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为了爱情,你就作吧!

>>>>  她說:我作,是為了安全感!

An有個很喜歡很喜歡的EX,她說當初在一起時,她每天都往死裏作,為的就是證明,他心裏是有她的。她說我作,是為了安全感!

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吧?作,是因為愛到極致,愛到難以承受失去,所以需要靠作來一遍又一遍地確認。

前陣子,公眾平臺上流傳著一篇文章,名字叫作《我是如何把男朋友給作沒的》。在外人看來,這篇文章從標題到內容,都显得十分有趣,就像知乎上有人提出“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喜歡看别人“作”的故事”的疑問一樣。

為什麼啊?因為看別人被作,我們覺得很歡樂啊!但是,當你有一天成為那個被作的人,你就知道,“作”的實際破壞力要比字面意義深刻得多!

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怎麼會捨得看他為了你百般煎熬,哪怕是為了證明所謂的安全感。事實上,當你看到對方在痛苦掙扎、進退兩難時,恭喜你真的擁有一個真心愛你的好男友!同時也祝賀你,在不久的將來,你會親手把他送到比你更好的女生身邊!

作,可以是尋求安全感的方式,但請不要以“愛”為藉口!


>>>>  我沒作!但我同樣失去了我的愛情!

一大學同學畢業後來到深圳工作,做的是助教,主要的客戶是廣東建行。她三天兩頭跟著導師四處培訓,幫老師確認現場,聯繫客戶,跟前跑後,她跟前任曹先生就是這樣認識的!

曹先生是中山建行的HR,兩人前後見了三回,一來二熟。廈門真的是個很浪漫的城市,他們一行人住在曾厝垵,培訓結束後他約她到白城走走,軟沙細水,恰逢天下小雨,同撐一傘,愛情就這麼如期而至。

她是個特別獨立的女生,談這段感情時早已沒有了過去的稚嫩、自卑與小心翼翼。

她跟我聊起曹先生時,客觀中帶點偏私,說他愛攝影,寫得一手好文章,帆船登山興趣廣泛。他們倆一個在深圳,一個在中山,時而你來深圳,時而我去中山,一個月見個一兩回。偶爾積假一塊去廣州、去珠海、去澳門,既不介入彼此過多,卻也沒有應有的親密。這段感情,從8月開始,在4月結束,如此倉促。

有一次,他們一起去旅行。曹先生回來後認真地寫了遊記,把每一句都寫成情話。遊記上的每張配圖都是她,鏡頭裏的每一幕也只有她。這樣的浪漫,怎能不讓女生折服?

新年時回家,曹先生送了一條本命年紅繩手串給她,這樣傳統的心意就像要把她牢牢訂住,再也不鬆手。

後來,曹先生從HR轉向國際事業部,每天都要加班,工作很忙也很累。她從來不會去埋怨,說不合時宜的話,雖然內心還是有些不是滋味無法釋懷。看著下雨天別人身邊的撐傘人,想著一個人看電影吃火鍋時內心的失落,卻始終不言一句。

每天只有到了中午,曹先生才會發信息來問問她吃飯沒有,每晚她準備睡覺時他才下班,他們聯繫越來越少,但她卻從未在他面前表露不理解,她知道他已經足夠辛苦,所以她繼續過著一個人的生活。

可是讓她真正受不了的不是異地時寥寥無幾的問候,而是週末見面時,面對面卻不說話的尷尬。她終於忍不住問他,我們這樣的相處真的好嗎?

曹先生沒有回答,她最終選擇了分手。

後來,曹先生說,如果當時你可以任性一點,也許我們不會走到這一步。

他卻不知,在她那段青澀的初戀裏,她多少次去作去任性地想逼初戀說愛她,最終鬧得兩個人無奈分手。也許,她是不敢愛得那麼用力,也許她是不夠愛了!

沒作,並不代表理性;但是不理性,就一定會作!


>>>>  作!是一種不完全愛的表現!

我們來闡述兩種最普遍的戀愛模式:

第一種,女追男,女生往往不敢作!

因為她們愛他愛到骨子裏,寧願把自己放得極低,低入塵埃。為了他的一顰一笑,她可以把她的自尊踐踏在腳底。沒有真正愛過的人,也許不能理解,有些人為了愛可以犧牲到什麼樣的程度。然後,在很多年以後,它會成為一段刻骨銘心,意義非凡的“笑話”。

第二種,男追女。女追男隔成紗,男追女隔成山。

如果男生能追到女生,那大概是因為兩情相悅吧!一般來說,男生對女生的好是符合邊際效應原理的。隨著時間的發展,男生對女生的付出逐漸減少,而女生對男生的付出則往往逐漸增多。因此,在“男生付出階段”,女生本能地維持著自己的形象,盡可能地理性大方,不會去故意作;等到“女生付出階段”到來時,女生為了驗證,另一半對自己不如從前不是因為不愛自己,就會加倍地作!

不管是女追男,還是男追女,都只是戀愛的一個階段。一段健康的戀情,總是會從一方依賴、親密無間,發展到彼此相互獨立、共同進步。能不能完美轉身,除了緣分,就是相處學問了。待到闖關成功,像“作”這種小妖怪就不再會以“破壞者”的身份在你們身邊晃來晃去了。因為到時你就會知道,所謂的變了與不一樣,不是因為男性思維作怪,就是因為他就是這樣!

在談到歸屬感與安全感的問題時,樂嘉曾說過:“歸屬感”是你強烈地想和他在一起,“安全感”是你覺得他強烈地想和你在一起。通關成功的愛情,往往是兼具歸屬感與安全感,而且两感不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褪色。因為所有的愛情,最終都會轉變為更穩固的親情與責任。新一輪的遊戲,並不是就沒有叫“作”的小妖怪了,而是它已經從“破壞者”改良為“調味劑”。

所以,作!是愛情不成熟時的表現,是一种不完全愛的表現。


>>>>  作到好處,才是生活調味料

“作”得恰到好處,就可以是一種愛情調味劑。

真正愛一個女生的男生,他會願意滿足女生的要求,不管是從男性征服感而言,還是從寵愛兩不分來看。女生適時的示弱與撒嬌,都可以得到滿足並起到正面效果。

那麼,怎麼“作”到好處呢?

有網友神總結:女生作的程度永遠不要超過自己的顏值!在顏值當道的時代,不可置疑,這句話還是非常具有說服力的!

這裡,我還是直接丟出燕公子寫的參考結論吧!

第一,作,要在對方可承受範圍內作!半夜叫男友買宵夜,吃個粥在可承受範圍內,吃個烤鴨就不在了。

第二,作,要簡潔不能反復!半夜男友買了粥回來,你乖乖喝完就好。如果男友買了粥回來,你又說不想喝粥了,想吃炒飯。男友放下粥,到廚房給你做了個炒飯,你又嫌油,覺得不如直接沖個泡麵。待男友沖好泡麵,你掀了蓋子又來了一句,為嘛不是海鮮味!恭喜你,你馬上就會從“作癌晚期星人”變成一隻單身汪!

第三,作,要就事論事,不能上升到人。這跟吵架是一個道理,男友跑了一圈買不到粥,你不能一上來就人身攻擊:這麼點小事都做不好,你還能幹嘛?也不能陰謀論:你根本就不想幫我買,樓下沒有就不能走遠點去買嗎?

第四,作,一定要有售後服務。男友給你買了粥,你高興喝完,不能倒頭就睡,要認真地稱讚一下他,並把他對你的好記在心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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