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离婚申明成为一种时髦,不是展示情怀就是展示心胸,最差也是秀一把文字能力,遣词造句不说,标点符号也要正确,否则就是公关事故。不能不说是个现象级的,别的行业好像没有这么搞得,高危行业,不敢离,离了也烧高香的期待静悄悄,还大白天下?一般行业,你以为你是谁,离个婚,还昭告天下?不能不说,戏子家事天下知这句话是亵渎和刻薄,但如果用人民艺术家的标准去对照,好像也有点对不上。
按说,《新婚姻法》没了,但民法典崭新崭新的,婚娶自由,有钱的、混不吝的,相信爱是永恒的,那离离结结的,合法又合规,相当于下馆子,只要愿意,可以天天去,至于别人说什么,你就当嫉妒或者琐碎。爱谁谁。
但是为什么非要说呢?
一是可能以后,又和谁啊谁的传出绯闻,万一有正义感爆棚的的人非要主持公道,怕人戴帽子,先备案,到时候,就别大惊小怪了。
二是也有可能就是一个通知,毕竟信息有落差,有人知道有人不知道,这才来个推土机进坟地,拉平信息高度,以后剧组或者饭局偶遇,别闹笑话。
三是什么,我觉得是要证明自己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感情一段是一段,绝不拖泥带水,也不接二连三,我不大懂的是为什么影视行业的人那么希望别人在感情问题上要清白地看待的那种需求呢?三四十年代六和塔下照相的人们,后来其实是后悔的,恨不得消弭了事。
四可能是交代,交代给粉丝们的,免得他们过度维护,盲目热情,万一不知内情,信誓旦旦维护,搞个乌龙,还不如先说清楚好,如果这么说,那“亲爱的朋友”这个称谓,也说得过去。
这样说来,离婚声明也挺好,当年上海滩三个启事:离婚、结婚、交友同时发,开风气之先,一时传为佳话。说不定现代影视业,不说其他,离婚声明,可以为社会效仿,为精神文明建设舔一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