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3.15”晚会曝光的诸多违法事件,总感觉心里沉甸甸的。生活中无法避开的诸如坑蒙拐骗、食品安全陷阱、医疗挨宰等等负面阴影如影随形,总是挥之不去,避之不及,似乎陷入了十分无奈的境地。这种生存环境中的毒瘤无不在时时啃噬着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的心!
记得前不久网络媒体曝光的一宗发生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殴同伴的事件。受害人被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受害者受虐照和裸照。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受害者遍体鳞伤,无法站立。这一事件逃不脱当地警方敏锐的视觉和严密监管,当即介入,最终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生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六百万美金,近四千万人民币。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刑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一判决结果或许让对校园霸凌事件见怪不怪的国人咋舌,但笔者却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振奋和开心,因为这一判决真正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及时惩恶扬善、有效保护人民生存安全的正义性。
再说“3.15”晚会央视曝光的那些涉及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以及各类诈骗案件,看后无不让人恐惧和愤怒,似乎感觉生活中处处是有形和无形的陷阱,防不胜防。比如人们每日不可或缺的蔬果、肉类等食品,由于众所周知的农药残留和多种严重损害人类健康的非法添加剂,有多少人还敢放心食用?难怪一名留学美国的学生拒绝家长要求其回国的理由是:“我在这里生活起码不担心食品有毒”。由此进而猜想,如果“3.15”曝光的这些案件发生在欧美国家,法律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和惩处?!
我最感觉困惑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已比较完善,但为什么这么多违法事件没有被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为什么要等到每年一度“3.15”央视曝光后才采取行动?对已发现和查处的案件,为什么没有对犯罪分子形成犯罪成本高昂的巨大法律震慑?各地各级政府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都哪里去了?为什么面对当地那么多违法犯罪事件变成了聋子、瞎子和哑巴?
但愿我们的相关法律在惩处各类事关人民群众生存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时,也能像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严密监管,严惩不贷,让犯罪者付出沉重的犯罪代价。但愿我们的相关法律也能对各类威胁人民群众生存安全的犯罪行为形成真正的高压态势,使那些利欲熏心、丧尽天良的害人者闻法丧胆,面对高昂的犯罪成本而不想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但愿这样的法制环境能早一天光蔽中华大地,护佑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