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并捍卫人民做为国家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权利与尊严。
全面放开言论。对于抨击权力机构和人员的对则奖之,错不追责。
允许个人和社会组织将反腐败,反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反黑恶,反叛国等做为职业并获取报酬。
取消国家赔偿法,公职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给公民和国家造成损失的,有违法人员及其权利及财产受益人共同承担赔偿,国家损失国家另外追偿。
除残害人民,叛国,滥用职权,以外的犯罪取消死刑无期徒刑,依据犯罪行为执行有期徒刑,判一百年就关一百年,二百年就执行二百年到死为止不得减刑。
充份认识外资进入国内是为了挣钱发展我国经济提高我国技术水平只是附带这一本质,对于国内无替代的予以引进,国内能替代的予以限制,该行业保留极少数外资,就像少量病毒刺激人体能获得免疫力和提高抵抗力一样,用于保持国内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竞争力。对于国内优质产品限制出口优先供应国内市场。过剩产品,次品低价供应国外市场,这样可以取得外汇又可以打压国外该行业发展。
加强国防建设,对于保卫祖国和人民英勇牺牲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烈士的父母给与副县级公务员待遇,配偶给予正科级待遇,烈士子女国家抚养到大学毕业,所有教育及医疗费用国家全免并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千五百元生活费,并给予烈士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地级市区每人一套120平住房。
凡中国公民60岁以上的养老收入低于1000元的,予以补齐。十六岁以下的给予每月发放生活费,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上属公民居民医疗保险费国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