,脚后跟已经看不出来去过哪些地方;还有他的那双匡威,也许它比我更清楚我的朋友到底都经历过什么伤。
我打了个抖,六楼半的风突然吹猛了起来,我看看王叔叔依然盯着手机巍然不动,我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