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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买了生玉米来煮,让我想起来几年前的事。
实习期间,我搬到一处离工作近的出租房,与一带着两岁孩子的女人合租一处房子,我住大卧室,她住小卧室。
楼下有个小集市,经常碰到她给她儿子买玉米吃,说吃玉米聪明,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
刚来第一天她就像久旱逢甘霖似的坐到我的床边跟我说话,很是亲切,明显感觉之前她很是孤单,没有可以说话的人。
她儿子很是调皮,在我屋里到处乱翻,他看中我戴着的装饰戴的边框眼镜,放到手里玩弄试戴,拿着跑到自己屋里,见状我就给送给了他,想着有个小孩子跑来跑去也挺有意思的。
据她说她老公在较远的地方打工,她自己带孩子也挺不容易。我理解她的不易。
平时,我会开着门,小孩子就会这屋那屋跑来跑去,觉得老关着门好像也不太尊重。
后来,因为下班较累或别的事情不方便让孩子进我屋,我就关门,但是孩子经常调皮敲门,多次不堪其扰也没有办法。
我经常买着吃,不用厨房,她说我做饭少,不用我出煤气费了。我总共可能做了三五次吧。
临走的早上,她来到我屋里,开始说了些离别之类的话,后来话锋一转说具体我记不清了,意思是我用了几次煤气本来收20,免我一部分钱,只要十五,我满口答应,心里却是不解和惊讶,我拿了钱给她,她转身离开。
事后,我跟男友说这事,本来觉得关系挺好,好吃的用的小东西顺手给她儿子。垃圾清运费我也自己交的没跟她说,心想这小钱没啥说的,怎么一分开就这么直接了呢。我知道我们只是暂住在一起俩月,之后就是茫茫陌生人,但是心里还是感到凉,与其这样,不如一开始就不要以善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