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三毛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陶纪洋
在世人眼中,三毛是一个用生命去写作的作家,只因她去了撒哈拉。
三毛为什么要去撒哈拉沙漠呢?书中说,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了撒哈拉的图片时,就觉得那片土地深深地吸引了她,好似有种莫名的,好似前世的乡愁。我觉得,是三毛自己对美的一种追求,是她的一颗爱美的心。
写到这里,兴许有人还未听说过三毛,在此介绍一下。三毛,原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三毛有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孩子没有的执着,或许,现在所谓的“执着”已变了味,变成了与“叛逆”、“反叛”之类的词,没有人真正懂三毛。哦不,有一个人,便是她的丈夫——荷西。
荷西与三毛说来也是有缘之人,六年之约,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约定,却让三毛,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
荷西和三毛,就这样爱上了,就这样去了撒哈拉。
他们在沙漠里的小屋,从花销的数目上就可以看出,这一定花费了三毛许多的心思。他们的小窝,比撒哈拉威人的任何一家都好看,当然,那些富商就不必比了。小窝里,深木色的书架、羊皮坐垫、骆驼头骨、棺材板沙发、天然石像……一切是那么普通,一切又是那么不普通。
翻开书的第一页,仿佛有一阵从沙漠吹来的风,混杂着微咸的海浪的气息,风尘仆仆,无论在哪儿,都能溜入鼻尖。
三毛在书中写了十七个小故事。有的是荷西和三毛自己的小故事,有的是他们与撒哈拉威人的故事。但大多数,三毛是把她的笔尖,对准了生动形象,拥有异域风情的女人们。
不过,接下来的两位,却不是异域的女子,而是沙漠中的荆棘一般的男儿。
军曹,与读者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他喝醉了,被一些撒哈拉威人嘲讽着、戏弄着。三毛看不惯这种欺软怕硬场面,于是把他送回沙漠军团。在后文中,沙仑说了一个秘密——军曹恨撒哈拉威人。这个秘密直到三毛去拜访阿里的父母才得以解开疑惑:撒哈拉威人用刀,在一个深夜,除了那时在营外的军曹,全营的人都被杀了……故事的结尾,军曹的表现令人们大吃一惊。他为了救几个撒哈拉威小孩,不幸丧生。这份心,应是他的本色。
但军曹好歹也是个军人,下面这位,却只是一个奴隶。
哑奴,显而易见,是个哑巴。“他穿得很破很烂,几乎是破布片挂在身上,裹头巾也没有,满头花白了的头发在风里飘拂着。”这是三毛与哑奴的初见。也是可惜了哑奴这么好的一个人,最后,仍然被送往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也是苦了三毛,因为战争和荷西的永别,她终于,回到故土。
白落梅在一本书中写道:“她假装忘记,故作坚强。破碎的三毛,以一种残缺的美,独自行走。无论你是否听过她的故事,知晓她的遭遇,只要打她身边经过,一定可以看到她脸上的沧桑,心底的伤痕。这个叫三毛的女子,她就这样带着伤感的粗粝,带着遗世的孤独,一个人徒步,一个人流浪,一个人天涯。”
三毛属于那种令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人。不是因为她的容貌有多出众,而是因为她专属的那份气质,坚韧洒脱、看破红尘。
她说过:“踮起脚尖,我们就能离幸福更近一点吗?”幸福,是模糊的字眼,如爱一般可望不可及,可念不可说。幸福,隐蔽在生活中,普普通通。她曾抚摸过幸福,但也逐渐离去。
即使如此,她还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陶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