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几个月后,才读了电影的小说原著。
17年4月出版,小说的题目已经从之前的《你触摸了我》改为了跟电影同名的《芳华》,据说是冯导要求改的,书中加入了许多电影剧照,都是年轻女孩光彩照人的脸庞和曼妙婀娜的舞姿。
许多电影电视剧热播之后,原著小说就会改头换面重新出版,封面印上男女主角的面孔,用硕大的文字标注影视剧的相关信息,仿佛文字必须依附于花红柳绿的电影剧照才能跳进读者的眼中,徜徉进心里。
我是极不喜欢这样的版本的。文字或跳脱、或沉稳、或绮丽、或淡雅,所给予人的想象,远是华而空洞的影像所不能填充的。将图书用影像来包装,无疑就是对文字的一种华丽的贩卖,就好像你看中了橱窗里的一瓶酒,只不过是因为看上了它莫名其妙的包装,而并不是因为闻到一丝丝醉人的酒香。
2011年出版的《陆犯焉识》,封面上蓝色的墙布背景前,只一只红色皮箱和一顶帽子,便弥漫出一种离愁别绪;2014年出版的《陆犯焉识》,直接用了电影剧照覆盖整个封面,陈道明和巩俐欲说还休的神色,虽不及前者,倒也能符合小说的气质。
2010年出版的《山楂树之恋》就一言难尽了。大红色的背景已经是匪夷所思了,男女主角的头像用极其粗暴的抠图方式抠下来随意地摆在左右两侧,让人严重怀疑美编的业务水平,整本书就像是来自地摊的山寨劣质盗版读物。
回到正题。相比《芳华》,我更喜欢小说的原题目《你触摸了我》。
题中有一个题眼:触摸!
文中一共有两次触摸,正是这两次触摸,彻底改变了两个人物的命运。
一次触摸是发生在男主人公刘峰和他所深爱着的女神林丁丁之间,这一次触摸,将刘峰从至高无上镶着无数鲜花与掌声的圣坛扯下凡间,再扔进了不见底的深渊。
这不过是作为英雄的刘峰在人世间表达情爱的一场仪式,如果是放到其他人身上,那是正常的,容许被原谅的,因为大家都是凡人,都有凡人的情感。但刘峰不行,他不是凡人,他是雷又锋,是楷模,是标兵,是榜样,是胸带大红花被写进红头文件的人,是一尊可以移动的青铜雕像,是所有赞美诗和晚会歌曲的原型,连身体里流的血都比别人更加鲜红。他怎么可以跟凡人一样?怎么可以恋爱结婚?怎么可以用炽热的手去触摸女性的身体?哪怕仅仅是后背。青春的虫子可以在任何人的体内拱来拱去,就是不能爬到他的身体里去。
所以,当人们发现了他作为凡人的真相时,并没有因为曾经接受了他那么多帮助、享受了他那么多福利而同情他、为他辩解,而是纷纷幸灾乐祸、倒戈相向,向他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不管他以前对我有多好,但他始终是另一个物种,吃荤的人如果发现吃素的人跟你一样沾了一点腥,那都是倒人胃口的,不能被原谅的。人们都有这么一种奇怪的心理:越是华美精致的人,你越想看到他鼻涕横流的那一刻;越是圆满高尚的人,你越想看到他露出狐狸的尾巴。
这一记触摸,无疑就是那条早就该露出来狐狸尾巴。于是,人们狂欢了,忘了那些招手即来的帮助,那些习以为常的关心,那些理所应得的接受,沉浸在落井下石的快感中,看!我们成功地揪出了潜伏在革命队伍里的一只老狐狸,他伪装成为乐善好施的绵羊欺骗了我们这么多年。
英雄刘峰的命运,开始急转直下。
另一次触摸,发生在刘峰和来自另一个群落的何小曼(电影中叫何小萍)之间。刘峰的群落,是一个凡人们所仰望的世界,是一个羽化成仙凯歌高奏的世界,而何小曼,又来自另一个群落,既不是刘峰的世界,自然也不是林丁丁萧穗子的世界,刘峰的世界高不可攀,何小曼的世界则是万人唾弃。
何小曼是带着使命而来的,这个使命就是成为大家的谈资,成为大家的笑柄,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消遣,她仿佛天生就是这种体质,不用做任何事情就足以让人们指手画脚。
不知道冯导是不是为了让这种诟病有迹可循,特意在电影开头安排了一场何小曼偷穿林丁丁军装的情节,仿佛有了这段情节,大家对何小曼的态度才有了生发点。小说中却是没有这段情节的,何小曼还没登场,还在她那个冷僻的家庭里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她在文工团的作用了。
一个群体里,总是需要一个千夫所指的对象,需要有一个恶作剧和冷暴力的对象,何小曼的潦草登场,正好充当了这个角色。
何小曼的体臭和她的头发一样旺盛,在汗流浃背的排练室里四处挥散,没有男舞伴愿意跟她搭档,所有人像看到一只流浪猫或者落水狗一般哄然大笑,只有刘峰站了出来,他站到了何小曼身后,用手轻轻地托住了何小曼的腰肢,完成了旋转、托举。
这一记触摸,不过是雷又锋千万件好人好事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微小到不足以被记录在册,但它却被记录在了何小曼漫长曲折的人生路上了。这双手的温度,如同那一身挥之不去的体味和那一头梳理不清的头发一样,深深地扎进了何小曼单薄柔软的身体,扎进了何小曼那颗孤独冷清的心灵。
当所有人都在指责那个凡人刘峰、那个坏人刘峰的时候,只有何小曼,她没有将自己一直承受的嘲讽和讪笑转嫁给另一个可怜鬼,她以她微弱的力量来同情和怜悯这个普通人,她要走了他不想带走的所有奖品,仿佛在刘峰还没有离开之前,就已经积蓄好了所有力量再次降临到他的面前。
小刚导演没有拍《你触摸了我》,却拍了《芳华》,他只是从小说中取走了他想要的那个部分,就好像张艺谋也只是从《陆犯焉识》中取走了他想要的《归来》。
电影中,仿佛所有的喜悲都如过眼云烟云淡风轻,每个人的灼灼青春都吐露过熠熠芳华。四位女主角青春亮眼(对于脸盲症患者,诸如我,是个灾难),连最糟糕的何小曼都没有了那头糟糕的头发,每个人的青春都像山间清凉的风,林间潺潺的水,值得被歌颂、被铭记。他摒弃了主人公们背负的沉重人生,摒弃了那些从一开始便寂寞无闻的暗淡青春。他擅自给何小曼增添了一段在精神病院里的独舞,抹去了高原上的舞蹈和背负伤员成为英雄这两抹何小曼一生中为数不多的亮色。
仿佛是要把何小曼塑造成为同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同样的角色,她们都只不过是那个年代万千文工团女性的几个代表,她们青春可人,她们如歌如诗,她们形形色色却又唱着同一支歌、跳着同一段舞,她们的作用就是带领观众找回那个时代的集体记忆。
小说是蛹。苦难、窒息,悲剧的命运、挣脱不掉的无力感紧紧将每个人缠绕。
正如作者所说: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
电影是蝶。唯美、轻盈,让人忘记了曾经的桎梏和羁绊,只留恋翩翩飞翔的姿态。
动用小说中一段话:那段自由真是甘甜啊,真是滋补啊,乃至后来游逛了大半个世界拥有着广阔自由的我们仍为三十多年前的那段自由垂涎。
岁月本是复杂的剧本,过往的生命长河中翻过的波,涌过的浪,会按照你喜欢的方式一点点被遗忘,被串改,最后留下来的,都是大浪淘沙后熠熠夺目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