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还是开宗明义坦白承认地好,我是马尔克斯的粉丝。
首先我们其实很喜欢给作家贴标签,比如说到说到马雷伯就会自然的想起古典文学,说到雪莱就不得不提浪漫主义,而马尔克斯简直就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言人(以《百年孤独》为代表)。
53岁的时候,他因为《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们都知道,一旦作家得了诺奖后,往往一生的成就就已经敲定,很难写出好东西来,创作的时候就会碰到那个天花板。写《霍》的时候,马尔克斯57岁,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笔。我唯一相信的说法就是,马尔克斯先生一边抽着雪茄,一边攒着酒劲,积攒着他所有短篇的素材和纯熟技巧,憋着一口气,破土而出,神功大成。
其实读不懂《百年孤独》的话,可以先尝试着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他的写实,真切,门槛低,更像是正餐前的开胃菜,清汤入肚,洗刷掉嘴里的苦味,能够打通牙齿、舌头的筋络,直通你的胃。
《霍乱时期的爱情》几乎在用一个躺在藤椅上的老头子的口吻,老老实实地在讲一个古老式的爱情故事——
小明和小红,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情根深种,之后书信往来,乃至于私定终身。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会去相信自己会和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然后一起老死掉。那时他们二十五岁,可以把天边的晚霞下酒,但是他们没有结婚,因为太年轻了。
后来,小红嫁给了有身份有地位的城里的医生小刚。他们再次相见的时候,小明心头如遭重击。之后小明不再守身如玉,他尝试喜欢很多人,试着用鱼水之欢填补内心之痛。可是最终他发现,越是刻意地去忘掉,记忆就越加的清晰。
过了很久很久,少年弟子江湖老,年老的人掉了牙齿,啃不动天上的月亮。在一次船上的旅行中,两人异地相逢。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拖着一具垂垂老矣的驱壳,他们还是不能结婚,但是他们享受到了迟到了五十多年的爱情,茄子味的爱情。
小说的剧情大概是个比较常见的套路:高富帅夺走了女神,屌丝不断地努力,或是张无忌那样的知耻而后勇,练成绝世神功,或是像段誉那样傻里傻气地坚持不懈地做一个暖男,最终抱得美人归。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爱情长跑,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战胜了时间,战胜了生老病死,“苦命的鸳鸯熬成一锅鸡汤”,在这个酸辣交加,励志又辛酸的苦情故事里,最核心的字眼就是:痴。
因为我们放弃掉很多东西,对这种莫名其妙的的痴劲,尤其是对爱情这样美好的东西,往往最容易感同身受。
二
在十九世纪,那些坚持文学创作的作家,往往沉浸在一个误区里:喜欢宏大叙事和别有企图,把爱情当做佐料,将人性、哲学、文化、历史等宏大的命题一锅炖,总爱在爱情的后面映射出点大格局的东西来。其实,创作注重的不是那些是是非非,真假对错,反而是那些不理性的部分,最能表达出那种最混沌的情感来。
好书的三个特点,真实,妖艳,和混沌。妖艳是肉,真实是骨,混沌是精气神。很多小说坚实耐看,也足够花枝招展,但是目光呆滞,没有神。而《霍》这本书就妙在,于混沌里的情感里处处透着纯粹,痴的纯粹。
马尔克斯几乎轻描淡写地画了一条轴线,上面的每个坐标点都是爱情的可能性:
年少的时候是清澈的,女主费尔明娜和男主阿里萨像早恋的孩子一样对抗家长,源自于倔强与固执的之间的古老敌意;后来爱情变得混沌起来,女主的表姐告诉费尔明娜,不要太相信爱情,一个人也能过得好。
人成熟之后,咖啡、玫瑰、巧克力全部死掉,变成婚姻里的相互厌倦。长大后,又发现爱情是无法琢磨的,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唯一归宿。
年老的时候又矛盾,顾忌世俗观念,顾忌家庭,不像年轻时候那样勇敢。小说里写他们年轻的时候没能在一起,是因为都太年轻,人们反对他们在一起;五十多年后人们依然反对,因为我们太老了。
最闪亮的一点:费尔明娜在她七十二岁的时候,总算敢更从自己的内心,对着反对自己恋爱的女儿,像当年那个叛逆的小姑娘一样说: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当然了,这本书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列出了各个阶段的爱情,芸芸纵生的爱情,不管是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的矛盾,更多是写尽了爱情种种不确定性的纠缠感。
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她的记忆彻底抹掉,让她在他记忆中所占据的那块空间里长出一片罂粟花。
这种琢磨不透的不确定性,是最能咀嚼出滋味来的。
三
这个颇带着现实主义风格的小说最后竟是一个近乎荒诞和浪漫的结尾,又从混沌之中变的明丽起来,这个故事的美好,不是像其他故事那样充满着苦恋与自我陶醉,而是在主角们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后,最后感受到了时间的仁慈:虽然夺走了你的健康和青春,但是我可以把爱情还给你。女主菲尔明娜,最后也意识到自己和丈夫的生活是多么幸福,而她和阿里萨也终成眷属。
其实想想后我们会明白一个道理:“爱一个人”和“与一个人结婚”是两码事。
比如:
法国画家安格尔大师这辈子很爱女人,风流韵事不少,一生所画裸女穷尽千万计,他老人家82岁做过一幅“大浴女”大集合的画,初看不以为意,回头再看几遍,我们就会发现,其中中间的那位就是他二十八岁画的那个女人。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
又比如,马尔克斯写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之一:
报纸上报道披露一件事:两位老人秘密相爱了四十多年年,瞒着子女,两人每年秘密约会一次。虽然,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没能结婚。(在她们八十多岁的时候,二老在游船上幽会,遭受到歹徒抢劫杀害。)
我们这一生,不止会爱上一个人,但只有对其中某一个人的爱情是最真实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她能经受住怀疑猜忌、疲惫生活和岁月蹉跎。然后你总会不经意地想起,那时候,我们初相遇,白纸黑字薛涛纸,嬉笑怒骂,胡闹得像个孩子。
以及,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高二,看了一小半,觉得噱头过大索然无味,没有读出多少门道来。再一次翻阅的时候,是大三下学期,已经过了矫情的年纪,合上书本,心有戚戚然不知所处,那时曾经念想着的女孩远在天边,爱过的女孩已经有了灵魂归宿。
你回头看,小说的开头就写的明白:
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已的花冠女神。
“花冠女神”在文中出现了四次。年轻的阿里萨一直把费尔明娜当做高高在上的女神,这样固然很美,很凄美。但是小说的最后,等花冠女神老得不成样子,陨落凡尘——他们在船上,不在嫌弃,而是互相帮洗假牙,找眼镜,彼此搀扶。
这才是一个爱情应该有的样子,当我们爱一个的时候,我们至始至终是自由的,虽然我多爱你一分,自由会减少一分,但是没有谁要如此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