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胡苏衙门童老爷的儿子叫慢慢。
慢慢是个慢性人,吃饭慢慢的,刷牙慢慢的,连跟你说话都是慢慢的。
就像一只树懒。
慢慢长得也像一只树懒,嘴巴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却偏偏生得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静静的、呆呆的、萌萌的,看着你,同你笑。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慢慢一样慢吞吞的人。
与他在一起时,感觉就是与世界脱轨一般,一切都像是慢镜头回放,一帧的时间里就真的只发生那一帧的动作,绝对不会去快进哪怕一秒。慢慢的正常散步速度是一秒半步,一步半米,他的跑步速度是一秒2米,吃饭速度是一餐半个时辰。我虽然是他最好的朋友,可我却从不等他一起吃午饭,不跟他一起回家,因为如果同他一起走,当我们挪到学堂厨房前的小花园的时候,黄花菜都早已凉过好久,更不要说能够按时回家了,可即便是这样,也不见他哪怕有一步快着走。幸好每次厨房的三嫂都会给他提前留下一点,而我有的时候也会提前帮他盛上一些,而慢慢食量也是小的很,只吃一点点,所以他因为在学校吃午饭饿着的情况倒也不多。
不过有一件事我特别好奇,慢慢从来不会上学迟到,学堂七点钟就要上早自习,所以我推算着,慢慢应该是在五点钟就起床了,想着自己每天能够睡到六点半每次心里都美得很,可是后来慢慢告诉我,他平时都是坐马车的。这我就不高兴了,可是又没有什么办法,谁让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对,慢慢是雍容华贵的大少爷,但他却从来不与我们耍威风,他总是非常和善和友好,对待朋友也热情关切的很,而我也接受过他不少的帮助,去年除夕夜他亲自来送给我家一整条腊肉肠,香的很,我直接跑过去从佣人手上抢了过来,当时我娘还骂我不懂事,可我知道她只是要面子,吃年夜饭的时候,她可是笑着把那盘腊肉端上来的。
2.
七夕节小偷偷走孟大娘刚买下给闺女做嫁妆用的金簪子时,我也在场,刚刚想拽着慢慢的袖子悄悄溜走,可是没想到这一次慢慢居然抢先了。他死死抓住小偷的胳膊,指证着他的偷窃罪行,可慢慢是那么瘦小,一下子就被推倒了,小偷凶神恶煞,我没敢上前去扶他,只见他自己迅速地从地上爬起来,没顾得手臂上的擦伤,只是再次搭上小偷的手臂,然后再次被甩掉,紧接着他们开始赛跑,就像乌龟和兔子,可最后慢慢还是成功了,他像个捕快一样紧箍着小偷的双臂,得意洋洋的笑着,那一刻,他的身体好像发了光,他是一个大英雄。
可是慢慢却突然身患重病,他就要走了。他差人送信给我的时候我正在灶膛边缝补他在我生辰时送我那身白衣裳,食指被扎破了口子,几滴血染在衣服上,像一朵完成绽放即将落败的花。
大雨滂沱,雷鸣闪电,可我还是见到他最后一面。
对不起,慢慢,我不知道你心脏不好,我不应该非要带你去庙会玩的。对不起,都怪我,当时我也在场的,我...我居然那么胆小,如果不是因为我不争气,你也不会突然病发变成现在这样......对不起、对不起。
苏烟,别哭。这怎么能怪你呢?当时可是我们俩一起把他制服的,是你追到他的身前扔了好几颗鸡蛋在他头上他才被抓到的,大家都看到了。苏烟,你也是英雄,巾帼英雄。
侧卧着的慢慢憔悴的很,身上的药汤味愈发浓重,脸色苍白的吓人。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童夫人再也等不及我们慢慢说完话,急忙上前半推半拨的挤开我,紧接着童府上下又是一阵忙碌。我静静地在守在一旁,慢慢撑着力气抬起头,对上我的眼,然后笑着、慢慢地对我说,回家吧。
那一刻,我突然很害怕失去他。
3.
慢慢的,慢慢的。时过境迁,庸碌十年。
我快要忘记慢慢是谁了。我突然记不起慢慢是谁了。我想起床头的梳妆盒中那封信。
这封信让我记起他与我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
“你好,我是慢星人慢慢,我能和你做朋友吗?”
“如果我做了一百件好事就可以得到一百颗善珠,我就能回家了,苏烟。”
现在,他应该回到自己的慢星球了吧。
慢慢,慢慢。好像一只树懒,它呆呆的、静静的、萌萌的看着你,同你笑。
他是个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