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与“无为”
两者皆有“行为”
并不在“行为”本身,
而在于“行为”主体,
它是“自我”的行为,
还是“无我”的行为;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皆来自:
自我认知下的行为,
局限狭隘且不稳定;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无我不是没有我
而是一种合道的意识存在
随道体流转
受道法制约
是自发的自然而然的“行为”
它成了道体的表达(用)
而非自我的表达(假用)
虽然从生命能来说
两者同样被支持着
只是
一个虚妄虚幻
一个永恒常存
“有为”与“无为”
两者皆有“行为”
并不在“行为”本身,
而在于“行为”主体,
它是“自我”的行为,
还是“无我”的行为;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皆来自:
自我认知下的行为,
局限狭隘且不稳定;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无我不是没有我
而是一种合道的意识存在
随道体流转
受道法制约
是自发的自然而然的“行为”
它成了道体的表达(用)
而非自我的表达(假用)
虽然从生命能来说
两者同样被支持着
只是
一个虚妄虚幻
一个永恒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