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还好没放弃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空间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

——三毛

文|陆小墨

我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是在高二那年。

那是个特别平常的早晨。我还是和往常一样,慢悠悠地在食堂吃完一份荷叶饭,赶在铃声响起之时从后门溜进教室,刚刚坐定平复喘息声,却被同桌告知老师找我有事。

我是个特胆小的人,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因为经常踩点到教室,有时甚至逃了早操躲在食堂吃饭,一路上就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态走到了教师办公室。

“咚咚咚…”清脆的叩门声响起,我站在门外忐忑地张望周围。

“请进。”虚掩的门被轻轻推开,里面摆放着三张书桌,学生们成堆的考卷占据了桌子的大部分位置。我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高个子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示意我进去。

天气已是入冬,偶有丝丝凉风吹来,我赶忙把门掩上,堵住了些许寒意。

室内一片温暖。他和颜悦色地看着我,记忆里一直都是这般模样,四十多岁的年纪,脸上却没有丝毫岁月的痕迹,笑起来甚至有些憨厚纯良。

“我把你的课堂作文投了出去,已经被录取了,这是他们寄来的稿费”,他从厚厚的教案书里取出一张单子,递给我时脸上一片喜色,“来,你拿着,以后你要是有写得好的文章,我还是会帮你投稿的。”

心里莫名地就有些动容,抬眼看向他时已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我虽然从初中就开始喜欢写点东西,但真的也没认真写过什么好的文章。大多数时候,都是随意记录自己的心情,发表一下感慨。

像他这样重视我文章的老师,我还是头一次遇到。

我当时是有些发愣的,和他道了谢就走出办公室,然后忍不住用手掐了一把脸颊的肉,“嘶——”,好像是真的,于是就激动地小跑起来。

初冬的季节老树已经冷的发黄,长长的走廊边上,少女手里攥着一纸薄薄的收款单,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潮红,眼神偷偷瞄向教室里晨读的同学们,心里却暗自窃喜。

我记得那笔稿费是37.5元,那是我第一笔也是唯一一笔靠写作赚来的酬金。至今我也打过工,赚过外快,甚至拿过好几笔奖学金,但好像靠写作赚钱的却是一笔也没有。

那时看到9岁的张爱玲用她的第一笔稿费买了口红,我却不舍得花,细心攒了起来,还幻想着能够开个银行户头,专门用来存放我的稿费,无论多少,都是一种荣誉。

到现在,好像那笔钱的去处也已经不知所踪了。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神伤。

我高中那会儿特别喜欢写东西,一颗玻璃心的小姑娘,看到什么花开花落都能写出一篇忧伤的文章,然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后座瘦高的白净大男生有次聊起高中时的我,说我特别像一部动漫里的女主,自己勾勒了一个世界,然后和另一个我对话,别人是看不懂,也是理解不了我的世界的。

我听到这话时,已经远在昆明,回想年少的我,总忍不住想笑。原来我也曾文艺到那般地步,以至于现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逗逼小姐了。

隔了一排的后座女孩,文文静静的模样,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一口吴侬细语让人听得无比舒心。她说,你要去看《秒速5厘米》哦,要不我借你光碟吧~

于是偷偷在家里的台式电脑上播放,大半夜看樱花飘落的场景,心也变得柔软起来。好想谈恋爱啊~

哎,可惜没有暗恋的对象。

那时候的各种心思,真是单纯地想让人小心维护,生怕一个踉跄就摔出两个大窟窿。

因为身在理科班,每天都要做很多枯燥的数理化题目,有时晚自习实在是耐不住,就从抽屉里掏出一本小说,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的大多是语文课本上延伸的那些大家之作,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加缪的《局外人》等等。

那时网购还没发达,学校的图书馆很难借到好书,大部分书籍我都是在书店买的,后来偶然间发现了一个“久久网上书城”,于是就办了网上充值卡,开启了第一次网购经历。

到如今,虽然我已经不在上面购买书籍了,但账户上好像还有一小笔资金,而等级也已经上升到白金卡。

这都已经过去七八年的光景了。身边的资源越来越丰富,我读的书却是越来越少了。

因为总喜欢看些意识流派的作品,大学那会儿在QQ空间也会偶尔写几篇文章,有些时候朋友就会在下面评论说,你怎么写个日志都要写成意识流,我们都看不懂啊。

我笑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好像青春期的小孩们总喜欢写些深奥晦涩的东西,装的很高深的样子,其实不过就是在描述自己的迷茫啦,困惑啦,忧伤啦,想来也是有趣的很。

后来就真的很少写东西了。

大学里忙着奔波社团,忙着写新闻稿,忙着写代码,忙着参加商业比赛,忙着带团队,忙着期末考试,甚至是忙着刷从高中开始就心心念念的电视剧。一年能在空间里静下心来写上一两篇日志就很不错了。

荒废了那么久的日子,想想都觉得可惜。我好像错过自己的梦想已经很久很久了,就好像当初那个在高中寝室大声说,将来我一定要出一本自己的书,那个眼里泛光的女孩已经离我很远了。

我有点恐慌。

按部就班地被淹没在人群里,我构思好的几部小说还没动笔就已经死了,那部在深夜里给全寝室讲述的故事,到如今连个影子都不见了。

大学的第二年,高中同学聚餐的时候,当初睡我对面的那个女孩专门从邻桌跑过来问我,你有没有写出来那时你给我们讲述的故事?

我有些惭愧,眼神和言语闪闪躲躲,没写呢,大学没时间啊!

她笑的明媚,鼓励我说,你一定要好好写啊,我真的很期待你的作品。那一夜,听你讲故事的七个女孩中,有两个哭了,其余的都被感动了。

我说,好,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写出来的。

虽然那个故事到现在我也还没动笔,虽然我从6月1号发布第一篇原创作品到现在也就四个月的时间,虽然我对自己写的文章从来都没满意过,可无论如何,让我觉得欣慰的是,稳扎稳打的坚持,好像真的会带来一步步的成长。

我以前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喜欢非常重要,你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才有可能成就一番伟业。可我现在越来越明白,比喜欢更重要的其实是坚持。

每天一点点的坚持,时间日积月累后,就会变成你意想不到的回馈。

一件事只要你坚持得足够久,“坚持”就会慢慢变成“习惯”。很多时候这种习惯会让你觉得,你好像慢慢对得起当初的那份喜欢了,而你所踏出的第一步会让以后的自己觉得无比美好。

就好比现在,我收到了微信公众号的原创标识邀请,激动地只能用文字来表达磕磕绊绊的言语了。

所以,谢谢亲爱的你,虽然你的文字还有些幼稚,虽然你总写不出好的故事,虽然你也嫌弃自己思考的深度不够,虽然你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虽然你还只是个文字路上的初学者,可我依旧要谢谢你。

谢谢你这些天的坚持,还好这一次,你没轻易选择放弃。

我希望,你所喜欢的东西,都能够奋力去追,勇敢地踏出第一步,然后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发现:

哇哦,原来我也可以做到这些诶~

你要相信,你是个多么棒的人,值得你那么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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