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定义在11月5日正式出台,关系到以后的重疾险怎么赔,跟大家有直接影响。
关键点在于,新规规定现在的老重疾险产品,必须在1月31日前全部下架。
所以最后这1个多月,必定会出现一大波产品的下架潮。
但是希望大家,不要看到产品下架就盲目抢购。
最好是了解新规影响后,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及时上车最重要。
新规出台,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用的是2007年的25种重疾,覆盖95%以上的大病风险。但这么多年过去,已经和现在的医学实践有一些出入,所以才出了新版定义。
虽然新定义更合理、更符合当下医疗实践,但不代表对我们更有利。
对比了一下,新定义相比老定义的变化有几点:
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增加了病种
在原来必保的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了3种重疾、3种严重程度比重疾轻一点的轻症,成为以后新产品的标配。
实际上,目前很多重疾险的保障都很全面,不光新增的6种在里面,还额外保其他高发的轻症、中症。
所以新规实质界定的是重疾险病种保障的“下限”,只对一些落后产品起作用(其实现有的一些好产品,早就把新增的病种包含进去了)。
2.部分病种定义变合理
原来的25种重疾定义,有7种跟上了医学的脚步,变得更明确,更合理(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旧版的规定是“实施了开胸手术”,新版明确为“切开心包”)。
16种理赔条件没明显变化,2种变严格了。
所以整体来看,不能简单的说是变严格还是宽松。
不过,现在一些保险公司出了理赔择优的方案,出事了,新定义和老定义哪个对你更有利,就按哪个来赔。
所以,买这些老产品反而比新产品更有优势,因为两边的优势都能占到。
不利影响是,一些高发疾病都降级赔付,甚至不赔了。
高发的原位癌被踢出轻症,以后可能一分钱不赔。
但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加不加,但理赔条件肯定是保险公司来定,是严是松存在不确定性。
新规的3种轻症,以后最多赔30%。这3种都是最高发的轻症,现在有老产品可以赔到45%,买50万保额,生一样的病,以后少赔7.5万。
降级赔付最明显的,是甲状腺癌。
甲状腺癌可以说是癌症里的另类,对于它能不能算重疾,一直是业内的热门话题,现在算是尘埃落定了。
以后轻度的甲状腺癌(占95%的发生率)只算轻症,最多赔30%保额;而现在的产品,甲状腺癌都算重疾,赔100%的保额。
买50万的保额,就是拿50万和15万的差距,(新规实施后的产品)要少拿35万。
综合来看,建议大家最好能拥有一份旧定义的重疾险(“旧版重疾险”买了,也不影响新规实施后再买“新版重疾险”,重疾险是可以多份叠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