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代表作《公孙龙子》的第三篇《指物论》,文字简洁古奥如绕口令,大概是中国思想史上最晦涩难懂的文本,古今中外有从训诂学、逻辑学、集合论、符号学、现象学、唯物唯心论等各种角度来诠释,但众说纷纭,其主旨迄今尚无定论。如今诠释文本已汗牛充栋,方式也已进化到天书般的程度,例如有篇论文是以集合论来解读,其中一页内容:
对此我们只能表示:
虽然难懂,但《指物论》一篇,一般认为不但在《公孙龙子》书中起着纲领性作用,而且是了解名家思想的必经之途,本编今以钱穆先生《〈公孙龙子〉新解》(文收录于《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二))为依据,来尝试解读,力求浅白。
开篇是立论: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物”与“指”是关键词,只要理解了这两词,本篇的含义也就迎刃而解了。钱穆认为,“物”是“实体”,“指”是“名相”,所以,“指物论”讨论的仍是名家的中心议题——“名”与“实”的关系。
什么是“名相”呢,顾名思义,“名相”是“名”和“相”,“名”相当于概念,“相”相当于哲学中的“现象”。
打个比方,你被地上一东西绊着摔了跤,一看,这东西是白色的、摸着很坚硬,是块白色石头。所以这“东西”是“物”、即“实体”;白色、坚硬、大小是它的“相”,“石头”是它的“名”。
所以“物莫非指”是说,“实体”无非“名相”,两者是互相依存的。如果去掉了“坚”与“白”的名相,就不存在石头的实体了。反过来,如果没有“实体”相对应,“名相”本身就成了空的观念,无所指对,即“而指非指”。
有点啰嗦是吗?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
这是对论题的阐述,上句接着“物莫非指”说,如果没有“名相”,“实体”就无法认识。下句接着“而指非指”说,没有“实体”,“名相”也不存在。
这时候,路人甲跳出来表示不服: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路人甲按常识认为,“名相”只是人的感官认识与思想观念,是虚立的,“天下之所无”;而“实体”是实有的,“天下之所有”。以虚立的“名相”等同于实有的“实体”,不可以。
公孙龙回答: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上半句是引述路人甲的观点,“名相”是虚立的,“实体”不可等同“名相”。下半句意思是,当路人甲你说“不可谓指(名相)”这句话时,已经用了“指(名相)”。一说话你就已落入名相,不是“物莫非指”是什么?
如果为对话虚设一个场景,大致是这样:
老子:老弟啊,你到处乱跑,推销你的思想,这么累干吗?你要学学我,无欲无为,不要推销思想。
孔子:不对不对,当老兄你说“不要推销思想”时,你就已经向我推销思想了。
老子:所以你就是爱钻牛角尖,心中太多“有”,你要学学我,体会“無”的境界。
孔子:不对不对,当你说“無”时,你心中就有“無”这个概念了,所以你也是“有”。
老子:你这人太烦了,我懒得跟你说话了!
孔子:不对不对,当你说“懒得跟你说话”时,你还是在跟我说话。
老子:……
公孙龙继续说: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上半句仍然引述路人甲的观点。“非有非指也”是说,既然如此,那就是不存在没有“名相”的实体。既然没有无“名相”的实体,那“实体“就无非“名相”。这相当于,天下没有不长人脑袋的人,那长着人脑袋的肯定都是人喽。
以上两节是公孙龙循环反复,申明“物”和“指”是相依相待,不能说一个有、另一个没有。
路人甲: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路人甲解释,他说的“天下无指”,如石头这个物有“坚”、“白”之“名”(属性),属性生于石头,不能说离石头之外有独立的“坚”与“白”之名。今以“坚”、“白”与石头脱离,名相不指向实体,成了悬空的“不为指”,把“不为指”当做“指”,天下没有“不为指”,所以不可。
公孙龙答: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 ,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
公孙龙回答道,名相是物所兼有的,如白,石头是白的、雪也是白;如坚,石头是坚的、铁也是坚的,等等。天下当然没有离物独立的名相,但反过来,天下也不存在无相之物,如坚、白不能离开石头独立,而石头也不能离开坚、白而存在,所以说“天下无指,物不可谓无指”。既然不存在无相之物,那就“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
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 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这是公孙龙答辞第二段。意思是,名相就是名相,本无所谓非名相。说名相非名相,是以名相必须与实体相依存,不存在离物独立的名相。倘使天下没有与实体对应的名相,比如没有坚、白这些称谓,那也无所谓非称谓、非名相。倘使天下无物,当然也不存在名相。倘使仅有名相的称谓、而名相不与物对应,那也无所谓非名相、无所谓无物非名相。最后一句,再进而言之,倘使天下唯有名相,则名相本身也不复为名相了,名相之为名相,是因为必须与实体相依而存在。啰里啰嗦地,总之是往复循环地论证“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读完《指物论》和《白马论》,再回头来看《庄子·齐物论》中一句共读时为之纠缠不清的怪话: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我们马上会意识到,这句话是针对名家的指物论与白马论而来的。庄子想说的又是什么呢?结合钱穆先生的解读,我们是否可以推论:既然“指”重点探讨现象与本体的关系,“马”重点探讨概念与类别。名家提出的“指非指”、“白马非马”,否定了现象的绝对实在性,揭示了概念语言的局限性。尤其是现象与本体之间,佛教唯识宗曰:
三界唯心,万法唯识。
唯识宗把人通过眼、耳、鼻、舌、身、意六个感官感知的对象,称为“六识”,人认知世界万物,不离“六识”之外,但“六识”所感知的,真的与物的本质相一致吗?唯识宗认为“六识”感知的皆为假象,执着于此假象叫做“遍计所执性”。
《黑客帝国》形象地演绎了这一幕,电影里,人们以为他们生活的世界是这样的:
实际上真实的世界是这样的:
所以钱穆《庄子纂笺》在注释这句话时,特别引用了章炳麟的说法:
章炳麟曰:“指”、“马”之义,乃破公孙龙说。(钱注:公孙龙在庄子后,此不当以公孙龙为说)《指物篇》云:“物莫非指,而指非指。”上“指”谓所指者,对象物即境;下“马”谓能指者,即识。物皆有对,故莫非境;识则无对,故识非境。庄生则云,以境喻识之非境,不若以非境喻识之非境也。盖为有对者,但是俗论。方有所见,相见同生,故物亦非境也。两皆非境,则争自绝矣。……
章炳麟表述的不外乎唯识宗对“物”与“境”的认识论。
庄子认为,名家的“指物论”和“白马论”已探及到万物一体命题的核心,大方向是正确的,但用逻辑论证的方式,与人打口水战,则太笨太累了。好似老式武打片里,反派明明可以一刀砍死主角,却非要傻乎乎地扔掉兵器、赤手空拳来肉搏,最后死在主角光环下。
庄子的思路很直接,既然文字、语言、逻辑、辩论这些工具都不好使,那干脆彻底掀翻它好了。你论证“以指喻指”这么辛苦,何不直接揭示现象的虚妄,把“指”给“非”掉,这样才能抹平本体与现象的界限,上达至“天地,一指也”之境界;争论“白马非马”这么闹心,何不直接把“马”非掉,把白啊、马啊这些类别与概念一举廓清,这样才能混同主与客、物与我的分隔,而“万物,一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