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一场春风化雨,终换得今日的和煦与惬意,也算不辜负三天的小长假。我与女儿在楼下漫步消食,七楼的吴嫂子迎面走来,热情地跟我打个招呼,抬头应对间,与她并肩而行的少女吓到了我。一头的紫色直发,脸白如纸,口红似血,眼睛处的浓妆实在是看不清眼珠在哪里,至于那身衣服裙子不像裙子,裤子不像裤子。愣了十几秒钟,我才尴尬地予以回应。
“妈,你太不礼貌了哈!刚刚答非所问不说,还一个劲儿盯着人家看。”女儿批评我道。我脸一红,辩驳说:“嘿嘿,我是被旁边那位二次元给吓到了。”女儿把嘴一撇,讥诮道:“什么嘛!老眼光看人,有没有审美观念?我就觉得挺酷的,我还想染个绿的呢,那更个性。”对话不能再继续,我不想因面前的狂热者躁狂不安。
个性被曲解不是一天两天,将奇装异服披上身,把镜头里的浓妆艳抹在日常,也不是一个两个。引来路人无数侧目,还自以为个性张扬才是青春本色,想象着别人的羡慕嫉妒恨,扬长而去,好不潇洒。
回想我们那个远去的青春,也曾有过这样的存在,可从没有这么坦坦荡荡的分不清生活与舞台艺术。在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引导下,易为大众所接受的审美标准发挥着主导作用。在青春荷尔蒙的催化下,躲进自己的小屋无论怎样拼了命的捯饬,也绝不敢见到外面的太阳。其实,内心深处还是知道这种外在的标榜只是在自欺欺人,一个不讲价值、意义和灵魂的外部形状,在拐角处极有可能是别人口中的戏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