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你:15岁上北大,38岁却沦落到一个湖南小地方,变成了小镇青年,会不会太可惜了?
罗毅说:现在我的生活很好,史宾诺莎还在小镇磨镜片呢,姜子牙70岁才出山。(注:史宾诺莎是一位著名的荷兰哲学家,写过《伦理学》、《笛卡尔哲学原理》等著名著作,他在24岁的时候被驱逐出境,于是他在一个小镇磨镜片,同时思考哲学。)
一句话,暴露出罗毅的才华,不仅有才华,面相还酷似王祖贤,有时候又像范冰冰。
他还说:“我前面38年人生过得不如别人,就那么简单,不如就是不如,我承认,以后几十年也未必能和别人持平或超过,但我已经不把这个当重点了,我要的是活着的过程,能体验各种事情,无论输赢经历了就可以。
01. 十五岁考上北大
罗毅从小就很聪明,出生于湖南的一个小县城,在他小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比同龄的小朋友懂更多的天赋,学习东西的能力非常强,说过目不忘也不为过。
1996年的时候,罗毅刚刚15岁,跳级考上了许多人梦想中的北大。
他说:我曾经是一个野才,会做难题、怪题、偏题,却不会做普通题。在中学的时候,就开始阅读最新的西方纯学院人文社科文献。如同空中花园璀璨夺目,却基础不牢,现在人到中年却还要补常识。” 末了罗毅说,罢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02. 和汤唯一起做志愿者
罗毅当年有多著名?和木子美通话录音成为全球最佳播客,和汤唯一起做志愿者,最早期的《阴道独白》,也有罗毅参与的身影。
2004年,汤唯成名前,罗毅和汤唯在中戏北剧场做过15天的志愿者。当时汤唯给他的印象是:很利落,但是也没有气质好的超出普通人的范围,没想到她日后会大红大紫。不过娱乐圈不稳定,未来怎么样不好说。
当年红极一时的木子美曾经和罗毅有过通话,录音放到博客上以后,被评为了全球最佳播客。(木子美是一名编辑、网络作家,广东人,成名大作是《遗情书》。2003年开始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性爱日记,尤其是与某摇滚乐手的“一夜情”细节,而“一炮而红”,形成“木子美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后以“不加V”的名号活跃于新浪微博,并因此出版作品《男女内参》。)
现在很有名的那个民谣歌手邵夷贝,她当年在北大戏剧社排了一个话剧,叫《阴道独白》,后来是非常著名的话剧,罗毅当年还帮过她的忙。
在豆瓣盛行的年代,罗毅在北大有一段非常辉煌又出名的日子。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那个年代的网红。语言复读机,在那个年代销售量非常好,罗毅,恰恰是北大育龙复读机的代言人之一。
在电视尚未普及到小城市的时候,罗毅已经出现在了电视广告上。除此之外,那时候豆瓣还专门有人去问,北大的罗毅是谁?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知道他。
03. 锋芒毕露,前卫又独特
罗毅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前卫又独特。多有个性呢?欣赏他的人非常欣赏,讨厌他的人极度讨厌,比如曾经有一个杂志的记者,知道了罗毅的社交媒体账号后,那个记者追着他在各种社交平台整整骂了好几年。
而喜欢他的人有多喜欢呢?千里迢迢也要给他亲自手写书信,罗毅在寄信人的眼中:是人间四月天。
罗毅的独特体现在他对同志群体的支持和关注上,早在2000年的时候,当一些大学教授还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的时候,罗毅就在《大学生周刊》上发表了5000字关于同志的头版文章,大力支持同志群体。
04. 风华绝代,风情万种
罗毅本人长得很帅气,身高一米八几,气场强大,在他上大学的时候,还有许多高富帅对他表示倾心。如今他出门也很容易成为人群中关注的对象,总有人夸赞他的颜值,尤其是眼睛,虽然,他也偶尔感叹自己红颜老去,青春不再。
云南大学的刘丽辉教授曾经这么评价过罗毅:
在北大。那时,我们常去百年纪念讲堂下的咖啡馆。我们那时比较穷,最低价位五块钱一杯的咖啡,对我们而言,也是奢侈品,从来没买过。去了,就是冬蹭暖气夏蹭凉(有暖气和空调),兼蹭座位(比教室随便)。
但罗毅家庭条件看上去比较好,他一去,就先到柜台点瓶细瘦玻璃瓶的饮料,先仰头喝几口,然后就把自己摔倒在沙发上,歪躺着,大嘴一咧,笑魇如花,真好像电影里演的。他个头又高,腿又长,身段好,还白净,有型,有范,还略带点神经质,不胖偏瘦,脸面如镜,又有棱有角,总是极短的短发,特别精神,毫无掩饰。
那时,他给人的印象,就是这八个字:风华绝代,风情万种。
相比之下,张国荣的风华绝代反倒显得有些拖泥带水,不如罗毅干净利索。
05. 普通人的爱情只能缝缝补补
而关于爱情,他是这么看的,对于大多数水准一般的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有纯粹、深入、长久、专一的爱情的。纯粹、深入、长久、专一的爱情只存在于水准很高、条件很好的神仙眷侣之间。
对于普通人来说,爱情保质期不会太长,某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磕磕绊绊、缝缝隙隙,那就既不能完全当受气包,也不能马上就分手,那怎么办?我鼓励找备胎,适当适度与备胎发展,既不急着让备胎代替原配,也不怠慢玩弄备胎。要等到和原配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能让备胎正式上位。在此期间,对原配也尽心尽力,不因为有备胎就急着抛弃原配。
等到和原配渐行渐远,等到一个临界点,就覆水难收了。正如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的: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完美的爱情需要一气呵成,经不起比较多的摩擦矛盾,而普通人哪里有这么厉害?那只能修修补补、凑凑合合。普通人如果追求完美的爱情,那也只能是飞蛾扑火~不如追求平衡,适度容忍自己的缺点,适当接受爱情的必朽,寻找一条更妥帖的道路。
06. 天才的孤独
我一直拒绝亲密关系,因为我没法和人深入交往,深入交往的朋友终究会谈到金钱和性,而我只会谈所谓的哲学、文学、诗歌,不接地气。
在对生活的敏锐度上,罗毅细腻又能直击核心。他欣赏才华横溢的人,也欣赏脑子活路能经商的人,但也和街头小贩,流浪汉能成为交心的好朋友。而且他对人际关系的内在逻辑很了解,比如,一个爱占小便宜的人,似乎大多数人都不会太计较,但是时间一长,这个人的朋友自然会减少。所以,他从来不在细碎的事情上纠结。
再比如参加同学聚会,他发现男同学喜欢讨论谁混的更好,倾向于认可;而女同学喜欢讨论哪个女生有心机,倾向于怀疑,对于生活的细腻程度,让我想起了当年的一位老朋友,喜欢在朋友圈发她每天观察到的细枝末节,比如街头小贩脸上的汉族,路边玩秋千的小朋友,都很常见,但是这就是生活。
07. 能活就活,该死就死
罗毅说:我什么都不懂,我只懂得享受我现在还存在的资源,没有什么倒霉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现在有什么用什么。愤愤不平的人是在怨恨往事,落落难合的人是不能接受自己,幽怨凄楚的人难以相信命运。能活就活,该死就死。
万相君和他聊完之后,问他,写你的名字,还是取个别名?罗毅说:明人不做暗事,写我名字吧。
万相君期待与大家下期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