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家门口,刺鼻的酒味和呛人的浓烟,向我突袭而来。林致四脚朝天的躺在沙发上,桌子上全是碰倒的酒瓶,没有规律的散在四周。
我一见这场景,着实吓了一跳,这孩子整什么幺蛾子呢,平时可从来没有过。
林致是我哥,二十八,比我大两岁,是a大任教老师,高猛帅气,遗传了我爸的优良基因,和我简直天壤之别。他曾经代表学校去参加演讲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哪拖后腿呢。
“喂,哥,你干嘛呢?小心爸妈回来抽你。”
我捏着鼻子,走到他面前,用手使劲的拍他,他的两只眼红肿的像个猫抓了一样,嘴里还不停的打嗝,给我熏的眼冒金星。
“别管我,一边凉快去”
他口齿不清的赶我混蛋,换个姿势继续打呼。估计这家伙要是让爸妈看见了又要兴师问罪了,出于仁义,我踹了他两脚。
“你给我起来,发什么羊癫疯,爸妈看见又要担心了!”
他根本听不见我说话,我一气之下,正准备把一杯凉水泼他脸上,让他醒醒酒。
“你撒什么泼,她都要结婚了,我喝点酒怎么了!”
他像头顶浇了酒精,瞬间火势熊熊燃烧了起来,手还不停的拍打沙发,整个人都在颤抖,动作太大,导致他从沙发上滚了下来。
我连忙去搀扶他,他竟然哭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看见他落魄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因为一个女人。
“白鹿,你哥我这一辈子再也不会那么爱一个人了。”
我心咔的停跳了一秒,情深不过一时,可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到头来却抵不过金钱物质的生活。
[一]
这个故事应该要从十年前说起,虽说已经十年了,可是却恍如昨日。
那时我哥正上高二,成绩是出类拔萃,想不优秀都难。而我比他低了一届,整日都成了同学的怀疑对象,说我根本就是垃圾堆里拣来的。
家里的墙上全是我哥的奖状证书,很少有空能挤进去一张我的荣誉。他是学理科的苗子,而我一个美术班的也很少上去凑热闹。
学校有次受邀参加省里的青年励志演讲,校内领导几翻商量讨论,最后选定林致参赛。这当然并不意外,不仅成绩优异,又是校内广播站的。
可是林致却推脱了起来,说他没有经验,怕会怯场,最后的结果则是我被老师推荐成了首席劝说官。
我使劲敲门也没有回应,便推门而入了。他很少让我进他房间,他有点洁癖,最怕的就是别人乱摸他的东西。
想不到一个男生屋里竟然比我的猪窝干净明朗多了,我一屁股坐在他书桌前等他回来。
闲的无聊,就顺便翻翻他的书啊,抽屉都有什么宝贝。没想到他居然是初音的粉丝,还积攒了人物模型。
“咦,这是谁?”
一张照片夹在书里,女生长的好生灵气,双眼皮高鼻梁白皮肤长头发。没想到我哥竟然私藏女生照片,想不到啊想不到。
“你干嘛!!!”
我哥湿着头发,刚从浴室出来,见我坐在屋里拿着照片,吓的不知所云。
“呦,不就是有暗恋了嘛,还怕人知道。”
我白了他一眼,把照片又夹了进去。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我比谁都了解他。
“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去参加演讲,赢的奖金给我一半,我就不把这件事告诉爸妈。”
我瞬间展现了我丑恶的嘴脸,虽然演讲这种事,确实不能强人所难,毕竟当着众多人的面。但我更不容易,零花钱少的可怜,既然抓着把柄了,我要好好的宰他一回。
他咬着嘴,被我气的差点暴跳如雷,活生生把我拽了出去,关上了房门。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会去,他可不想把好学生的形象毁到我的手里。
[二]
当林致拿着奖金塞给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要替他做点什么,不然太对不起他了。
我几经周折打听到这个女生的来历,何珍妮,和我哥同班,成绩中等,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基本没有朋友,同学口中的高冷女神。
那时候随便从电视剧里学点偶遇情节,我就能机智融入生活了。
我故意乔装打扮了一下,出现在何珍妮经常回家的路口,故意撞在她自行车上,你要知道这是为了老哥的幸福,拼了命的节奏。
她吓坏了,车子一丢,就过来扶我,可能也是怕我敲诈勒索她。
索性要装就装到底,我就躺地上不起,直到她把我架到肩膀上,要送我去医院,我才说了一堆令人感激零涕的话,什么理解她,不想浪费医药费之类。
她自然感谢我,就这样留了联系方式,我偶尔会请她一起吃个饭,请教一下问题,我想应该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热情洋溢的女孩的邀请。
时间久了,我们自然成了朋友,其实她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高冷孤僻,反正让我觉得她优雅大方不做作,果然我哥的眼光就是“犀利”。
我把何珍妮的号码,放在林致的桌子上。他却惊奇的看着我,问我从哪里来的。
他说,他只是想把喜欢埋在心里,一个手机号他若是想要,一个班里的同学总会有借口拿到的,只是他不想。
我惊愕,看来他是不领情,这二楞子,看来情商都被智商给压榨了。
[三]
我生日那天,邀请了珍妮去我家,结果我哥看见人家,扭头就躲到自己屋里,害的满屋子人都尴尬了起来。
也许,每个人对喜欢都有不同的处理。有的人选择了沉默,有的人选择了放肆,而我哥选择了抑制情绪。
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像这种事情,他通常都会定义为违背原则,简直是一个死板至极的呆子。
我把珍妮的爱好,缺点,经常去的地方,喜欢什么电影,爱看什么类型的书,对什么样的男生感兴趣,统统写在一张纸上递给他。
他都会嗤之以鼻的看都不看一眼,丢在一旁。他说他喜欢谁是他自己的事,他不想牵扯任何人,包括珍妮,也让我少管闲事。
我帮他是纯属觉得他是个笨蛋,不然谁乐意给他跑腿,像个侦探一样。
珍妮跟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可是她不知道应不应该告白,她怕男生不答应。
我心中万马奔腾,这可万万使不得,我哥这个书呆子可不能与幸福擦肩而过。我不能不管不问,弃之不顾啊,臣妾办不到啊。
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三寸不烂之舌,说女生要保持矜持,不能过于主动,顺利说服珍妮不要去告白。
晚上回去,我冲进林致房间。急的话都说不清楚,告诉他珍妮喜欢上了别人。结果他淡定无比,把书往桌子上一放,问了一句:然后呢?
我彻底对这个呆子投降了,去你的什么纯情,整天抱着书啃,能吃出黄金还是钻戒。被别人抢走了,有你难受的时候,我天天为了你和珍妮黏在一起,我都快怀疑我是同性恋了。
你的青春你做主,我插不上,也不想管了。
[四]
一天,珍妮喊我去图书馆,说有事情和我说。
“白鹿,我今天跟他告白了。”
珍妮低着头,小声的说,生怕别人听见。阳光正好照在她的脸上,这姑娘真的美出了仙气。
我的心脏像咔嚓裂了两半,感觉我听到这个消息比谁都难过。
“然后呢?他答应了?”
我喝了一口白开水压压惊,看来我的嫂子梦要飞了,林致这个猪头,让你不先下手,活该。
“不知道,我只是把信交给了他。”
珍妮这一刻好像被光环笼罩,粉色袭上了脸颊。我的手被她攥的紧紧的,仿佛都能感受到她的不安和激动。
“我能问一下,那个人是谁吗?”
我小心翼翼的问出了口,总觉得不是我哥败给了那个男生,而是我败给了他。
她过了好半天都没有回答,就只是看着我笑。
“你哥”
她做了一个嘴形,我好像五雷轰顶了一样,瞬间呆滞了表情。
原来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是我哥,我了个去,合着我是白忙活了这么久,三个人里就我一个是傻帽的瞎操心。
珍妮还是在风清云谈的笑,不过也好,这样省的我还要当继续月老媒婆的工作。
但是最后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哥拒绝了她。
珍妮足足哭了两天没有去上课,我把林致骂了个狗血淋头,原来男生都是冷血动物,没有一点感情。
珍妮说她喜欢我哥是因为他沉稳,不像别的男生一样轻浮,他上课的时候总是喜欢一本正经,不苟言笑。她喜欢的是他的认真,是他的态度,是林致惊艳了她的眼睛,让她知道原来还有一个人这么优秀。
听这些话的时候,我没想过我哥竟然还能在别人眼里有这么美好的一面。
我问过我哥,他说,他不想在不该谈情说爱的年纪去呵护一个女生,他的未来远比看不见前方的爱情要靠谱的多,他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陪一个女生逛街吃饭看电影。
这是一个学霸的思维,我无法理解,既然喜欢上了,还能给出这么多理由逼着自己不去喜欢,我明白他是在说谎。
[五]
高考后,珍妮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而我哥则考上了上海一所大学。
他们没有联系,而我也很少跟珍妮联系了,毕竟到了高三,我比谁都忙。
“白鹿,有人追我,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刚下了晚自习,回到家里,打开手机看到珍妮发来的一条消息。
“记得请我吃饭”
我是这样回了她的消息,我不想替我哥难过,更不想再纠缠她的爱情。
但是我又很不甘心的打开了会话框,给我远在上海的欧巴发了一条消息“珍妮有男朋友了,可是我好想让她做我的嫂子,麻烦你追她好不好?”
“嗯,哪好吧。”
林致是这样秒回了我的消息,我不知道这次他是吃错了什么药。还是分开以后,觉得对方已经成了心脏里的一部分,还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愚昧。他竟然答应去追珍妮,看来情商确实是开窍了。
林致国庆买了火车票回来,我感觉他变了,竟然有了一丝男人味,看不出来我哥竟然这么帅。
我约了珍妮,让她在万达广场等我。没错,去的人,是我哥。
后来珍妮跟我说,林致见了她,就牵着她的手去了她最爱的一家土豆粉店,买了她最喜欢的一款初音模型。
我恍然,原来他了解的远比我想象的多,也远比我想象的喜欢她。
他们谁都没有惊天动地的告白,就这样顺其自然的在了一起。
林致会经常回来看她,带她去干一些她喜欢的事情,比如他两都喜欢在安静的图书馆里看一些励志的书,也都喜欢窝在沙发上看美剧,吃任何东西都喜欢加醋,也都特别爱吃红烧鱿鱼。
我经常说,这两个人根本就是天生一对,连生活习性都一样,兜兜转转不还是在了一起,一开始林致还各位理性,各种人生大道理,现在哪去了?
珍妮说大概相爱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凭女生的直觉,她总觉他们一定会在一起。而林致却认为,如果他不去追她,大概就要终身错过了,所以这一切都要归功与他。
我却认为,我才是这场恋情的最大恩人。
[六]
在我已经奔波在外省,开始独立自己的大学人生时,他两还是好的跟个蜜罐一样,令我这个媒婆都好生嫉妒。
他们大三的时候,见了家长。我爸妈对珍妮肯定很满意,可是珍妮父母却好像显的略有嫌弃。
并不是因为林致不够优秀,而是我们家底不够殷实。
珍妮并没有顾忌家里人的反对,她跟我说,没有房子车子,可以自己挣,钱不钱无所谓。
她父母停了她的生活费,开始对她采取措施,让她知难而退。
起初,我也以为她会为了这份感情很坚定。可是在做服务员被冷眼,发传单被无视,做话费员被臭骂的一系列情况。
她开始动摇了,也许没有绝对的爱情能在物质金钱的诱惑情况下不受影响,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慕容云海。
他们又拖拖拉拉的拍拖了半年,但最终还是分手了。
“你是不相信我吗?”
“不是,我觉得我是败给了生活。”
这是他们的对话,我不知道是不是珍妮变了。她跟我认识她的时候,少了一份对生活的纯真,没了那种单纯的执着。
他们确实相爱过,也曾在对爱情都腼腆懵懂的时代,各自固执。在我们为他们的爱情赞叹的时候,他们却没有预言的分了手。
或许物质生活并不是主要原因,熬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没有在一起呢。
开始我总以为林致是冷静的,他总会走出来。我并没有想到,他毕业五年,仍然没有交一个女朋友,不管爸妈如何吹促他,他都委婉以事业拒绝。
原来,这场故事里,深情的是我哥,不是珍妮。珍妮的付出是喜欢,而我哥的是爱。
[七]
我把房间打扫了一遍,把林致拖到了房间里,省的爸妈回来担心。
珍妮结婚的时候,我没让林致去,我怕他会难过,会接受不了,我相信谁也无法看着十年青春送到了别人手里。
“你哥没来?”
珍妮望了很久,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心里还有他,不管怎样,反正即便爱过也已经是过去了。
“没有,相亲去了”
请原谅我善意的谎言,你们不能一直活在过去了。在你对一个人突然死心的时候,大概你就能重新开始了。
我希望有一天,林致能够真正释怀,既然最后没有在一起,还有什么好念念不忘。
正因为如此他也有了一段感情经历,让他的阅历变的更加完美。
他曾爱过一个女孩,但时间已停摆。
我曾爱过的女孩 如果擦肩在人山人海 拥抱算命运慷慨 最后终于明白 回不来 一个人走,给自己爱 小宇宙关起来 对孤单很依赖 等时间淡忘伤口再练习爱 —— 我曾爱过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