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星是孟孟的外号,我这样称呼的,因为遇见她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盛夏已过,初秋,有些微微的凉意,孟孟给我打电话,约我吃串串,老地方,八点见。
晚风习习的吹过,孟孟的刘海有些凌乱,锅里红色的液体翻滚着,像地底的岩浆一样的热烈,伴随着屡屡青烟,一股股麻辣的香味扑面而来,许是刺激,我看见孟孟的眼眶有点微微泛红。
“我……要走了,去贵阳”她的声音有些微微的颤抖,像有股情绪被生生的堵了回去。
“什么?……”其实我早就知道孟孟要去贵阳支教五年,只是真的快要离别的时候却是那样的难以置信,举着杯子的时候,我有点眼泪汪汪的,却又被生生的逼了回去。
我和孟孟的感情经历了“情窦初开”的青涩,形影不离的甜蜜以及现在范张鸡黍的平淡,孟孟于我就像伯牙于子期。
孟孟很美,眼睛雪亮雪亮的,从前可爱的嘟嘟脸变成现在的瓜子脸,却依旧那样的可爱,我特别喜欢看她笑,就像第一次见到她一样,有种阳光般的温暖,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从中考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不爱说话,不爱交朋友,甚至有些抑郁,大概那个时候是真的很惹人讨厌吧,老师按照大家的意愿安排座位,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坐,面对这样尴尬的气愤,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正在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候,孟孟就像幸运星一样出现了。
“报告老师,我想和清芷坐。”我看见孟孟脸上流露着浅浅的微笑,就像冬日的阳光,那样的温暖美好。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能够遇到一位可以陪伴自己,喜怒哀乐,无话不谈的朋友,本来就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我很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
虽然高中课业繁重,但是和孟孟在一起的时光却是那样的开心,每天都是笑着的,她会给我讲关于“豆沙包”的来历的笑话,我们一起谈论着普希金,贝多芬还有小黑狗(黑格尔)以及哈巴狗(费尔巴哈),那个时候,流行起外号,为了好记一些名人的名字,我们通常会对他们有自己的称呼,以至于后来索性给各科老师都起了外号,最出名的还是数学老师的外号,只和马克思差一个字。
孟孟喜欢音乐,她有一双洁白无瑕的手,手指纤细,十个手指在钢琴黑白相间的音符上跳跃了许多年,她五岁的时候就学钢琴了,孟孟总说音乐是人类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也是人类的另一种语言,她像热爱晶莹剔透的冰山一样的热爱着钢琴,深情抚摸着它的时候总能感受到生命的活力,孟孟说比起莫扎特的古典优雅,她更喜欢贝多芬的灵气。阳光的午后,孟孟总喜欢拉着我去操场散步,伴着贝多芬的交响曲,那种刚劲有力的音符像极了孟孟的生活,那样的多彩,据说那样的孩子是被天使亲过一口的。高中三年,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每天下午去琴房听孟孟弹奏,孟孟喜乐,而我天生喜悲,每次伤心的时候,孟孟就会给我弹奏欢乐颂,她的音符似乎是有魔力了,总能让我欢快起来,我看着阳光洒在孟孟的指尖,映衬在她的脸颊,红彤彤的,像我喜欢吃的大红樱桃,那样甜美,静静的看着孟孟也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我和孟孟都是不喜运动的人,和孟孟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挽着我的胳膊,慢慢悠悠的左右摇晃,我本来比她矮一些,她像生怕我走丢了一样,总是不肯让我挽着她。
前几天读了一本书叫做《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孟孟就像我身体的另一部分,我们在同一座城市读大学,有一次我牙疼的厉害,在宿舍的床上打滚,孟孟打来电话说她心慌的很,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当时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孟孟立刻打了的士到我学校来,我给她开门的时候,她提了一大包的东西,她用白糖加了酒对上一些热水让我喝下去,我说她想害死我,她说是刚刚上网查的,据说很有效,我还是乖乖的喝了,牙真的不那么疼了,不过我还是用手捂着腮帮,孟孟帮我揉着,我说我挺感动的,她激动的用了劲,我疼的叫出声来,这一叫把孟孟急哭了,我说我是骗你的,她却说你一定是怕我担心所以故意这样说的,不过孟孟不知道,那一次我真的骗了她。
每次放假回家,我们都会去母校,那家破旧的餐馆里留下了我们太多的回忆,关于那个喝醉的夜晚,关于我们如何爱上了土豆粉,总之,我和孟孟一起相伴的那段青春总是一去不复返了。
啤酒喝了一肚,火锅吃了一肚,胃里已排山倒海,翻滚不住,眼前的孟孟也变的有些模糊了,恍惚中,被孟孟拖到了江边,风呼呼的吹着,通过七窍灌入我的身体里,凉意让我有些清醒过来,我耷拉在孟孟的肩上,我们站在江边,香樟树在风中摇曳,曾经也是在这里,我和孟孟一起放孔明灯,有风的夜晚孔明灯会飞的很高很高,孟孟说,孔明灯最后都会变成星星帮我们实现愿望,我记得每一年的元宵节,我都会许下同样的愿望,“愿我们永不分离”,原来关于孔明灯的故事,真的就只是传说,从妈妈离开爸爸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应该知道,这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是我依旧想要固执的认为,我和孟孟不一样。
孟孟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去大山支教,她说山的孩子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亮的星星,她想要为他们做点什么,总是要做点什么她才会心安。
我应该替她高兴,应该支持她。孟孟就是那样的纯粹,像山泉,没有一丝杂质,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孟孟要嫁人了,我一定会哭的很厉害,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没有孟孟的生活,我也怕她会不幸福,她有时候单纯的就像一个小孩儿。
孟孟最喜欢吃我做的棉花糖,吃的时候,把整个脸埋在白色的云朵里,小嘴咧着微笑,像极了懒洋洋,孟孟就是喜欢那种恬静舒适的生活,她本来就是个与世无争的人,就像棉花糖一般腼腆。
孟孟说,我们一起去三亚吧。
我说,天涯海角我们总会在一起的。
孟孟说,我们去拍闺蜜婚纱照吧。
我说,好啊。
孟孟说,我们开一间铺子吧,只卖棉花糖和冰淇淋。
我说,那肯定得挎。
她说,为什么呀?
我说,都被你吃完啦!
孟孟傻呵呵的笑着,那晚我们一起看了《不二情书》,孟孟说,清芷,你就是我的不二姑娘,我们靠着彼此,那一晚,星光洒在我们身上,有一点落寞却又有一些温暖。
孟孟说,我坚信我的闺密可以赚很多钱,然后养我。
我说,那你就等着吧。
其实,孟孟是可以养我的,这不是幻想,我们是穿过同一条裙子,喝过同一杯酒的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