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假期,我回到了我的高中校园,想起我高中毕业已经三年了。
毕业后我就离开了这座城市,自打那时起就没回来过。这次回来,也不为别的,没什么事,就是回来看看,好歹我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好像偶尔地回来看望母校也是一种必要的形式。
也可能是为了怀念一些东西吧,其实怀念无关紧要,我自己也觉得有些时候自己太矫情,人们都太矫情。
我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放着一瓶水和一个充电宝,走入高中校园熟悉的大门,大门旁的保安亭里保安在玩手机,没有在意我的入内。
大门往内是一条笔直的大道,这条道我走了三年,最熟悉不过。
大道两边种着许多茂密的绿树,绿树往外是几幢方方正正的教学楼,教学楼外墙涂着高贵的金黄色,在下午的阳光下显得熠熠生辉。
我清楚地记得我当年所在的教学楼,也记得我的教室所在的位置,二号教学楼三楼从左边数第三间,我在教学楼下盯着我曾经的教室,望得出神。
我顺着这条大道一直走,转过一个弯,上了一道长长的阶梯,一直往上走,走到了阶梯尽头的绿茵操场。
我站在高中校园的绿茵操场旁,有稀稀落落人群在场内踢着足球,看着球员们挥洒着汗水,想到了当初我和我的同班同学踢球的场景和此时的他们并无二致,若不是我今天穿着牛仔裤和休闲鞋,也许我会加入他们,好好踢一番岁月的球。
人真是种奇怪的生物,很容易触景生情,看到熟悉的景,会无端地生出莫名的情。别的物种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听说大象能够清楚地记得几十年前发生的事,记得几十年前发现的一个水源,不知道几十年后回到它们曾来过的地方,它们会不会像我这样感时伤怀。
大象是不知道“感时伤怀”是怎么写的罢。
绕着操场走了一圈,甚是怀念。
操场旁边的几颗桂花树开花了,风里飘着熟悉的桂花香,想起以前下晚自习后到这里跑步的时候,总会闻到沁人心脾的花香。跑完步来到桂花树下休息,我会捡起一些掉落的花瓣,桂花树的花瓣很小,像米粒一样,长得不算好看,相比玫瑰花月季花,它的模样就像丑小鸭之于白天鹅,但它让我喜欢的一大原因是它的香味,它比其他的花要好闻,虽然玫瑰也很好闻,但唯有桂花能做到“飘香十里”。
我捡起小小的花瓣夹在我的书里,第二天打开书本,味道很是扑鼻。
我原先不会这么做,我丝毫不会在意地上掉落的东西,树叶或花瓣,总认为土地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宿,我没必要让它们拥有什么不同的结局。
将花瓣或者树叶夹在书里,这种文艺到不行的举动是一个叫小林的女孩子教我的。
小林是我高中三年都一个班的同班同学,高三的时候还做过同桌,说同桌也不算,那时我的座位和她的座位还隔着一条走道,那个时候为了防止我们谈恋爱,我的班主任是不会允许男女生坐在一起的。
高一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有去操场跑步的习惯。有天晚上下了自习,我拎着我还没看完的小说向操场走去,来到操场旁将书放在桂花树下,自己一个人去跑步,跑了一圈,不断地有许多人加入跑步的阵营,跑了几圈的时候,发现小林跑到了我的旁边。
每次她一跑到我身边,她一贯朴素的装扮使我在灯光暗淡的夜里立马认出了她。
她总是穿着冷色调的休闲类衣服,有时也穿运动装,要不就穿着宽大的白色校服。三年里我从未见过她穿过黑白蓝颜色以外的衣服,装扮单调得不像一个花季少女。
她深度近视,一直戴着个宽大的黑框眼镜,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扎着马尾,额头上留着厚厚的刘海,将她稀疏的眉给盖住。
她模样并不出众,不算美但也不丑,有着很平常的一双眼睛,平常的鼻子和嘴巴,放到人群里丝毫显不出什么特别的。
那天晚上她穿着白色的校服,休闲的黑色裤子,校服的两袖被她卷到手肘处;仍是那副大大的黑框眼镜,仍是额头前的厚重刘海,脸上细微的汗珠在路灯下若隐若现。
我问她:你也来跑步啊。
她回答:是啊,最近减肥。
我吃了一惊,像她这么瘦的身材怎么还需要减肥?她跑在我旁边总气喘吁吁的,像一根砰砰跳跳的竹竿一样,看起来似乎随时都要倒在地上似的。
我了解她的体质,她当真不适合跑步,所以我跑了两圈就停了下来,停的时候顺便拉住了她。
我不会让她多跑一圈的,因为我在一瞬间想起了高一时的往事,这件事让我更了解她的体质。
记得高一刚入学那会儿,我们一起军训,我和她在同一个班,那个时候班级不叫班级,而叫连,我和小林所在的连队好像是四连。军训的时候正值烈日当头的夏季,我们每天都要花许多时间在操场上训练各种各样的科目,齐步走正步走站军姿喊口号……每天都汗流浃背,口干舌燥,有些人耐不住烈日的炙烤,训练途中会忍不住呕吐起来,有些体质不好的女同学甚至会中暑晕倒。
小林就晕倒过一次,那时我看着瘦小的她在我旁边摇摇晃晃,下巴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像泪水一样晶莹;她的刘海因为汗水的浸透黏糊糊地,紧紧地贴在她的额头上,大大的眼镜框下的眼睛,透露出无限疲惫的神情。
那时正在训练正步走,黑脸教官大声喊“正步走!”的时候,她迈出了左脚,但没能迈出右脚,她就摇摇晃晃地倒下了。
那时候刚刚进入高中,我和她刚刚认识,但也仅仅只是见过面而已,我也还没了解到她的名字,其实对其他同班同学也是一样,刚来嘛,谁也不认识谁。
只是这个时不时拿出纸巾到角落悄悄擦汗的姑娘让我有些注意,我给予了她别人不能及的关注,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她人太瘦,不是说她身材好,实在是太瘦,像一只贫血的猴子一样,健康状况真是让人担忧,跑两圈步,别人都只是叉腰喘气的时候,她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摊着了。
我只是实在是怕她休息的时候在角落里中暑昏了过去没人发现而已。
那次她晕倒后,旁边的同学一阵骚乱,许多女同学去扶她,将她的头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拿军帽给她扇风,见她不醒,又她掐人中,还不醒。
这时凑过来的黑脸教官就有些慌了:“这姑娘,体质也太差了吧!”
教官环顾了下周围,见我就在他右手边,突然把正在围观的我拉了过来,他一本正经地喊着:“来个男同学啊,把她背到医务室去……”然后用力按住我的双肩,让我蹲下,将我做出自愿的姿势。
之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小林放在了我背上,我莫名其妙地就背起了小林……
“这位男生很热心的······”教官说:“快去啊,医务室在那边······”
他用手指指着一个方向,示意我赶快去。教官也没问我答不答应,我一脸无辜地看着黑脸教官。
“磨蹭什么呢!”教官大喝,我吓得就背着昏迷的小林跑开了。
背着小林往医务室跑去,背后传来教官的声音:“快去!送到就赶紧回来集队!”
我背着昏睡的小林跑着,慌张地四处寻找着医务室,因为我是刚来的高一新生,对校园并不熟悉,一路上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医务室的确切位置。
那时阳光很烈,我的头发都被汗水给浸湿透了,沾着汗水的刘海胡乱贴在额头上,让我看起来像是头上顶着八爪鱼一样。
小林很轻,我背上像是一根干木头一样——这也不足为怪,这么瘦的人能有多重呢?
小林不言不语,我转过头去,瞥见了她刘海下的小眼睛安静地闭着,因为天气热,她的脸颊被烫得通红;我看见她的大眼镜歪了,要掉了下来,但我腾不出手来扶,索性没管它。
跑到医务室的时候,医生让我我将她横放在一张病床上,这时我竟发现她的眼镜和她的头发缠在了一起。
我小心翼翼地拨开她的头发,将她的眼镜摘下,放到一边,这时才发现她不戴眼镜时的样子——更为好看。
看着她通红的脸颊,红润的双唇,细腻的脖颈,凌乱的秀发,让步入青春期的我想入非非,不免想伸出手来触碰一下,但犹豫了几下,理智战胜了我自己。
我也只是,只能多看她几眼而已。
我不知道她那时有没有意识,知不知道我的这些“冒犯”的动作。
她醒后知不知道她是怎么来到医务室的呢?她有没有发现我摘下了她的眼镜“偷看”她呢?
将她送到医务室,告诉了医生怎么回事,瞄了她几眼后,我就回操场了,我日后也从未跟她说过我将她背到医务室的事情。
虽然让我背她是教官的安排,我不是主动站出来的,但也义不容辞,管不了那么多。只是她醒了过来后,无论是我还是她,都容易想太多,所谓“男女授受不亲”,我之前连个女孩子的手的没牵过,背女孩子这样的亲密接触,想起来实在是让我面红耳赤。
虽然我不说,但后来她终归是知道真相了,也许是别人告诉她的罢,也许是她那天本没就有昏迷,发现一个男孩子正背着她,还帮她理头发!为了避免尴尬只好一直闭着眼睛假寐。
我也不知道。
军训结束后的一天,在教室里,她悄悄地从我后面递给我一张折叠好的白纸,我打开看,发现纸上写着“谢谢你”三个大字,旁边还用圆珠笔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一个穿着军装的男的,大汗淋漓地背着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闭着眼睛的女的,画的很好看,看来她很会画画呢。
我一看就明白了,画的正是那天的我和她。
转过头看她的时候,发现她也正在看着我,但见我回头,她便立马地转移了视线,不让我和她的目光交汇。
我仍不放过她,继续笑着看她,不出一会儿,她便低着头,脸上露出了一块绯红。
把人家盯到脸红,你说我当时坏不坏。
我这是在我的回忆里回忆我的回忆吗?刚才讲到了晚上跑步的时候在操场上见到她来着,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她过去的种种。没办法,人都是恋旧的动物来着。
那天晚上跑了几圈,见到了来跑步的她,我劝她不要跑得太狠,然后拉着她到桂花树下休息。休息的时候她看见了我跑步前放在树下的小说,那是一本刘慈欣的短篇小说集。
她说:原来你也喜欢科幻小说啊?
我问她:你也喜欢吗?
她说:喜欢啊,我喜欢想象力丰富的作品。
后来我知道,她不止喜欢科幻小说,她还喜欢玄幻小说,喜欢童话故事,只要是充满想象力的文学形式,她都喜欢。
她看过安徒生的所有童话故事,她手机里存着十几本完结的玄幻小说,她说还有几本就看完了。跟我讨论科幻小说的时候她如数家珍地列出了她看过的小说,像刘慈欣的《三体》,《球状闪电》,阿西莫夫的《银河帝国》系列,克拉克的《2001太空漫游》……
她跟我说:书里呀,想象力最重要,只要想象力够,脑洞大开那一类的,我都感兴趣。
她向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对她充满了敬佩,因为我虽然喜欢看书,但我知道没她看得多,她罗列的一些书名,我甚至没听说过。
后来我了解到,她之所以那么喜欢看书,是因为她喜欢写作。难怪了,喜欢写作的人,喜欢阅读也不足为怪了。
在教室里,我时常注意到她的桌子上除了课本和作业本,还时时放着两本硬皮笔记本,我有次去问她:这两本笔记本是作业本吗?她有些羞涩,但同时有些骄傲地跟我说:“不是,这一本是我写的小说,这一本——是我的摘抄本,专门用来抄录那些我喜欢的句子的。”
我对她的好感顿时增添了许多,这样一个文艺的女孩不多见呢。
事实上,我的整个高中时代只遇见过她这样一个喜欢写作的女孩。
我问她能不能给我看看你写的小说,她说不行,但是可以让我看看她的摘抄本。
我翻开她递给我的摘抄本,一行一行眉清目秀的正楷像一队士兵一样排列着供我检阅。字写得真是好啊,整整齐齐的,不想我写的字,像老母鸡扒出来的似的。
我看见其中一条摘抄写道:
“远远街灯明了
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
天上明星现了
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
……”
末尾还细心地注明了作者。
我看了几条摘抄,胡乱地翻了翻,竟突然发现本子里有一页夹着一片树叶,我不知道是什么树叶,颜色金黄,巴掌大,有清晰美丽纹理,很是好看。
她说,这是她自己做的树叶书签,这片树叶是在篮球场边上的树林里捡的。
我看着她漂亮的树叶的书签,再转过头来看她的眼,顿时对她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她心思如此细腻,动手能力又强,真可谓“心灵手巧”啊。
那一晚,操场边上的路灯灯光很暗淡,有风吹过,晴朗的夜空星星在一片昏黑之中发着微光,像一块黑布零零星星地破了许多小洞,洞里传来宇宙之外温柔的白光。
她拈起地上掉落的桂花花瓣,打开我的小说,将几枚金黄色的花瓣放在我的书页中间,然后轻轻地合上了书本。
她说:“小时候,我的爸爸会给我买很多故事书,但是我都不太喜欢读,所以我的爸爸会在书的封面涂上一层薄薄的蜂蜜,这让我从小就认为书本的味道是甜的,所以我从小到大才那么喜欢阅读。现在我把桂花放在你的书里,你的书就是香的了……”
我带着我的书回到宿舍以后,试着闻了闻我的书,真有一股桂花的清香。确实,自那以后,我真对我那本书更珍爱有加了。
每次下课以后,我时常看见她抱着一本课外书在啃,也时常能看见她一个人默默地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应该是在写她的小说,不知道她在写什么小说,也许是童话故事,要么我猜就是玄幻小说。
有次下课,我悄悄走到她的背后,想偷偷瞄几眼她在写什么东西,但是被心思细腻的她发现了,她不慌不忙地转过头来对我说:“干嘛?你想看呀?”
我笑着点了点头:“给我拜读一下你的大作呗。”
她撇了撇嘴:“不给。”
但怕我不高兴,她又说:“等我写好以后再给你看。”
我问她什么时候能写完,她说快了,还保证她说过的话一定算数,让我慢慢等。
我只好慢慢等,但有一天忍不住,便偷偷去拿看她的书稿来看。
那一天下了晚自习,同学们陆续离开了教室,我支开了我的舍友,留在了教室里,一直等到所有同学都离开教室以后,确认教室里外都没人,我便悄悄地走到小林的座位那里,开始翻小林的书箱,希望能找到小林写的小说。其实呢,我偷看也没别的什么目的,就是单纯地好奇,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此时教室里空空荡荡,只有我一个人在里面像做贼一样地蹑手蹑脚地翻着别人的书箱。
我没有找到她写的小说,胡乱地翻来翻去后,翻出了一些课堂笔记,笔记里清楚地记录着老师们讲的知识点,什么过去将来时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啊春花秋月何时了啊什么的······我还翻到了她这几天在看的《浮生物语》、《基督山伯爵》等大部头小说。
最后翻出的一本精致的手绘本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翻开手绘本,一幅幅精致的铅笔画和圆珠笔画深深地吸引了我······只见她手绘本里用铅笔或圆珠笔画着许多小动物,例如松鼠、蝴蝶、小猫小狗等,还有很多可爱的卡通头像,每幅画都有她的署名和画成的日期,画得栩栩如生,游览这些画,仿佛看了一次小画展。
我翻到手绘本最后一页,发现那一页画的是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大汗淋漓地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像想到了什么,轻轻把手绘本放了回去,将她的书箱整理好恢复原位,然后关了教室的灯,悄悄地离开了教室。
往后的日子里,我对我翻看她的东西的事避而不谈,想必她也不知道我翻过她的书箱吧。
我们常常在一起聊天,无论在班里还是在班外,我们都有很多共同语言。
我跟别人讲不出什么宇宙大爆炸伽马射线外星人,跟她就讲得出来,因为她知道我对星空的痴迷,那种痴迷源自于我喜欢看的科幻小说和科普杂志,她也知道我讲的内容,不时还跟我交流意见。不像别人,一听到我开口就是黑洞白洞的,恨不得立马岔开话题。
我也知道她所喜欢的话题,安徒生啦,美人鱼啦,浮生物语啦,嫦娥后羿啦······她常常跟我讲这些,她乐于跟我讲这些,而我是她忠实的听众,也是唯一的听众。她和我一样,朋友不多,大概文艺的人都孤独吧。
她不时还会给我推荐一些电影,像《冰雪奇缘》这样的童话,像《魔戒》这样的魔幻,还有其他的一些科幻电影,还有些煽情的文艺片,这些都是她喜欢的。凡是她所推荐的电影,我都会用手机搜来看,然后兴致勃勃地跟她分享观后感。
高中的时候不允许使用手机,我藏在宿舍的手机被查宿舍的班主任收了去,有一次为了能看一部小林推荐的电影,我在一个周末去了一次网吧,要知道我上次去网吧已经是初中时代了,那个时候没满十八岁,只能用临时卡,转眼我已经年满十八了,都可以用身份证登记了,真是岁月不饶人。
我在网吧里什么都没做,就只是看了一部很清纯的文艺片,身旁玩英雄联盟的哥们惊奇地看着我,就好像来网吧不打游戏就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一样,谁说不是呢?
我也常常给她推荐我喜欢的小说和音乐,我们就在互相推荐当中慢慢的了解彼此,这种了解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深入。
我知道她喜欢看的小说,我知道她喜欢听的音乐,知道她喜欢的颜色,爱看的电影,我甚至知道她爱吃的口味,爱逛的街区······她也了解我的爱好,清楚我的志趣,甚至知道我小时候的一些趣事;她每次送我的生日礼物都十分契合我的风格,她每次帮我捎的早点都是我爱吃的。
高二分科的时候,我问小林你要选文科还是理科,她跟我说:“当然是文科啊。”然后她反问我:“你呢?”
我顿了顿:“当然……也是······文科啦。”
她那一瞬间的表情很惊讶,实际上我的表情更惊讶,只是我在卖力地隐藏我惊讶的表情,让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我分科测评考试的理科成绩是远远高于文科的,老师同学们也都建议我应该选理科,我原本也是打算要选理科来着,但得知小林的打算的那一瞬间,我竟不由自主地改变了主意。
脱口而出的,是我为了小林做出的选择。
她问我为什么要选文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所以我耍了个小聪明,反问她:“那你又为什么要选文科呢?”
她回答我说:“因为我喜欢文科啊。”
我傻傻地说:“嘿嘿,我也喜欢。”我是挺喜欢文科的啊。
她笑了,但她不知道,我喜欢的是她,而不是文科。
人的一生当中,总有那么一些决定不是基于理性做出的。我虽然早就猜到了她会选文科,但她跟我说的时候我还是感觉有些猝不及防,因为我的志向一直是理科,但我知道如果我选择了理科,我和她就不会在一个班了,那样我也就再不能在班里偷看她的小说和侧脸,再也不能给她递纸条,不能每天看着她进出教室,那对我来说无疑是件十分郁闷的事。
所以,我为了一个女孩,放弃了一条更为适合自己的路。
为此我承受着来自老师和家长的巨大压力,父亲为了迫使我选择理科,甚至找到了我的班主任。我的班主任找我谈了好几次,不遗余力的跟我做思想工作,试图改变我的决定,但我依然坚持我自己的选择。最后他们拗不过我,只好作罢,但父亲给我撂下了狠话,说如果我考不上某某大学,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我不知道我对小林的感情是怎样的,好多次我都怀疑自己已经喜欢上她了,不然怎么会那么希望和她一直在一个班呢?但我又不太确定,有可能自己对她的感情,只是青春期正常的心理萌动吧。
况且那个时候,到底什么是喜欢,我都还没有搞明白呢。
但是,很奇怪,因为我时常会想起她,而且往往是在最不经意间的时候想起。例如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就会想起了她,然后就会睡不着;例如一个人走路的时候,总会幻想下一个转角会遇见她;例如看见某个姑娘的背影,会以为那是她的背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关于她的一切我都会留意,见到她我就会忍不住对她笑。
又奇怪又有些烦。
我跟我一个十分要好的舍友说我的这些症状的时候,他十分肯定地对我说:“你呀,这是患上相思病了!”
我吃了一惊。他问我对方是谁,但我没有告诉他,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但他立马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没有点破我,只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管对方是谁,喜欢就放手去追吧!”
高二的时候,我在精品店里挑了一本封面很精美的笔记本,然后开始在里面写一些文字,像写日记一样,一天写一点,把我每天想对小林说的话全部写在了里面,写着写着,我就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上小林了,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把笔记本交给小林。
我在宿舍里写,也在教室里写。旁人好奇我在写些什么东西,偶而会凑过来看一眼,然后问我是不是在写小说,我说不是,我在写日记,听到这个回答,旁人一般都会走开的,毕竟人们都知道日记这种东西只是写给自己看的。日子久了,别人也都不在意我在写些什么东西了。
有一次课间休息,我又拿起了那本笔记本,把它摊在桌子上写,写的时候还不忘用左手遮盖已经写好的部分,写着写着,突然感觉背后发热,仿佛有人靠近似的,我转过头去,发现小林站在我背后笑嘻嘻地偷看我写的东西。
见我转过头来,她笑嘻嘻地问我:“写什么呢?”
我有些惊慌失措,心虚地说道:“没······没什么,写日记呢,你······你别偷看我写日记。”说着,我赶紧把笔记本埋在桌下。
“嘿嘿,你紧张什么,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说着她就走开了,我便继续写下去,写好以后就把笔记本藏在书桌里。
那些的日子是艰苦而幸福的,即使小林不知道,最好不要知道。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我爱你,与你有何相干?
我记下每天对她的思念,记下每天第一眼看见她的样子,记下心里每一丝因她而起的悸动,记下关于她的碎碎念······而这一切,她都看不到。
不知道我写的这些算不算情书,应该不算,她又没有看到,写给自己看的东西怎么会算情书呢?
转眼到了高三,高三的时候很忙,我没有时间来写东西,那本笔记本就一直被我压在书箱底下。
高三的时候,压力很大,每天上完晚自习,我都会去运动场跑步,有时候太累,就绕着田径场走上几圈,或者是坐在旁边看着别人跑。宿舍太闷,我不想睡得太早,教室可以开放到十一点半,有人还在里边自习,但我已经对做不完的作业感到了极其厌恶,下完晚自习我就走,绝不会在教室里多呆上一秒钟,但哪儿也去不了,只能来运动场。
很多次我都会遇见小林,她总是会坐在那棵桂花树下,出神地望着操场,好像在等什么人。
“远远街灯明了
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
天上明星现了
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
……”
有天晚上,我听到她在桂花树下念起诗来,声音很小,但还是被刚走过来的我听见了。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吟诵了下去。
“我想那缥渺的空中
定然有美丽的街市
街市上陈列的一些物品
定然是世上没有的珍奇……”
见我来了,她示意我让我坐在她旁边。我小心翼翼地坐下了。
“快毕业了,你想好要去哪里读大学了吗?”那时她问我,眼神里透露出难以言说的迷茫。
“我还没想好呢。其实我去哪儿无所谓……关键是,我的成绩能让我去哪儿······”我无奈地低下了头,叹了口气。
“也是,所以要好好考试。努力一点就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学校了。”
“嗯,你想去哪里?”我问她。
小林说了一所省外的名校的名字,那名校近年来的录取线是我这等学渣所望尘莫及的,但我知道,小林可以考得上。
那天晚上,微风有些凉,小林就坐在我身边,眼前路灯昏暗的灯光下,零星的人在跑步,还有人像我和小林一样,坐在一起漫无目地聊天。我偷偷转过头去,看了一眼小林的侧脸,她坚挺的鼻梁上顶着一副眼镜,几缕头发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在晚风里微微地颤动着。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很想让风换个方向吹,让我可以闻到风里有她的味道。
“我的小说写好了。”她跟我说。
“是吗。”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太关心她写的小说了。
她给了我一个网址,跟我说:“如果你想看,你就登录这个网站,搜素‘秋林’就能找到我写的。”
“秋林?”
“那是我的笔名。”
“好,有时间我一定会去看的。”
每次在操场上遇见小林,我都会送她回宿舍,迎着黯淡的星光,穿插在放学的人潮里,迈着比别人要轻盈缓慢的步伐,漫无目的地谈天说地,有说有笑的,在别人眼中,我们就像一对情侣。
高考结束后,我在网络上追她的小说,并成为了她忠实的粉丝。
她在写一部言情小说,但惨杂了一些童话和科幻的元素,男主是来自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人,因为某种玄机来到了这个世界,并遇上这个世界的一个女孩,他们坠入爱河,但男主最后不得不离去,整部小说都是一个悲剧,书中随便的一个桥段都能把读者虐哭。
毕业时的同学聚会,她给了我一封信,我回去拆开信,信里她对我说,我是她最好的异性朋友,是人生难得一遇的知己,谢谢我那么多次送她回宿舍。她还祝福我考上喜欢的大学,将来遇上自己喜欢的人。我也给了她一封信,信里说她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谢谢她那么多个晚上在运动场等我……
毕业聚会结束后,我们一行人都离开了,我和我的高中时代也彻底分开了。
我和小林也分开了,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这次聚会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最后的时光。
高考成绩结果出来那一天,在吃午饭的时候,父亲一直在那里念叨着我的成绩,频频对我使白眼,母亲一直说没关系,拦着父亲,和父亲吵了起来。
“老子供你读书你知道有多辛苦吗?连个××大学都考不上,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叫你选理科的时候你耳朵聋了吗?选文科干嘛啊?你理科成绩那么好,你脑子是不是坏了!”
妈妈拦着已经抄起鸡毛掸子的爸爸,无奈地说道:“儿子已经尽力了,结果出来了你说再多也没有用了,你不得尊重孩子的选择?”
我放下碗筷,随便披了件外衣就往门口走,父亲在背后朝着我大喊:“去哪儿?”我回了一句:“你管不着。”便摔门而出。
我来到了我奋斗三年的高中学校,就在田径场边上的那棵桂花树下坐了一整天,在心里骂了一万遍万恶的高考制度,虽然我知道这不是高考的错,是我的错。
我的选择跟任何人无关,就只是我的选择,所以我一个人承担就好。
我坐在操场旁边,给小林打了个电话,我从电话里得知,小林如愿以偿地被北方一所名校录取了。而我之前就已经知道我被第二志愿的一所南方大学录取了,这也不赖,好歹我还有大学可以上。不过我估摸了一下我和小林将来的距离,不多不少,也就一千五百公里。
上了大学,我在温暖的南方,小林在寒冷的北方,我们依然保持联系,时常打电话,接聊天视频,有说有笑的。只是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但我却一直不知道少了什么。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我在网上看完了她写的小说,在最后一页看到了她写给我的一些话,她说:这本书,送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后面写着我名字的拼音缩写。
我想起我也有东西要送给她。
有一次跟她视频聊天,我跟她说我要寄一个东西给你,她问我是什么东西,我没告诉她,只是说你收到后就知道了。
我细细地把我写满的笔记包装起来,这一整本都是我喜欢她的证据。里面记录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第一次交谈,第一次互相交换节日礼物的场景;记录着我背着她去医务室,我偷偷翻看她的手绘本的事情;记录着我多年来每天晚上对她的想念,记录着不经意间的感情悸动。
里面安静地躺着我生平写过的最浪漫的话语,镶嵌着最为非主流的情诗,凝结着我长时间以来的心血。那些文字就像极容易破解的加密电报,稍稍读过,就可以看出来隐藏在文字里的信息。可以说,这本笔记本就是我从胸腔里掏出来的心了。
我打算把它寄给她,希望她了解。只是希望她了解,不然我写了这么多,她却不知道,我会不甘心,没办法,我真是个俗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有机会相处的时候没那么多心思,分别了,所有的心思都被放大得巨细无遗。
当时心里想的是,如果她接受了,我就会等她,不接受了,就放弃,恋人做不成,还可以做朋友······
想来我真的很贱啊!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没有人会在一千五百公里外痴痴地等你。我的担心也绝非平白无故,所有这些,原来都是我一厢情愿的自作多情。
发快递的前一天,我和她在微信上聊了起来,她说:“我在大学里找到很多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有一个男孩很喜欢我写的小说,那个男孩也在网上连载了很长的小说,写得真是太好了,我好喜欢······”
从她的话语里,我意识到了一些东西,我太了解她了。
我带着好朋友的语气问她:“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她说:“不知道,也许······”
她的这番回答让我觉得有些心凉,虽然让我丧失了一些希望,但也不至于让我绝望。但她下面的表示,无疑对我的心宣判了死刑。
她说:“他向我表白了……”
我的洞察力此时达到了顶峰。
“你没有拒绝吧?”
“我……什么都没有表示,感觉很……纠结,所以想跟你说一下,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毕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没有拒绝,那就是接受了。
我安慰她,用闺蜜的口吻教她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喜欢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没人会强迫你和他谈恋爱。不过要想清楚,答应之前要先把这个人看清楚,想想这个人是不是值得你把心交给他。还祝她早日脱单,让自己空白的感情生活增添上一抹色彩。
我安慰她,但没人安慰我,纵使心碎了一地,也没人看得见。
第二天,我把包装好的笔记本给锁在了柜子里,打算择日烧掉。也把我过去的那些矫情一并全都给烧掉
然后我从超市里买来了一些零食,有很多甜点,棒棒糖和巧克力,记得她以前很爱吃。我把这些零食和一封昨天晚上写好的信,一并寄给她,信里以又闺蜜的口吻教她如何处理好自己的感情问题。
一个月后,我果然在朋友圈里看见了她和他的合影,他们在一起了。照片里,男的长得不咋地,宽大的脸泛着油光,戴着一副眼镜,留着寸头,笑起来露出难看的虎牙,和旁边美丽的小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清楚这样一张屌丝脸怎么会吸引到了小林,就单单因为他会写小说吗?
我对那男的满脸不屑嗤之以鼻,但转念一想,也是,至少人家主动了,自己自始至终都不敢吭一声,还不是自己懦弱。
也真是苦笑我自己。
如今我和她依然是好朋友,只不过终于没有了那么多交集,在她和我说她有男朋友之后,我没有在主动联系过他,她也一直没有主动联系过我。
她过得好就行。
我终于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彻底让我丧失希望之后,反而让我觉得更加洒脱。遗忘的过程是漫长的,但终有一天我会放下,心里的隐隐作痛只是自我愈合的信号。
以后想起,终会明白只是曾经。
想到这儿,我就离开了我的高中校园,都不知以后道还会不会回来了。
我来不及收拾这散落一地的旧时光,也来不及爱她,她就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