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研究英美文学的朋友说:“外国文艺再好,究竟是别人的东西,很难产生共鸣。”他大概指文化背景有差异这方面。他说得有道理,好的作品不但要被人理解,还要让人与之有共鸣。所以尽管世人对乔伊斯和普鲁斯特推崇备至,而我则采取作壁上观的态度,对冗长的描述和长篇累牍的心理刻画向来敬谢不敏。而这偏偏是西方作家的通病。但偶尔也有一两部让我们欣喜万分的佳作,打消了我们对自己鉴赏力的怀疑,原来珍品实在是太少了。
我向来喜欢传统的白描写法,全靠一个人对白、动作与意见表达个性与意向。这也符合日常人们看戏的心态。世间故事千千万万,多少悲欢离合,我们只能从他人的泪水和笑声中领略他们的凄凉与辛酸,幸福与喜悦。人与人之间始终隔膜,我们不清楚别人在想什么,是什么迫使他做出如此的决定,抛弃荣华富贵,隐居山林,无人能回答。即使作家在笔下会告诉读者原因,那也是他/她假想出来的。好的艺术能唤起读者的创造性,让读者用自己的观察获得对人性的了解,这也正是白描的妙处。《诗经·野有蔓草》里有一句:“野有蔓草,零露抟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描写朴素,但有种清华绝俗的美。
《刀锋》也是一部朴素的作品,虽然我们处处可见辛辣刻薄的语言,这反而缓和了朴素带来的笨拙。毛姆是个精明的作家,他每时每刻都不动声色打量别人,但他又很谦虚,说:“这只是我的想法,信不信由你。”所以他干脆把自己放进《刀锋》,以真实姓名出现,这样一来中国传统的白描被他窃用了。
我们跟着他第一次见到拉里(毛姆在书中用“我”),不起眼,甚至不记得长相,然而毛姆立刻敏锐觉察出:“虽则进屋子来之后记得他没有说上五六句话,人却非常自如,而且奇怪的是,尽管不开口,好像也在参加谈话。”不经意地陈述,实在已打下伏笔,毛姆看人实在够厉害。因为这差不多是一个正常人犯傻的故事,又是在美国出版,美国人未必能理解一个人会选择这样的人生。他尽管不无讽刺美国人,但也不想写得太突兀,需要处处暗示读者。
一般读者最感兴趣的可能是什么促使拉里抛弃未婚妻,离群索居,踏上漫漫寻求之路。除非有合适理由,否则读者对拉里的举动始终有所怀疑。毛姆却丝毫不管,他声称所知不多,无从猜测,只做了简略交待。然而我们从拉里为此付出的艰辛中也不难猜测,这个不详的理由在他心中是多么震撼了。毛姆无需鲁罗罗嗦嗦交待个没完,笔锋一转,收放自如。(这一点中国作家显然笔力不够,如巴金《憩园》)
最让人恋恋不舍的是毛姆描慕的人生,如同《月亮和六便士》里的画家一样。人生没有对与错,也没有好与不好,每一种人生形态都值得尊敬。世人对世界肯定太多,自觉或不自觉地要求自己达到某样公认目标。伊莎贝尔离不了优裕的物质生活,情所难免。在中国,普通人的一生,无非为家碌碌一生。中国人向来重实际轻玄想。但世界需要怀疑,知识、真理和自由皆因怀疑而产生,无不如此,世界就是混沌状态。拉里在印度找到吠陀佛经,之后归隐尘世,这是毛姆给出的无答案的答案,因为拉里不会找到解脱之道。但或许答案又在寻途之中,寻途是拉里的救命稻草。但这又与普通人殊途同归了,谈波登的救命稻草是无厌的交际,为自己为别人做点事才能心甘情愿活下去。寻途不同,但他们最后还是还是会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