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把社会底层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写得血淋淋的书。
刘高兴有文化,有修养,有胆气,还懂得一门乐器,如果不是落错了脚,也许他会比社会上的大部分人成功,可是,他最后还是沦落到了拾破烂的地步。是这个社会的错吗?不是 是他没机会吗?也不是。命运,也许是最合适的解释。扩大范围,中国的打工一族的比例相比全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多出了5倍还多。每一年的返乡大军就是最直白的表现。慢慢的大家都开始司空见惯,有谁安静的思考过呢?
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打工的这么一个阶层呢,这是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的战略政策,这个阶层谁来组织谁来管理,他们能被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就能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城市与乡村是逐渐一体化呢还是更加拉大了人群的贫富差距?
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深刻理解到,只要是自食其力,不偷不抢,就值得尊重,不,应该是值得敬佩。
记得还在学校的时候,宿舍楼下的垃圾场里就有好几个叔叔阿姨在翻寻里面能卖钱的东西:纸屑、汽水瓶、各种包装盒。每次,我都会把垃圾递到他们手里,“谢谢,谢谢”这是我说的,也是他们说的。我有一双帆布鞋,因为脱胶严重而且过小,就放在垃圾筐里一起扔了。第二天,我看到那双39的鞋穿在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的脚上。那一刻。我感到特别的羞愧,“为什么当时我要一起扔在垃圾筐里呢?那里面全是各种发霉的外卖盒子啊,我用着家里的钱,每一分都是爸爸妈妈一滴一滴的汗水换来的,如果修修补补还可以穿的啊”“现在的她,正是最美的花季,应该在学校里背着apple、orange,下课后,望着隔壁班的男孩傻笑幻想她转过身递给自己一封情书。”
毕业以后,再三考虑,加之一个我喜欢了三年的人留在昆明,最终也选择了留在昆明。可是,留在昆明就是对的吗?除了有个相对好一点的工作,我其实和拾破烂的没有多大的区别的,我们接受了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却并没有接纳我们。甚至,他还在驱逐着每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或许我工作10年以后,能在昆明有个自己落脚的地方。但,再往以后得日子呢?我还不是一样,或许老了,还要去拾荒呢。
当今社会,如何处理好在外读书的孩子会乡回农村后的就业创业问题。不然,农村的发展越往后会出现更大的问题。基层教育的发展,各种就业信息的流通,农村的新一代孩子会越来越多的走出大山,但是,读完书除了一部分考取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孩子,其他的有多少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发展的呢?不是我们不愿回去,没资金、没政策,如果我回去也一样,做着父辈一样的工作:守着一亩三分地一辈子。不是我觉得种地多辛苦或者是没脸面,而是闲适的农村生活,会让我失去对未来的追求。一辈子平平凡凡,说句心里话,谁会乖乖认命呢?所有的钱用来上学,上完学留在外挣还不够下一代上学的钱,如此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少,城市底层人口越来越多。前途堪忧。
比如我们县,三十万人口,年财政收入两千多万,而供大学生上学,每年几乎从民间都要付出一亿元。每年一亿,每年一亿,老百姓就是一捆子谷秆,被榨着被拧着被挤着,水分一滴滴没有了,只剩下了一把糠渣。这些学生大学毕业后却极少再回原籍,他们就在城里的一些单位、公司做临时工,不停地跳槽,不停地印制名片。
可怜的农村水土流失了,仅有的钱被学生带走了,有了知识的精英人才也走了,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口迁徙,迁徙地就是城市,城市这张大口,将一碗菜汤上的油珠珠都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