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姑娘,是我死党,在她将近三十年的人生里没有恋爱记录,纯纯的白开水,换句话说,不懂爱情为何物?学生时代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换来眼镜美容,写着小白文就着她的酸奶喝得小脸白扑扑的,加之是个婴儿肥,你看如今迈入三十大关,晴姑娘依旧招摇撞骗,二十出头的姑娘我是美少女。曾经困扰她的终极问题:是不是没有爱人的能力?我看着她,爱阳光爱自然,一年总要几天在陌生的地方放荡,一句美文就感动稀里哗啦,这纯粹就是感觉触觉觉觉发达嘛,至于对于人类来说,我只能这样告诉她,不要找,要等!这不,晴姑娘真的遇到了她的他,只不过这是一场所谓的单恋,而我们的晴姑娘活生生把自己搞成了热恋。(图片via电影《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第一次见他,纯属偶然就是聚聚的场合,朋友带来的朋友,白衬衫,牛仔裤,干净的大男孩,这完全合乎了晴姑娘的想象,没有任何安排,一切都是天意。刚好,朋友特意把联系方式给了她,第一次,晴姑娘主动加了异性友人,于是又有了很多的第一次主动聊天,然后是在没有联系的日子里翻着聊天记录傻白甜。两年,他们加起来的聊天次数最多十次,他们唯一的联系就是旅行时互相寄送的明信片,这些就是晴姑娘满满的回忆,说话和做事的人往往无心,只不过听话的人太过于用心。他应该喜欢我吧?每次晴姑娘这样弱弱问我的时候,我都强烈建议她去看一部电影《他没有那么喜欢你》。如果觉得他喜欢你,多半不喜欢你,如果觉得不喜欢你,恭喜你直觉多半正确,这条歪理听说很正。要不主动曝光,让自己喜欢的见光死。晴姑娘差点一巴掌甩给我,是的,他并没有你想象的喜欢你,如果真的喜欢,不会从不主动聊天,从不约你,不会!晴姑娘,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在问我的时候已经有了答案。喜欢和他聊天,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刷着他的朋友圈和微博不计其数,生怕错过什么,就着他的喜怒哀乐演绎自己的悲欢,童话都是骗人的,可怜的是还是她自己建造的王国。在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子面前晴姑娘终究是执着了。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她没有勇气告白,她说就让他宣判我的死刑吧。男孩一条更新奔入婚姻殿堂,她才那么清楚她就是所谓的备胎,也许连备胎都不是。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晴姑娘在我的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祝福是最无奈的洒脱。晴姑娘就这样结束了她的喜欢,用了两年光景。也许第一次相见是喜欢,而以后在每次旅行的地方想起他就是经过,然后结局就是喜欢那个付出的自己而已。
他喜不喜欢你,心是可以感受到的,千万别演独角戏,编织一个网把自己套住,然后催眠,有那么一天,你会喜欢我的喜欢。有人告诉我,认识一个人七年抵不过他认识一个喜欢的人一个月。说明爱情和时间无关。所以,适时止损难能可贵。还好晴姑娘冲着这股喜欢的傻劲,第一次一个人走南京,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如她所说,谢谢,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亲爱的晴姑娘,你值得拥有那个刚好也喜欢你的人。愿你依旧奔跑不累,跌倒可依,依旧纯纯地喜欢,深深地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