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最喜欢陈奕迅的歌,他的歌总是让我觉得人生不过人来人往。
和小伙伴聚在一块就会聊天,聊喜欢这个,讨厌那个不亦乐乎。讨厌的一起在背后BB一下,喜欢的就当面背后的夸夸。就算这样我们都知道,除了自己的亲人,谁都不会和自己过一辈,有些事能过去就过去。喜欢就来往,不喜欢招惹不起就躲躲呗。
一开始觉得不错的人,过不久就有可能讨厌了,不定性呀,当然自己在别人面前有可能也是这样的情况。所以何必讨好,取悦别人,做自己喜欢的样子就好了。这样彼此都没有负担,你也不会太压抑,也不用因为自己改变了,硬要对方负责任,那样友谊巨船真的会沉。
坐在地上沉思了一下,才发现原来一辈子有可能喜欢上很多人。也许心里已经被一面旗帜所占领了最高地,但还是会有别的旗帜想撬动你的心,随时等你换掉心里最重要的地位。以前认为一辈子,如果爱一个人了就不会再喜欢别人了,现在这个观念被活生生的推倒。虽然我们有可能喜欢上除了爱人以外的人,尺度永远要控制好,孰轻孰重要思量好,不然会失去一个真心爱你的人。
会喜欢上的人很多,喜欢也不用非在一起不可,留着好印象也是不错的。那个跟你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才是最该守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