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陶妮,你会出庭作证吗?

我要讲的是电视剧<香樟树>里面其中的一个故事。

之前在短文<香樟树>里提及过,今天我主要想说的不是关于友情。而是针对其中的一件事,引发的思考。

这个电视剧主要讲的是三个女生大学毕业前后期间的友情。因为经常在校园里的一棵香樟树下学习,相聚,聊天。香樟树成为了她们友情的最好见证。

期间陶妮的妈妈生病,芳芳为了帮陶妮筹钱,去了令自己厌恶的人的歌厅唱歌。这个人就是另外一个女主小杉的哥哥小松。结果小松强暴了芳芳,导致其怀孕。因为发现晚,怀的孩子已经不能做掉,就算能做手术,对芳芳以后是否能再怀孕有直接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芳芳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而司马家为了保全小松,希望芳芳能与其结婚。芳芳考虑再三,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答应嫁给小松。

而这期间,浪荡风流挥霍的司马小松,与其歌厅的另一位女孩子鬼混。这位女子为了想傍上这棵富贵树,纠缠小松要和他结婚。然而小松只是玩玩,就算他妈妈要求其和芳芳结婚,也是无奈的选择,怎么会答应和这么一个一样浪荡的女人结婚呢。

在小松想用金钱打发这位女孩的时候,遭到拒绝不甘,而产生报复心里。再加上司马家仇人的梭使,出谋划策。怂恿女孩以强奸自己来告发小松,以此为引爆其背后报复司马家的导火索。

就在公安调查期间,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小松的拒不承认,案件一下陷入僵持状态。这时女孩蒙昧理智,一定要致背叛自己的人不好的下场。想到有次凑巧和小松一起走进医院,并且让陶妮看见。女孩以此情形,要陶妮出庭作证,让她说出她确实看到了这一幕。然而事实并非如女孩所言,去医院与强奸她有关。

出于对女孩的怜悯,加上之前小松强暴过好友芳芳,对小松印象极差,还因此上其歌厅闹事,为芳芳出气。再加上陶妮是个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说谎话的人。她便想要去出庭作证,为这个女孩讨回公道,为了让触犯法律的人受到惩罚。

然而,要出庭作证,受到其他两位好朋友友情的顾忌。先是小松妈妈登门致歉,希望陶妮不要出庭。接下来芳芳矛盾犹豫中,也约见了陶妮,希望看在友谊的份上,看在孩子要有个爸爸的情况下,求陶妮保全小松。

难以决断的陶妮,坐在大雨之下,任雨水冲刷自己的内心。小杉看到陶妮这样,说本来是想劝的,现在不管你做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大概是陶妮拗不过良心的责备,以及其为人的善良原则,最终站在了庭证席上。然而事情的发展,陶妮只不过是别人想报复司马家的一颗棋子。案件牵发到另外的方向,而因小松涉嫌藏毒贩毒,最终难逃监牢之灾。司马家想尽一切办法,最终也没有把人捞成功。

于是陶妮成了以小松妈为首的司马家的大仇人。喝令儿女不要再和陶妮有任何往来。而之前陶妮妈妈生病手术,得以小杉另一做医生的哥哥小柯的大力帮助。陶妮妈自是感激不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天天亲手煲汤让孩子送去,以尽感谢之情。

当知道是因为陶妮的作证,让恩人家蒙受损失。愧疚难忍痛哭流涕,责怪女儿陶妮不该这样做。陶妮说,平时教导不是说不能撒谎吗。陶妮妈说的话,最合我心。她说,有时为了成全别人撒个谎,老天也会原谅的。何况这个别人是自己的恩人呢。

再说,芳芳遭强暴致孕不得已嫁给小松,当初也是因为陶妮妈生病筹钱引起,也是因为善良,看重友情才帮的陶妮。可当芳芳说,看在友情份上帮帮自己,求陶妮不要作证的时候,却没有得到相同的回应。

而且陶妮口口声声说,可怜那个被小松强奸的女孩。可她那里知道,她要维护的又是怎样的一个不知廉耻虚荣的女孩。举张正义,服从内心,坚持原则,选择事实求是,这是没有错。可当我们在实施自己这样伟大的权利时,不要滥施善良,这种善良,往往幼稚得会伤害更多的好人。

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要知道感恩。想当初芳芳那么弱小,可以倾力帮助陶妮。小杉也一样,友情的纯真美好,有时甚至胜似亲情。再说,法律也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次不出庭就失去了它的威严。作恶多端触犯法律的人,是应该受到制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损人一万自失八千。善恶终有报。

为了纯真的友情,为了香樟树下的誓言,更为了感恩。不是每个帮助你的人当初他都需要理由,但是我们不能无视这种帮助,更不应该麻木。更何况,要知道自己伸的是怎样的正义。善良应该也有价。盲目泛滥,还不如不作为的好。

如果是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会出庭作什么证的。你呢?(输出我的观点,说出你的想法。不妨留言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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