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觉得这本小说特别有意思,现在回忆,依然觉得有意思。
冒险精神,自由,乐观,刺激,苟(老六),各种元素穿插其中。
两次出海,两次遇险。
现在看,那些养成经营游戏,都是在模仿鲁滨逊漂流记。
一个人在一座岛上,独自生存几十年。探索,发现新玩意,如小麦,鹦鹉,野猫,葡萄,羊。
种植业,养殖业不落下。
中途还有补给(遇险船只)。
智斗野人,回归人类生活。妥妥的为游戏公司提供方案,种田文鼻祖。
传闻鲁滨孙漂流记,是真有一老外,出海遇暴风雨,在某荒岛生存四年被救。我们都在幻想这种冒险经历,他是直接上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