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慕子歌
日头渐渐西沉,屋内如豆的灯光不住跳跃,忘忧新制了一个书架,正一边整理,一边饶有兴致地翻看自己用忘忧酒换来的故事。
阴晴圆缺,悲欢离合,这里记载着的,是每一个伤情人丢弃的过往。
“墨璃。”忘忧看着看着忽然笑着轻叹。
“什么?”墨璃正抱着一坛忘忧酒,满足地饮下最后一口。
“你说,伤情事是不是只要忘了便了结了。”忘忧夺过墨璃手中的酒坛,却一滴酒都未倒出来。
墨璃透过窗,望着外边郁郁葱葱的忘忧草眼光闪烁:“你向来无情无感,做个看客便好,又何必想这么多。”
“只是总觉得缺些趣味。”忘忧修长的手一翻,手中就多了一杯琥珀色的酒,他昂头饮尽,转头笑着,“你每日沉溺饮酒,总让我觉得这酒怀着愁肠喝起来才更有滋味。”
墨璃忍不住翻个白眼,他不再理会忘忧,转身变成狐狸,蜷在塌上一会便睡得香甜。
突然外面传来了轻缓的敲门声,忘忧打开门,忽而轻轻地笑起来。
“您便是忘忧先生吧。”门外人率先开口,雪白的发,尖尖的耳朵,细长的眉眼,黄绿色的眸,那人的长相竟与在屋内酣睡的墨璃如出一辙。
“先生,我是云璃。”云璃无视已经醒来对着自己亮出獠牙的墨璃,径直坐到忘忧常用来待客的位置,“墨璃的双生兄弟。”
云璃对着墨璃说:“我寻觅你多年,原来你竟在此处。”云璃虽然与墨璃面貌相同,周身气度却截然不同,“你放心,我今日并不为你而来,只是想说个故事与忘忧先生听。”
他转身望着忘忧,眼中有不明的情绪闪过:“先生足不能出户,余生漫长您正无聊得紧,不是么?”
忘忧盯着云璃半晌,才拿出纸笔,勾起唇角。
一
繁华的街道熙熙攘攘,各种叫卖的吆喝声在天蒙蒙亮时就次第响起来。
小席揉揉惺忪的双眼,他还没完全睡醒,就连忙露出一条腿沿街乞怜。
他的左腿上生满令人胆寒的癞子,少数人会为他扔下铜板,可更多的人是避之不及的,小席早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他拿着千辛万苦换来的铜板买个馒头,狼吞虎咽下被呛得直咳嗽。
小席之所以叫小席,是因为阿婆捡到他时,除了包裹着他的半卷草席别无长物,这孩子干净俊俏,只是天生左腿便长着癞子,实在让人心疼。
阿婆独身一人靠着洗衣裳将小席拉扯到六岁,日子太难熬,阿婆的手上也因为长期劳作生满了疮,每每小席因为左腿不便被人嘲笑时,阿婆总温柔地伸出手来对他说:“瞧,我们是一样的。”
这样好的阿婆,却那样匆匆地过世了,小席费尽气力将阿婆发丧后,就立刻被之前从未露面阿婆的儿子赶出家门。
“呸,丧门星。就是你克死了我娘!”那个满口黄牙的男人翘着腿,在破败的家门前得意洋洋。
转眼间,他便又无家可归了。
不是没有好心人再牵起他的手,只是他腿上的顽疾越来越重,那些慈善的人也都渐渐退走了。
躺在街角阴暗的角落,小席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未来的路又当从何走起,小席茫然地望着晴空,他只是个身无分文,勉力跛行的残废罢了。
“即便躲过荒年,在盛世深处也总有这样的人。”云璃的耳朵动了动,双眼闪烁出野兽特有的光泽,他盯着忘忧缓缓地说,“这些人终将在无数人苦心缔造的繁华中无声地沉没。”
忘忧凝视着笔尖,没再说什么,却没来由地品到一丝苦涩。
二
当那双纤尘不染的白色靴子停在小席身边时,他已经许久没进水食,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了。
那人路过小席又迟疑地回来,他在小席身边站了许久不曾出声,最后像是终于动了怜悯之情般扔下来一块点心。
小席从未吃过点心,他空洞的眼睛瞬间灿烂,他拖着左腿手足并用,转眼便将点心下肚。
“你……叫什么名字?”他听到头顶有个倦怠而沙哑的声音轻轻说。
小席从未见过这样谪仙般的人物,那人一身落拓气质,纤尘不染,却好似有人在他的身上开了口子,他一直用手按着心口,小席感到不停地有血从那人指尖渗出来然后又凭空消失。
“你叫什么名字?”那人又问了一次,小席才如梦初醒般回答:“小席。我叫小席。”
那人仿若被小席的呆愣取悦,勾起苍白的唇角。
“跟我走吧。”那人给了小席更多的点心,他思索了一下随手捏了个诀,小席左腿上的癞子便迅速褪去,幻化成了膝下的一颗小痣。
“我没有名字,旁人都唤我落凤,从此你便也唤我落凤吧。”
从前日子过得困苦,阿婆总爱去普光寺进香,向佛祖乞求安康,佛祖从未怜悯过他们。时至今日,小席郑重地向落凤磕下响头,他终于看到了神祇。
“落凤本是无情无欲的妖,却因为心头被人种下蛊术而动了第一份恻隐之心,他介入了小席的命数。”云璃托着下巴轻笑着,“我们都知道,人的命途纤弱,倘若外物随意介入,那么等待他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殊途同归,二是万劫不复。”
“这一点,我想墨璃应当最清楚不过了。”云璃对着冷下脸色的墨璃轻声说。
三
从此落凤的旅程便有了两个人。落凤教会了小席识字,小席也竟无师自通似的从落凤身上学会了术法。
腾云驾雾,御风而行,原本只能跛行的小席开始在四海畅游。
他窜到北崖山上看雪,也陪着有累世姻缘的巴蜀扈氏大梦三生,他经历千姿百态的人间,总是流连忘返。
看的久了,小席也渐渐生出些感慨来,世间事千奇百怪,说到底大抵也不过就是生死,贪念和一个情字。
小席自诩是落凤的跟班,自然与凡人不同,他知道贪念和情都万万沾不得,可唯独生死他跳脱不出来。
凡人的寿数有尽,即便他学了术法也不过是延年益寿罢了。可小席想活着,他望着远处独自抚琴的落凤,他想陪着那人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落凤,你来尝尝云岭的桂糕。”小席跳到落凤身边。日子过得好了,小席个头疯长,已经生得与落凤齐高。
“你知道我从不爱吃甜的。”落凤转过来,他心口的伤势早就愈合,脸上总是那一派温和的笑意。
小席蹙眉,落凤老是一副纤尘不染的样子,初看着高洁,可相处下来,小席总感到他有难以言说的落寞。
“还是尝尝吧。”小席坚持将桂糕递到落凤唇边,甜蜜的香气四散,落凤无奈地一笑,终是尝了一口。
小席满意地跃上树杈,他越过落凤的肩头极目远望:“落凤。”他坚定而安稳地开口,“我怎样才能长生?”
“草木修千年能行如走兽,走兽修千年能形如生人,而人受上天眷顾,生而便与仙的形貌无二。”云璃抬手,掌中凝结出草木,走兽和人的幻象,“成为仙人需要机缘,草木走兽只要幻化出人形呼风唤雨就可暂且为妖。而修行的人如果不能成仙就会堕入魔道。”
“所以……”
“所以。”忘忧直起身子接口道,“人寻求长生的路着实凶险极了。”
四
落凤擅抚琴,每每弹奏总能引得飞禽走兽竞相而来,小席因此总能得到些长生的法门。
落凤从不过问小席的事情,可唯独修炼长生,他总是不准。
他将小席收藏的法门一并焚毁了。
“落凤!”小席眼中几乎冒了火,可他被落凤用法术困住,动弹不得。
“不是告诉过你了么?”落凤从火光中抬起眼来,他向来温和的眼眸中竟盛满怒气,“长生之术修不得。”
“落仙人!”小席咬着牙,一字一顿,“却为何我修不得,你却修得,来听你琴音的千千万万草木走兽通通修得?”
“是我不配吧?”小席指着自己的左腿,“是腿上长满癞子的小乞丐不配吧?”
那段苦痛的记忆过了多久都不曾在小席心里淡去,他茕茕孑立了多少时候才得一个落凤带他脱离苦难,可这个人似乎不愿意带他继续走下去了。
“你是不是觉得待我老眼昏花,不能够催动术法。便能甩掉我,我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你身边了?”小席怒声说着,那颤抖的尾音落在落凤的耳边,令他捏着诀的手微不可查地一滞。
落凤的眼色暗了暗,终究还是坚持着将法门全部焚毁。
“总之,不准再惦记长生!”铮然的琴音传达出落凤的怒气,他第一次将自己的琴弦崩断了。
“落凤其实比谁都明白,他动了小席的命数,两人的生死早就相连牵扯不清了,谁又还能放下谁呢?”忘忧挑挑已经不甚明亮的灯芯,淡淡说道。
云璃看着忘忧忽而失笑:“可惜你都懂得的道理,小席却丝毫不明白,他被恐慌遮住了眼。”
“这并不是一种愚昧。”忘忧抬起眼,不知觉变得认真起来,“对于一颗荒芜的心来说,陪伴便是最好的救赎。”
云璃转头望向窗外,半晌才感叹着开口:“是啊,先生说得对极了。”
五
“先生可听过幽冥深处,忘川水前,有一处雷电交加的地方?”云璃说,“那是阴阳交汇之处,它的右边供给魂灵而左侧便是人间。”
“未曾。”忘忧笑笑,他低垂眉眼,望着交叠的指尖,“我自醒来便在此处,旁人能进来,我却从出不去,脑子里除了忘忧酒的配方外,什么都不剩。像是被谁囚禁了似的,千百年来,我实在无聊得厉害,便用这酒,换几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虽是听过许多故事,可我的见闻仍然是浅薄极了。”忘忧自嘲道。
“那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一直缄默的墨璃忽然开口,“那处汇总阴阳没有界限,人人都可随意进出,总有眷恋着人间的魂灵在那里远眺,也总有舍不得逝者的生人在那处张望。寻找她的时候,我常常在那里行走,那处的见闻也多,只是酒着实难喝。”
墨璃一翻手,又一坛忘忧酒就出现在他的掌心,他不顾忘忧心疼的眼神,深深嗅了一口酒香。
“嘶。”墨璃紧紧抓住前襟,苍白着嘴唇继续说道,“要说那里有什么特别的,便是一个关于长生的传说了。”
阴阳交汇之所必有长生之术。
在落凤严令小席不得追寻长生之后,他听到了这样的传闻。
万物相生相克,那里既然是阴阳两隔的地方,便自然也有天长地久的法门。那里有一条可以通往长生的捷径,便是承下忘川水前七七四十九道落雷。传闻中许多年前有一个爱上仙人的凡夫俗子成功了,小席修过术法,自认更有成功的可能。
朝霞初生,落凤勾动琴弦,那美妙的琴音让走兽忍不住驻足,无数飞鸟在他身遭不住盘旋,小席瞧着也喜欢,只是那个背影好像从来与他无关,他犹豫再三终于还是不告而别。
幽冥的光线比小席预料得还要昏暗一些,忘川水前雷鸣阵阵,好像时时处在暴风骤雨来临之前,小席捏着金身的术法缓缓靠近,不期然一道雷落,便将小席的抵御全部摧毁了。
“通往长生的落雷岂有那般好接的?”云璃从墨璃手中接过忘忧酒,也跟着酌了一口,“那孩子接了一道雷便已经受了伤,却倔强着不肯离开,硬是将七七四十九道落雷一一受了。”
六
“青丘之主离开青丘千余年,我与墨璃全部的使命就是寻他回来,墨璃半途不告而别,在我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我遇见了落凤,那个拖着一个焦黑的死人,满身灰黑的落凤。”
“求您救救他。”落凤单膝跪在云璃面前,那谦恭的态度让云璃也跟着一怔。云璃也是遥遥听过落凤抚琴的,那人明明永远挂着笑一身雪白,片叶不沾似的,怎也能像这般狼狈不堪。
云璃看着落凤抬起头,那人半张面孔已经生满蜿蜒华丽的红线,那种在落凤心口的蛊,不知何时已经蔓延茁壮到这样的地步。
“可他已经死了。”云璃不明所以地笑着,“被幽冥的落雷击中致死许久了。”
云璃负手,头也不回地离开:“更何况我为什么要救他?这便是贪恋长生所要付出的代价。反倒是你,被身上的蛊反噬,想要活命,跟我来吧。”
“落凤跟你走了么?”忘忧转头,望着外边青葱翠绿的忘忧草。
“他来了。”云璃翻手变出一个琉璃盏,他斟满忘忧酒递给忘忧,忘忧闻着酒的香气忽然觉得心口隐隐地疼起来。
“可他来寻我却不是为了活下去。”云璃直起身子半张面孔藏在阴影里,表情晦暗不明,“先生可听说过狐族血契?”
忘忧瞟一眼一旁昏昏欲睡的墨璃:“听过,你们将自己的魂魄献祭给别人,亲手为自己打上奴仆的烙印,从此永不背叛,永不脱离。”
“作为狐族的禁咒,怎会只有这点本事。”云璃声音渐缓,一字一顿地说,“这禁咒最大的作用其实是替死。上穷碧落下黄泉,只要你心诚,就能将他带回来,只是献祭的人要面临魂飞魄散罢了。”
“落凤选择了魂飞魄散。”
忘忧垂眸敛住情绪,声音却不可抑止地颤抖起来:“可墨璃也身负血契怎会......”
“怎会没寻到她么?”墨璃淡淡地接口,他错开目光自嘲似的笑起来,“因为我还不能死。”所以他不停地饮下会让他苦痛的忘忧酒,像是赎罪。
“我陪着落凤来到了北崖山上。”云璃轻笑一声接着说道,“北崖山深处,忘忧草最茂盛的地方,能让他借些力量。身为狐族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施行完整的血契,落凤周身都闪烁着圣洁的光。”
云璃歪着脑袋,看着一言不发的忘忧:“什么是妖,什么是仙,在落凤舍身的那一刻就都不重要了。”
七
天渐渐明亮起来,屋外繁茂的忘忧草见了光似乎更加茁壮,忘忧一翻手,掌中就多了一杯琥珀色的酒,他用力吸了口酒香,却忍不住用手攥住了前襟,用力到发白。
“这回知道痛了么?”墨璃伸个懒腰,看着云璃渐渐远去的身影,笑起来。
忘忧凝视着手中的酒,苍白的嘴唇也跟着上扬:“我终于记起忘忧酒的全部配方了,能让人将体味情的能力一并忘记的,原来是有情人的魂魄。”
他将自己手中的酒杯掷出去,那杯子应声而破:“墨璃。”忘忧转身笑着,却终究让狐狸发现,他的脸上有银线悄悄滑落,“我想我可以离开北崖山了。”
“你不可能再将他寻回来了。”墨璃道。
“无妨。”忘忧头也不回地渐渐远去,“这间屋子,送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