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第一天,恰逢星期三,是我的劝导工作日,我接待了四对前来离婚的家庭,其中有一对被我劝了回去!但其中的原委却让我觉得很沉重。
这对夫妇是从苏北来苏十多年了,是新苏州人!在园区独墅湖那边有两套房子!当他们两人在我面前坐下时,给我的感觉他们的神态比较亲和,也没有怨愤之态!他们先说的原因是性格不合,女方说,离婚后把两套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主要是怕老公以后要变心,防患于未燃。这个理由总让人觉得牵强附会!男的低着头不大说话,我接着问男的:“那你愿意净身出户吗?”男的点头说是,“那你离婚后,住哪里呢?”女的说还住在一起,现在还能过在一起,主要想把房子过户好!我身旁的另一位劝导员忍不住凑过来说,如果是为了房子过户的问题,犯不着用离婚手段呀,看上去你们也不像是感情破裂的样子!女方支支吾吾的,似乎有难言之隐,男方对老婆的说辞不置可否,只是“嗯”或点一下头表示认同,我们俩用离婚的种种弊端来劝导他们,为了房子过户可以了解相关手续,到房产局去办理!
慢慢地,那女的终于说出了实情,苏北老家的公公患了脑瘤,在医院做手术,问儿子媳妇要钱治病,媳妇说自己也没那么多钱,也不可能卖房去筹钱。怕亲戚们来要求儿子卖房给父亲治病,所以出此下策,用离婚的手段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当女方在叙说的时候,男的低头不语!我们听着女方的种种理由,忍不住问:“那当初你们买房时,父母有没有给你们钱?”回答给了钱,那老人治病你们拿了多少钱出来,女的说:“拿了一万”,我们都摇头,说按现在苏州的生活水平,你们拿一万块钱给父母治病,确实是太少了,说着说着,女的就控诉这公公不是人,对儿子做的事简直不是人能做出来的,拿一万元出来给他看病,已是仁至已尽。后来又说,他们现在不能回老家。亲戚朋友要和他们打官司,还瞎报医院费十万元,那我说你们可以直接去医院了解实际的医药费啊,结果那女的说医院和派出所也会合伙帮他们的亲戚们,我们听着她越来越离谱的原因,心里也大概有了底,重点是不肯拿钱帮父亲看病,动了众怒,亲戚结帮要和这儿子媳妇卖房打官司!“那你们不管生病的父亲,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那女的说:“我又不是不养他,让他来苏州好了,给他吃给他住!”“那主要现在是要钱救人,并不是给吃给住的问题。”我们也听出来主要还是不肯拿钱出来,用这样的说辞来搪塞。我们接着劝导,不管父母有怎样的不是,你儿子不拿钱救父亲,总是内心欠缺的,而且也会被人指责不孝的。那男的点了点头,面有羞愧之色!
这一对夫妻最后被我劝了回去,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内心深处却升起了一股寒意,当父母最需要子女的时候,子女的不负责任,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见死不救,我想会寒了多少父母心啊!我想那儿子背负的良心债或许会跟随他的余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