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法律(二)
由于法律通常以刻板教条的面孔出现,因而生活中,除了职业的法律人,很少有人主动关注它,其实法律的产生多是源于生活的需要,为了解决人们生活中的遇到的问题与麻烦,所以,我想说关注法律与关注生活同样重要,而且有些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还包含着幽默的智慧,好比《威尼斯商人》中的鲍西亚法官一样,用法律的智慧抚平激烈的纷争。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关注有意思的法律吧。
法律也保护了小偷
记得曾看过一个案例,一个小偷进入一户人家偷东西,被户主发现,户主将小偷逮住殴打,打断了小偷的三根肋骨,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将小偷判了刑。后来小偷向法官状告户主伤害,法官支持了小偷的诉求,判定户主赔偿小偷治伤损失。
也许您会感到不解,法律怎么能保护小偷呢?
其实这里面包含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这个案例涉及了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小偷侵犯他人财产的盗窃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小偷必须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户主伤害了小偷的身体,侵犯了其生命健康权,是一种侵权行为,两者之间是各自独立的诉讼,不能冲抵。
小偷法律地位的变化是一个漫长过程,最初法律是不保护小偷的生命健康权的,近现代以后,随着文明的进步,法律才逐渐对小偷的人身权利予以重视。
法律的这种发展倾向也说明了在财产权与人身权的保护中,人身权利是优先于财产权利的。因此域外的侵权行为法常常规定,只有非法入侵者在危及房主生命和身体的紧急状态下,房主才可以对非法入侵者采取非常措施(伤害或枪击)。本文所述的案例中,户主已经将小偷擒住,小偷明显不具备危及户主生命及身体健康的条件,户主仍将小偷殴打致伤,法律对小偷的保护也就势在必然了。
因此,生活中我们应当树立这样的理念:与财产利益相比,生命诚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