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的道德考量

"收入分配"的这一特别提法是有倾向性的。它从半路开始叙事,其中的收入或者财富不知道以何种方式而存在着,唯一的问题是这些收入或者财富是如何摊派的,或者"分配"。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情况却是完全不同的。在市场经济中,大多数人获得收入是因为他们为其他人提供了想要的产品和服务,即使这些服务仅仅是劳力。每种商品或者服务的接受者,根据他们所确认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而付钱;消费者通过在不同的卖家之间进行选择来寻找价格和质量的最佳结合,并对他们想要什么样的价格和质量作出判断。

这样一种寻常的、实用的步骤,与知识阶层中某些人所提出的"收入分配"的构想,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在那种构想中被注入了太多的道德焦虑。如果真的有业已存在的收入或者财富,其以某种方式形成,比如说天赐,那么当然就会存在社会成员各自应该获得多少分配的道德问题。但财富是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预先就以某种方式存在着的。成千上万的人是由另外成千上万的人根据其产品的客观价值来偿付的,在什么基础上,第三方能够有资格说某商品或某服务被高估或低估了价格,关于这一点根本就不清楚。

许多人愿意为听到帕瓦罗蒂唱歌而付出比听普通人唱歌多1000倍的钱,这并不奇怪。当人们根据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获得报酬时,一些人能够轻易获得高于其他人1000倍的价值,就因为有成千上万的人会对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更感兴趣。

一个人的生产力的价值是别人的1000倍,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的优点是别人的1000倍。生产力和优点是不同的事物。一个人的生产力受到数不清的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中有许多都是处于个人努力之外的,例如天生一副好嗓子。生长在一个具有特殊价值取向或者生活习惯的家庭中,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地理环境或社会环境中,或者仅仅是天生就具有一个正常的大脑,而不是在出生过程中遭受大脑损伤等等,仅仅这些方面的区别就使得一个人的生产能力发生重大不同。

第三方并不能预言一个人的生产力对于另一个人的价值,也很难想象一个人的优点怎么能被另一个"并没有设身处地"之人作出准确的评价呢。

在说到不同的人的优点可能相同时,并不是指其生产力相同。这并不仅仅是一个衡量一位收入获得者的利益相对于另一位收入获得者的利益的问题,因为我们不能忽视与收入获得者相关的大量的其他人——那些人的福祉依赖于这些收入获得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如果人们倾向于这样一种经济,在其中人们的收入与其生产力相分离,那么这种经济的情形就需要被说明它何以能够如此。

至于道德方面的问题,即一群人是否能对其他人的生产力以及最终的收益产生影响,取决于这些人能够控制多少导致不同生产力的因素,说是否能够控制得住那些因素,因为正是那些因素才导致了生产力方面的现实区别。但是,因为并没有人能够控制过去,并且过去许多根深蒂固的文化差异已经沿袭了下来,所以现在所能够做的限制,也只能是由社会对那些被视作道德败坏的行为加以限制而已。至于将群体间在统计学上的不同,机械地归因于社会所创造地"壁垒",这就更不合理。壁垒在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就像癌症客观存在一样。但是承认癌症地存在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死亡都能机械地归因于癌症,甚至大部分的死亡都未必能够归因于癌症;同样道理,大多数的经济差异也都不能机械地归因于社会"壁垒"。

在环境的限制之下,社会可以去做一些事情以拓宽人们能够获得的机会,或者帮助那些因为自身严重缺陷而不能利用已有机会的人。事实上,在美国这样一个国家里,早已有人在做那些有益的事情,并且仍然会坚持做下去。美国的慈善事业全球领先,这不仅体现在所捐助的慈善资金数额上,也体现在将多少时间贡献于慈善事务方面。但是,仅仅通过这样的假定:一切都还没有做到事情本来应该已经达到的那种完美程度——而无视那种完美程度所需要的成本和所面临的风险,就能够使得个人和社会都应当受到指责,因为真实世界还远未达到能够和关于理想社会的某些构想相媲美的程度。真实世界和完美构想之间的差距,并不能自动归咎于现实世界,正如梦想家并非一定就错了一样。

——索绪尓《知识分子与经济学》

1,关键词是:市场经济。

2,作者的自由主义作风,可能有点不习惯,但是论述有理有据。

3,关于经济不平等,推荐《经济不平等如何危害社会》。

4,有一个有趣的观点:越是广告泛滥、消费文化发达的地方,人们越有同情心。详见《消费文化:"庶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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