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ook is the Property of the Half-Blood Prince.
啧,怎么想也不明白怎么会被翻成混血王子的。呃,除非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翻。
首先,为什么不是王子呢。
因为,教授不会把自己跟王子联系在一起啊。
毕竟,他是一个,连头发都懒于打理的人。
毕竟,他是一个,跟(铂金荣耀)马尔福对照由他引荐的人。
毕竟,他是一个,连对莉莉的爱,都不敢开口的人。
在失去莉莉的全心信任(或者不叫失去,而是他知道自己没有拥有)之后,
教授仅有的骄傲,都在魔药上。
而普林斯,恰恰是巫师界的魔药大佬。
虽然已经在巫师界消声匿迹,但不能否认人们对这个姓氏的推崇。
流着普林斯的血,对一个,十六七岁,除了魔药没有别的资本骄傲的男孩来说,
这就是金稻草好吗?
在我看来,在我想来,教授对自己的父亲,是没有爱的。当然对母亲的爱也不多。
但是毫无疑问地,追求力量的他,理所当然地更重视母亲的血脉传统。
所以,这是在说:
半血的普林斯(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