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先生,基于国外知识的积累,加之对中国乡土的了解和体会,提出了这本书的理论。感受文字的魅力,理解文中的建构,让我对中国乡土有了深刻的认知。生活于此,却从未思考过为何如此。费孝通先生的文字,也让我对自己的生活增添了几分思考。
内容梳理:
一、乡土本色——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1.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
2.乡下特点:不流动、孤立和隔膜。“熟悉”,没有陌生人。
3.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4.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二、文字下乡——空间间隔的考虑:熟人社会,面对面交流,文字非必须。
1.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
2.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
3.乡下的社交特点:面对面的社群(彼此相当熟悉)
4.文字与语言的关系: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
5.在一个社群所用的共同语言之外,也必然会因个人间的需要而发生许多少数人间的特殊语言,所谓“行话”。行话是同行人中的话,外行人因为没有这种经验,不会懂的。
三、再论文字下乡——时间间隔的考虑:稳定,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
1.时间上的阻隔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个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让我先从前一方面说起。
2.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因之,学习必须打破个人今昔之隔。
3.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
四、差序格局——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1.团体格局: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的一种格局。
2.家庭的概念: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线分明的团体,在中国是模糊的。
3.亲属关系特征: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类似于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中心是自己。
4.人伦中的“伦”: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5.差序: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如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中国的道德和法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1.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参考宗教观念,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公道。
2.“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出发点):“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3.独特性: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
六、家族——基本社群作“小家族”
1.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
2.人类学上: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因此,假设:中国乡土社会采取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
3.从生育社群的功能看:乡土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其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4.乡下男女相处的特点: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
七、男女有别——乡土社会求稳定,又是亚普罗式的。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即男女有别的原则。
1.感情定向:文化所规定个人感情可以发展的方向
2.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3.两种文化模式:
(1)亚普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
(2)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4.乡土与社会的冲突: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
5.友谊和恋爱的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
6.男女有别: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
5.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
八、礼治秩序——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1.法治: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
2.人治和法治之别: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3..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九、无讼——乡土社会,讼师被联想成“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因此无讼,而是由长者进行依据以往的经验,进行评判,进行教育。
1.讼师改称律师;打官司改称起诉;包揽是非改称法律顾问——这套名词的改变正代表了社会性质的改变,也就是礼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
2.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
十、无为政治——从经济出发,乡土的小农经济可自给自足(除盐铁外),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十分薄弱。所以实际生活上,这种权利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1.论权力的人多少可以分成两派:
(1)从社会冲突一方面着眼的,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称之为横暴权力。
(2)从社会合作一方面着眼的,因社会分工,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发生共同授予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称之为同意权力。
2.有人觉得权力本身是具有引诱力的,人有“权力的饥饿”,最主要的应当是经济利益。
3.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在经济上,除盐铁外,每家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在同意权力的范围,也可小到“关门”的程度。这里的乡土社会里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十一、长老统治——乡土遵循长幼之序,年长者的经验和指导,是无可置疑的,可以说是强制的。年长者对新分子有着较高的指导地位。即教化权利。
1.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担负这工作的,一方面可以说是为了社会,一方面可以说是为了被教化,并不是统治关系。
2.文化和政治的区别:
(1)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
(2)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但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3.乡土遵循的规矩:长幼之序,长幼原则的重要也表示了教化权力的重要。
十二、血缘和地缘——血缘,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1.血缘社会特点:
(1)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
(2)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
2.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十三、名实的分离——表面的同意与实际违背这种传统的做法相矛盾,也就产生名实的分离。
1.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却是指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
2.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
3.长老权力是建立在教化作用之上的,教化是有知对无知,如果所传递的文化是有效的,被教的自没有反对的必要,如果所传递的文化已经失效,根本也就失去了教化的意义。
4.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
5.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因此,表面的同意与实际违背这种传统做法相矛盾,也就产生名实的分离。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
1.人类行为有动机的两个意思:
(1)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
(2)人类在取舍之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欲望规定了人类行为的方向,就是所说的要这样要那样的“要”。
2.欲望如果要能通过意志对行为有所控制,它必须是行为者所自觉的。
3.在乡土社会: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两者所以合,是因为欲望并非生物事实,而是文化事实,意思是人造下来教人这样想的,但没有保证说一切文化事实都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
4.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这种印合并不是自觉的,并不是计划的。这种不自觉的印合,有它的弊病,如果环境变了,人并不能作主动的有计划的适应。
5.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有效的带来生活上的满足知,人类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发现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于是人开始注意到生存条件的本身——在社会学里发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这里,把生存的条件变成了自觉,自觉的生存条件是“需要”,用以别于“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