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新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新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纪律底线。两个法规德纪相依,相辅而行,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敬畏之心”。如果党员干部一旦防线失控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对党纪法规心存敬畏,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把两规熟记于心,默诵于脑,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律己之心”。通过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正确认识和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正确地行使权力,造福一方,群众拥护。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坦诚做事,勤政为民,做人民认可尊敬的好干部。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党纪法规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律己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规的模范。
三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慎微之心”。一笔金钱,一种权力,甚至是一个小小的满足,都会成为生活中的一个诱惑。常怀慎微之心,才能拒绝诱惑,守住心灵深处的那块净土。作为党员干部,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用《准则》和《条例》为自己画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对照,管住自己的脑,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好党员。
四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责任之心”。两个法规的出台,是我们广大党员为政之道、施政之德、成事之要,是为政、谋事、创业的一把戒尺。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典范。在其职就要谋其政,在其岗就要司其责,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讲党性、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高度政治定力,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敢于坚持真理,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敢于担当,勤于奉献,乐于吃亏”,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危难时刻豁出来”,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工作之中,将责任时刻铭记于心,将担当处处落实于行,做一个有责任,勇担当的人,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更好地完成历史和人民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