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蟋蟀在我身边是个奇葩的存在。他的理科思维极差,有着与生俱来对数字的恐惧感,就是在感情中的得失利弊,他都傻傻的算不清楚。
比如:在一段感情里,他总是习惯性的对付出做加法,对回应做减法。
我对蟋蟀说,你这种爱情观迟早要遭雷劈的,不平衡的投入和输出,就像经常计算的那道追赶解答题,两个人有时差,相对速度又太大,付出总大于回应,付出方的精力和感情就很容易被掏空,成了负数。
蟋蟀对此的回应是:负数也挺好的,总是想着在感情里去占别人便宜,多累啊。
我想了想,竟觉得蟋蟀说的蛮有道理。
蟋蟀是个不折不扣的学渣,到底有多渣呢,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每次考试时,我是在班级里总能垫底的存在,而他是每次考试时,总是抱我大腿的存在。
正因为如此,我或许在他身上看到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两个人惺惺相惜的战斗在学渣的队列中。
而那些在中学时代就自带主角光环的学霸,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神奇而触不可及的物种,比如说,小雨。
下雨家和蟋蟀家住的仅隔一条街道的距离,她长得眉青目秀,皮肤白皙,留着齐耳的短发,笑的时候很好看,活生生的一软妹子。
所以每次说到这里时,蟋蟀满含米粒的巨嘴里就会喷出这句话:所以说,小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怪不得我每次见到她时,总觉得她浑身散发着光芒。
蟋蟀说这句话的时候,灵活蠕动的嘴唇像个马力十足地发动机,开始啪啪啪的喷射米粒。
如果把时间放慢十倍,我能清晰地看到一粒满含口水的金黄米粒,以抛物线的轨迹朝我的脸上飞来。
我怒拍桌子:你丫还吃不吃饭了?
蟋蟀还沉溺在小雨的想象里,一边瞥我一边回答:吃啊!这不正在吃吗。
又一颗米粒准确无误的喷在我脸上。
我怒吼:你吃屎去吧!!
蟋蟀扒拉着自己碗里的米饭,吃的更香了。
2012年的秋天,空气里洋溢着桂花和枯草气息的味道,天空反射大海的底色,像一块巨大的碎冰游曳在我们头顶。
我习惯性的倚在三楼的栏杆上,和几个狐朋好友对着楼下的妹子评胸论足。
楼下真热闹啊,几个小女生跑跑跳跳的,活力和动感十足,引发我们这些评论者连连点头,阵阵唏嘘。
小雨也在里面,和一位从没见过的男生轻快地聊着天,虽然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但我仿佛还能听到小雨那脆生生的笑容。
我喊蟋蟀过来,问那男生是谁?
蟋蟀莫名的冲我发脾气:我TM怎么知道那男生是谁?!
所以,到了晚上,蟋蟀拉我一起跑下楼质问小雨,那男生到底TM是谁?
蟋蟀一开口,提起“男生”两字,脸就憋得通红,拳头握的紧紧的,让我莫名的有种来捉奸的刺激感。
小雨一脸狐疑:你很奇怪哩,我和男生聊聊天,还要和你报告不成?
我站在小雨一边,跺脚说,小雨说得对。
蟋蟀气势顿时挫伤了大半,语气立马软了下来,只是小声的说了句:我看你们关系暧昧,怕你恋爱了耽误学习。
我于是站在了蟋蟀一边,跺脚说,中学时代谈什么恋爱?多影响学习的。
小雨瞪我:谈你个大头鬼,今天还看到你勾搭妹子。
我:。。。。
一个月后,果然如蟋蟀所料,小雨和男孩开始了艰苦而又甜蜜的地下恋情。
蟋蟀知情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很少再和我说话,一个人躲在后排的座位上发呆。
我担心他会不会精神上出现了问题,考虑要不要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但2013年暑假来临前的一个月,蟋蟀又突然生龙活虎起来了,他立志要赚很多的钱,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他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当起了服务员。
有一次我去那家餐店吃饭,看到四处奔跑的蟋蟀,像一阵风一样在馆子里飞来飞去。顾客凶他,他刻意堆积出难看的笑容赔笑脸,我凶他,他给我骂娘。
这个王八蛋。
我说:蟋蟀,你是不是最近手头缺钱?
蟋蟀默默地点头,搓了搓端盘子磨烂的手掌心,摆正了沾满油污的衣角。
我说,那我把买辣条的20块钱零花钱借给你。
蟋蟀没笑,只是严肃的说:不够。
我不再说话,其实是无能为力。
我不知道他要赚这笔钱做什么,他又预谋着什么,筹划着什么。为了得到答案,我只能耐心的等到那一天的到来。
后来终于明白,在那段时间里,小雨和男朋友和平分手,她的性情也陡然大变,不爱说话,总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默默发呆,眼神里总觉得丢失点什么。
蟋蟀在领工资的那一晚,带我去附近的大排档喝扎啤。
蟋蟀一边喝一边说:我要带小雨去她最想去的城市,我要告诉她,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一场好恋爱,还有一些好风景。他错过了前者,那么,我就努力的为她创造出更好地后者。她不该连后者也错过了。
我说,蟋蟀,你说的我好感动,不过,我最近也失恋了,你能不能也带我去见见好风景。
蟋蟀说:滚!
我解释道:我不做电灯泡很省电的,路途还负责搞怪逗比的。不把小雨逗得开怀大笑,我一怒去吃屎的。
蟋蟀这才同意我的跟随。
南京的街道,种满了阴郁而苍翠的梧桐,暖黄色的出租车在街道里穿梭不息。小雨刚下车,就爱上了这座古老的城市。
我们几乎逛遍了南京的每一个景点,吃遍了南京所有有名的小吃。
在这几天里,蟋蟀的眼睛几乎时时刻刻的落在了小雨的身上:小雨口渴了,他就马上递来温吞吞的矿泉水,小雨为一处的风景欢呼雀跃,蟋蟀就立马拿出相机,为小雨摆拍,小雨热的汗流浃背,蟋蟀就拿着一把画着山水画的中国风扇子,在旁边一直扇啊扇的。烈日下,我看到他从眼角旁边流出的汗水,长途跋涉的流经油红的脸庞后,滑进了白色的衬衫里。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和蟋蟀都喝挂在街头,我们在小桥流水边的街道上走了很久,最后在一处破败的古城墙上停下脚步。
橘红色的灯笼温暖的点缀在每一个角落,两个人站在古城墙上吹风,我觉得自己多余,于是默默地躲在一旁的角落里抽烟。
抽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在对着深夜未知的地方大喊,一边喊一边欢快的大笑,仿佛这样就可以忘掉所有的苦恼。
我转回头去,对着空气中喊,其实是对小雨喊:小雨,你觉得蟋蟀怎么样?
小雨心情很好,也不回头,盯着夜色对我喊:你指哪一方面?
我喊:哪哪都行。
小雨回答:他大概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
周围风吹过来,声音在我耳边呼啸疾驶后,传向未知的方向。
其实我想说,你觉得蟋蟀做你男朋友怎么样?
我对着空气喊:其实蟋蟀人挺好的,就是有点丑。哈哈哈哈..
我看不到蟋蟀的表情,只能听到他没心没肺的沉闷笑声。
就这样,回到校园的时候,蟋蟀每天晚上把找小雨谈心,当成了自己的课前作业,他给小雨买她最爱吃的零食,讲各种我出丑的样子逗她笑,然后自己笑的像个傻逼似的。
我们那时候称蟋蟀为小雨的贴身保镖加保姆加心灵鸡汤加ATM取款机。
确实,他做到了。
并且伴随小雨熬过了最难熬的那些岁月。
2014年夏,毕业季,那些未知的情绪在脚底悄然萌发,压抑许久的情绪仿佛在一夜间爆发。校园里充斥着荷尔蒙的热烈气息。大家纷纷忙着表白,有人惨败,有人抱得美人归,我怂恿蟋蟀去告白,再不表白就晚了。
蟋蟀说,不了。这样也蛮好的。
其实一个人喜欢不喜欢你,你都是能感觉的到的。我就想这样在她身边多呆一天。我期待有那么一天,她会潘然觉悟,会猛然回头,会看到我一直在陪她左右,我乞求自己能撑到那时候,能撑到等她回头,没有放弃。
我想,蟋蟀的爱恋注定是孤独的。
他自己甘心当一只讨喜的脏兮兮的毛绒熊,躲在姑娘最阴暗的角落里,姑娘伤心难过的时候,泪水全打在毛绒熊身上,毛绒熊就一点一点的给她抚拭干净。等到她天空明亮的那一天,毛绒熊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远远地注视着她,希望对方能回头看一眼。他其实并不奢求什么,只是希望姑娘能猛然记得,那只毛绒熊,永远是他的那只毛绒熊,他一直等她去爱的那只毛绒熊。
蟋蟀对我说,如果能轻易地让一个你爱的人爱上你,傻逼才撑那么苦。
但我想对蟋蟀说,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爱到伤痕累累,如果让一个数学家来计算那一段感情里的得失,那么,成吨成吨的伤害都朝你砸过来,你一边把这些伤害全盘吸收,一边拖着沉重的步伐朝着更痛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把笑容无比骄傲的挂在脸上,把伤痛无比心酸的踩入脚底,时间久了,连你自己都麻木了。
你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儿,而死撑着去爱成了你唯一的路标牌。
可我什么也没说,说了也没卵用,爱情这东西,你永远都参不透。
就像爱的方式有那么多种,蟋蟀偏偏选择最笨拙和傻逼的方式。
但已经没有关系了,故事的结尾,小雨定居在南京,有了新欢。我和蟋蟀分居异地,偶尔联系,经常失散。
今年假期,他又约我一起去南京玩,两个人把曾经走过的地方统统走一遍,算是为了怀念,而更多的,是用来告别。
我们站在往日同一处破旧的古城墙上,周围的小彩旗飒飒飞扬,整个城市灯火通明,头顶,一轮圆月悬挂深空,脚下,一支清流涓涓流淌,可是,我们再也听不到小雨的声音。
风吹过那些年的消息,都在和我们一步步抽离。听得见的,听不见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留不住他们,但我能记得那时蟋蟀的样子,记得他执意握住的拳头,深夜阴郁的脸庞,以及,那些晚上不动声色的心跳和喘息。
蟋蟀曾经对小雨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一场好恋爱,还有一些好风景。她错过了前者,那么,我就努力的为她创造出更好地后者。她不该连后者也错过了。
那些曾经安慰别人的话,如今都用来安慰自己。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大概就是:很多年过去了,我无法控制对你的难以忘怀,却再也不会对你心生期待。
这样,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