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步行去大润发,买了一兜东西往回走。
我左右手替换着拿东西,过了高架桥时突然看到一个大狗离我二百米远,它附近还有一中年妇女看孩子,我认为是她们养的,我对它招招手,表示友好,我还没把东西从左手换到右手里,那狗就跑到我面前,是一只不太纯的金毛,对着我上窜下跳,几乎窜到我眼前,对它的热情我有点惶恐,我自言自语:"我不认识你,也没有什么东西给你吃。"
这时一位戴着眼镜的男士路过笑着问我:"我认为你养的,没事,金毛看着大个,性格温顺,对人没有威胁!"
我继续往前走,它就在一边跟着我,那憨厚的模样让我温暖,到一小区门口,一个吉娃娃在路边洒尿,身边有一大爷在晒太阳,我问大爷:"您老见过这狗吗?它跟着我走了几百米,也不知主人去哪里了?看它脖子上拴的链子可能自己挣脱了。"
大爷说:"这狗不纯,看情型是有人养,没见过谁养的。"
我趁着金毛和吉娃娃玩耍的机会,轻松甩掉它,我回家来给孩子说,路遇金毛的事,逗得她哈哈大笑!
我喜欢狗,就是没有决心养,如果养了就要对它负责,所以喜欢也没有付诸行动,等有充足的条件在养吧!
想起金毛那憨憨的模样就觉得好玩。
如果养就养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