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的天堂》!读完这个故事,整个灵魂都有点不太淡定,Lz需要沉默一些时候。
上次出现这样子的感觉,还是读野夫的《1980年代的爱情》。不过略微不同的是,野夫的那本小说是成年人的爱情,里面又夹杂着很多个人面对时代巨变时的无奈与思索。而理查德的这本小说,是两个孩子间的爱情,以及对人性的宽恕与释怀。
其实,能读到这本小说,源于一个美好而搞笑的误会。因为Lz早在N多年前、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个书名,不是这本书书名,而是这个书名。听说老爸当年就是用“这本书”搭讪的老妈,听说当时应该两人都高中毕业,老妈开了个小理发店,有一天老爸去理发,理完发后莫名其妙地问老妈有没有读过一本书叫《失火的天堂》,老妈说没有,然后老爸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这本书,然而老妈当时心里想的是“这小伙子怎么这么二,理完发掏钱走人不就得了,讲什么失火的天堂……”
所以,昨晚在图书馆偶遇这本书,Lz瞬间就笑了。不过后来发现高兴的有点早,这本书是10年出版的。老爸读的那本《失火的天堂》应该是80年代出版的琼瑶同名小说。
不过,源于误会的偶然相遇,这本书却给了我意外的惊喜。两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小说源于作者儿时的真实经历,整本书也是以小男孩艾瑞克的日记形式展开的,而每一篇艾瑞克的日记前又有几句选自格蕾丝日记的句子。简直完美。
艾瑞克上初三,有一个十岁的弟弟乔尔。哥们在自家院子后面造了座小木屋。有一天,艾瑞克在便利店打零工时偶遇了格蕾丝,得知这个女孩在外流浪后就把她带回去安置在了自己的小木屋。然后和弟弟瞒着父母给女孩送食物,送衣服,在小木屋给女孩过生日。甚至逃课陪格蕾丝逛商场。再后来得知原来格蕾丝是自己西班牙语班的同学,而随着时间逝去,报纸,电视,警方等也都在寻找长期失踪的女孩。但女孩却固执地不肯回家……原来女孩被继父强暴怀孕,而母亲选择了继父……本来女孩计划投奔一个阿姨,然而在出发前被警方找到,因为有人向警方举报曾看到女孩和男孩在一起……被警方“解救”的格蕾丝回家后被继父杀害……
很多年后,男孩的弟弟乔尔成了一位棒球明星。而艾瑞克进入斯坦福法学院读书,34岁时成为了犹他州历史上最年轻的检察官。他一生都在起诉像格蕾丝继父那样的人,几乎每桩官司都亲自上场,他赢得了法庭上最凶猛的斗士的美名。
而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在小木屋中给女孩过生日时,格蕾丝说她从蜡烛的火焰中看到了未来,为来乔尔“将会是个名人,人们会向他索要签名”,而艾瑞克,未来会成为一个“令别人戒慎恐惧”的人。或许在那抹烛光中,格蕾丝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失火后的天堂,还是天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