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来,我发现窗外的天空已蒙蒙亮,一颗酷似鸡蛋黄儿的大火球平静而内敛的悬挂在北方的浓重雾霾里。确切一点来说,应该是西北方才对。晨练逛早市的人们熙熙攘攘的三五前行着,他们统一的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朝圣似得赶往他们各自的目的地。
那一刻,窗外自在而轻盈飞舞着的雪花儿让我记忆里的第二十二个年头显得不那么普通,并值得我记住这一刻的美好。
头痛的感觉让我回想起昨晚的宿醉时分,一整晚冻僵了的左腿导致我又无奈又感觉到生活的不易。不远处的窗台上,水晶烟灰缸里塞满了阳光骄子的烟把子,白色硬盒的,听说这种烟是女士专享。烟灰缸的旁边是一个吃空了的草原牛肉干包装袋,包装袋的下面静静地悬着一只画风突变的白皙无暇的手。
手的形状很好看。那只手,食指的指甲盖被烟熏的焦黄无比,看样子它的主人该是一个大烟枪。房间里实在太暗,透过那冬日里微弱的阳光,我只好无聊的打量着那只好看却熏黄了的手指甲。
渐渐的,一点一点的,我的思绪逐渐清晰了起来,这才回想起来昨晚我们这一群人好像是为了庆祝某人的生日来着。这群平日里无比内敛的人在喝了酒之后,一个个的发了疯的叫呀,吼呀,跳呀,开心到不行,也真的说不上来他们为什么会那么开心。也许是因为平日里的校园生活太压抑乏味无趣了吧,我想。
恍惚间我记起来,昨晚的高潮时分我也神经兮兮的加入了他们当中,玩着我最不喜欢的祝酒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梦幻抽纸牌,十五二十等等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游戏玩了很久直到凌晨。
后来,包间里的人们大都玩累了,大家所幸都找了自己喜欢的角落躺下休息。孤身男女们都玩着各自的手机,对着屏幕时而发笑时而叹息,好孤单的样子。而结伴而来的所谓情侣们则都互相的摸着对方喜欢的敏感部位,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在我的左侧摸着躺在他怀里姑娘的右胸,他的手法看上去很老练,顺时针摸一圈然后再稍微用力的捏两下,一看就是个老司机在开车。那个傻姑娘还笑眯眯的红着脸声音挺大的对他说:“ 你好讨厌啊”实在看不下去的我给自己点了一首歌,一首我个人认为轻快无比的《好心分手》。
然后,我好像还搂着一个什么人来着,我们俩合唱了那首轻快的歌。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搂的到底是男孩还是姑娘,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的嘛,大家都喝多了合唱一首歌也没什么关系。开心就好。要是姑娘呢,那也蛮不错。我环顾了一大圈,并稍稍得目测了一下那些端坐着的来自不同院系的若干个姑娘,她们都长得还挺水灵,尽管算不上美若天仙吧,倒也都很清新秀丽。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喝多了搂着一个姑娘唱歌儿,怎么着我也不亏。
这一大群人从各自的平凡生活中短暂的抽离出来,逃离原本无趣的生活自由组合着鸳鸯戏水蝶双飞,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酒醒了之后,他们又将回到现实生活中,然后在下一个聚会来临时放肆的演义着各自的青春美好。
我伸出右手轻轻地晃了晃刚才那只在我眼里占据了极大部分的手的主人,呼唤她起来回家。她头也不抬的背对着我,从她自己的上衣兜里翻出一只皱巴巴的香烟,我很有眼色的为她点燃。她继续背对着我。
她问我:“ 曹凯,外面下雪了吗? ”我看着窗外的匆匆行人没有回答她。
她继续说:“ 我最喜欢雪了呢,以前上中学的时候,还有个男的为了我在学校操场上堆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雪人,那时候的我年少无知被他感动的哭红了眼,于是,就在那年的美丽寒假时我被他追到了手。那之后,我们每天都要在放学后骑着各自的自行车,去往我们小县城郊外的麦田里,手牵着手散步在不同的果树下。”
她抖了抖烟灰,接着说:“那个家伙,他在第二年的夏天轻轻地拿走了我的初吻,我一点也不后悔呢,后来呀,我想你是能想到的,这种少年时的爱情大多都很难善终,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他在电话的那头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和拿走我初吻的时候一模一样。然后他对我说了最后一句:替我照顾好你自己。 ”
我接着她的话说:“过去的总会忘记。”
这是我能想得起来的第二十五次在KTV里宿醉之后的大梦初醒,且是一觉睡到大天亮的那种。
她继续背对着我,我看到了她的身体开始小幅的颤栗,她也许是哭了。我没有很洋气的给她递个纸巾什么的,哭出来可能会更好一些,我想。我责怪自己的词穷,无法漂漂亮亮的安慰一下她。
我的视线暂时的离开了她,我继续打量着这个所谓的豪华包间里的所有人们。单是我的胸腔上就摆了两条腿毛儿无比旺盛的小腿把子,它们俩的脚上分别套着限量款的JORDAN樱木花道和PUMA的经典款板鞋,一左一右很放肆的摆在我的身上,像两件贡品似得。
由于我不想吵醒它们俩的主人,所以只好缓缓地爬起来,再把它们俩轻轻地放回我刚才躺着的地方。此刻,我那条冻僵了的左腿出乎意料的踩在了软绵绵的某个物件上。我稍稍的用力踩了踩,发现真的好软好软,于是我低下头想看看这块如此软的地毯是什么牌子的。结果,我刚一低下头就发现了我其实是踩在了一个带着生日皇冠,赤裸着上身的男人浑圆无比的肚子上,他就是我们昨晚那场大PARTY的主角。
吃了一惊的我,赶忙挪开了踩在肥肉地毯上的脚。这才发现桌子底下还躺着一位,他的女朋友。也不知这俩人昨晚干了什么,主角两只手环抱着他女朋友的腿,一脸幸福的做着冬日里的春梦,而他的女朋友却好像是很不情愿的,要逃离似得侧卧着并把整个身子缩成了字母C状,无比滑稽的睡在他头部的正上方。
我打量完这一对相爱相杀的梦幻情侣之后,缓慢的走向窗边,我实在是害怕又踩了那一块软绵绵的地毯,所以我走得异常的小心。那时候,我脑子里不停地,过电影似得回想着宿醉以前的事情。
我想起来,那是一个不怎么有趣味性的下午时分。我和几位老友坐在省城西安的八路公交车上,去往我直到如今都很是喜欢的钟楼商圈。我记得以前,与我交好的老友们总是调侃我说:“ 曹凯呀,你以后就叫钟楼小王子吧!” 我喜欢这个商圈的原因有二,在这里我可以买到我需要的任何东西,而且坐车也是直达,很方便很便捷。
那天我的耳朵上挂着一副耳机,耳机里播放着哥哥的《不羁的风》,我听着歌儿在空气里嗅到了纬什街特有的葫芦头泡馍的香味儿,馍要自己掰才吃着香的葫芦头泡馍,溢于言表的家乡的味道。
车子到站之后,钟楼附近还是人来人往,万人空巷的感觉。作为一个西北人来说,能生活在如此美丽的城市里我是很自豪的。陪都、魔都,京城,它们再好,再繁华再梦幻也都替代不了长安城在我心里的地位。我们几个人逛了逛民生百货,开元商城,各自都买了早已决定好要买的物件。我给自己买了一双日本制的鬼冢虎,我很喜欢它的版型。
记得以前上中学的时候,我在小镇的红杉树网吧里看了暴力美学大导演昆汀拍的系列电影《杀死比尔》,那部电影深深地影响了我,它是一部在我心里无比伟大的作品。电影里的主人公穿的就是这个牌子。
后来,我们几个人决定在骡马市附近美美地吃一顿AA制火锅。走进火锅店,点了各自喜欢吃的菜品和一箱青岛啤酒。吃饭的时候,时年还不怎么冷清的QQ里收到了一条短消息:“ 在吗?啊哈哈。”我回复了一个:“在”,那头接着说:“我下个周末要过生日,提前告诉你一声。”我说:“ 知道了,我一定去。”
吃完火锅,我的肚子里装满了羊肉卷,肥牛片片,毛肚芝麻酱,粉带墨鱼仔和几瓶啤酒,幸福感也因此油然而生。坐在我旁边的一位老友,嘴里嘬着牙签说了句:“ 吃饱了,喝足了,咱和有钱人一样啦。”
酒足饭饱的众人大笑着,整齐划一的走出火锅店。刚出门的时候冷冽的北风像刀子似得划过我裸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我对着夜空下的路灯哈了一口长长的白烟,某些个不讲究的醉汉随地小便之后被冻住了的尿液和呕吐物凝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颇具艺术气息的顶着虾饺和鱼丸一柱擎天的大冰溜子。
我们当中的一位快步疾跑过去,飞起一脚踢掉了鱼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捏在他手里的半颗烟插在了虾饺的旁边。一套组合技能表演完毕,他很开心的跑过来像地主家傻儿子似得搂着我说:“大冰溜子冒着烟,打眼一看像火山!”,“好诗好诗”我接着说。
二十二岁的我毫不犹豫的走进了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尽管前路不知该往那走,可我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很坚定。
一个指甲盖被香烟熏黄了的姑娘走在我的身旁左侧,而那只白皙无暇的手则紧紧地牵着她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