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困境
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培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方针。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文件通知。文件指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组织是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和保障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二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育教学与学校行政等工作。三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的定期沟通制度,确保形成合力,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文件同时明确了党组织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确定了试行时限,在制度层面确保这项改革的落地。自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各校纷纷响应。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学校(法人单位)设立了学校党组织,同时,按照要求,规模大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分设。一般规模或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的模式。自此项改革推行以来。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有诸多困扰和不便。特别是书记这一领导职务,在学校实际运行中,发挥作用方面,很为难,为大家所不易接受。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传统的观念束缚着书记作用的发挥
我国自建国以来,学校的领导体制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1949年--1957年,实行的是校务会负责制,即最初的校长责任制,学校的事项经过校务会议之后讨论决定;1958年--1977年,实行的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决定一切(后期文革时期演变成了革命委员会负责制);1978年--1984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恢复党支部领导,校长分工负责。1985年---2021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党组织履行监管与保障作用。2022年---至今。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校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育教学与行政工作。
如此,我国中小学校的领导体制一直以来,就是围绕谁领导、谁负责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政策要求。但无非两项内容,一方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以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突出学校的自主办学,以推进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同向合力,则利,异向分力,则败。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文化思潮泥沙俱下,自主意识强烈觉醒的时代,统一思想,加强思想、意识形态领引导教育尤为迫切。如此,在新形势下,推出了改革的新举措。意在强化思想的引领,确保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但由发展可知,校长负责制从1985年以来,一直沿续到2022年,36年的时间,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无论是现在的教育领导层,还是政府层面,或是社会层面。都是这36年间在校长负责制的制度框架下接受的教育,内心认同的办学方向便是学校校长的一言一行。在此情况下,要想发挥书记的领导作用,显然是困难重重。观念决定着行为,观念不改变,行为就是形式,无法落实。名正不正?在心里,接受了,一切好办,顺其自然,没有接受,便是形式主义,半推半就。如此,观念上得不到改变,名不正,言不顺的书记要想发挥作用确实是有些勉为其难。
二、学校的工作性质限制了书记作用的发挥
学校是业务部门,日常工作的重心围绕着教育教学展开。以促进教育教学的需要来安排落实工作。评价一所学校的发展状况是优还是劣,尺度在百姓的口中,目前的评价标准是教育教学质量这一硬性指标。虽然,目前各级决策机构和专家学者都在推行着其它一些评价方式,但目前都只是在推进试行过程中,与几十年来的应试制度相比,还稍显单薄。
于是,在此种情况之下,全面负责教育教学与行政工作的校长,自然便是学校的工作的代表。业务部门日常的重心工作在哪里?哪里的影响就大,影响大的人作用自然更易发挥,也更易得到认同。上级部门对学校的考评是质量,社会对学校的认同是质量,政府对学校的显性看法也是质量,家长对学校的评价更是考了多少学生,取得大成绩。如此,抓住此项工作的校长便是重点人物,焦点人。其影响及话语更易成为本行业的领导。
而书记做的是思想工作,意识形态与依法办学的保障。与居家过日子的人一样,生活中的一些事大多是按经验与已有惯例去操作、去实践,很少去做一些需要思考违不违法、犯不犯规的事。即有思考,也便是偶有的少部分事。大体都有一些约定束成的动作,下意识的做法,只是去完成而已。若是生活的每样都要去思考:今天烧的菜,能不能吃?这样干的活合不合法?岂不效率极低。这倒不像过日子,倒像是昌险。如此,书记的作用发挥也便是关键时才会显现,若是一如平常的日子,书记四处发挥作用,要么是多事之秋,要么便显得有些多管闲事的嫌疑。事前提提醒,事中做跟踪,事后再总结。至多如此而已,而如此的做法便是幕后的全部动作。细究起来,确实很重要,但真干起来,却又显无足轻重,因为这都是看不见的身后。在如今,四处都是数据,各项都是声光电影佐证的痕迹式要求下,耳听为虚,眼见也不定为实都时时发生。何况背后的身影,谁能看见?谁又愿意去看见。更别说去做认同了。若如此,书记连影子都算不上,又该如何作为?又岂能甘心如此去作为?付出了,都是幕后的工作,无人问津。不付出,便是有了问题,拿来问责。如此,责权的不对等,书记该何为呢?
三、校长的法人代表身份压制了书记作用的必挥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与行政工作。也就是说,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改革、教师安排、学生活动、财务支出、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的运行,全部由校长负责。尤其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身份,意味着对内对外,校长是学校的代表。人事也好,业务也罢,对外的合同签订,外事活动等等,校长全程参予,全程代表。如此,书记参不参予,在与不在?便似是可有可无的了。校长告知书记,书记便是知情,校长不告知书记,书记便是不知情。书记在部分知情,部分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发挥领导作用。连事情的安排都不知道,又岂能发挥作用。其法人代表的身份便可独自完成一切。如此,书记便是有些无力了,更何谈领导作用的发挥?长此以往,书记便是可有可无的了。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小学教育领域改革的创新举措,更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在中小学校层面的一个缩影。如何去落实这一举措,完善这一措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在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的基础上,以高质量的教育发展为实现教育强国的目标而作出贡献。这也将是我们中小学教育人今后一段时期内为之不懈努力、不断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