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所长
用人决策,不在于如何克服人的短处,而在于如何发挥人的长处。
“有效的管理者知道他们之所以用人,是用人来做事,而不是用人来投主管之所好。”
“重视一个人的长处,也就是要对他的工作绩效提出要求。如果管理者不在用人之前先问自己"他能做些什么",那可以肯定他的下属绝难有贡献,这就等于他已经事先对下属的不称职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衡量成就的高低,应该按照贡献和绩效的客观标准。只有在职位的设计和划分不以人为中心时,这种衡量才有可能。不然的话,我们就会只注意"谁好谁坏",而忽略了"什么好什么坏"。
用人四个原则:
1.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不会将职位设计成只有上帝才能胜任。”
2.用人所长的第二个原则是:职位的要求要严格,而涵盖要广。
3.第三个原则,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用人时,会先考虑某人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先考虑职位的要求是什么。
期望绩效和实际绩效对照后再检讨四个问题:
(1)哪方面的工作他确实做得很好?
(2)因此,哪方面的工作他可能会做得更好?
(3)为了充分发挥他的长处,他还应该再学习或获得哪些知识?
(4)如果我有个儿子或女儿,我愿意让我的子女在他的指导下工作吗?
a.如果愿意,理由是什么?
b.如果不愿意,理由是什么?
4.第四个原则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知道在用人之所长的同时,必须容忍人之所短。”
用人所长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是一个组织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也是知识工作者和社会不可或缺的素质。
本章关键是发挥人的长处,不管是他人还是自己,或者上司。所以发挥长处,有效性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