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时读书记不清楚。但为何挨打,印象深刻。我幼年时,父亲是一位私塾教师,在自家开设一个小学堂,为本村二十几名适龄儿童传授基础文化知识。师生劳务关系明晰:老师不收学生学费,学生家长每月帮助老师做一至两天农活。这样老师教学安心,学生没太重经济负担。相互方便,互惠互利,两全其美。很符合当时社情村情。
我五六岁时,就在父亲学堂读书,并使用学名李永铎,铎字代金,意涵有钱。那时我的家有两栋住房;一栋为七柱(纵深)两间砖墙,草顶厨房;一栋为九柱两件砖瓦正房。小间为卧室,堂屋做学堂,面积约五六十平米,二十几名学生就生活在这一空间。老师的大方桌摆在厅内最北面,老师坐北朝南,居高临下,俯视学生。学堂不备桌椅,由学生自带,虽属自备,但也基本统一,均为一高一矮两个凳子。高凳为桌,低凳为椅,简朴使用。我与父亲同桌,坐在他的正对面。
那时学生只学国语,就是现在的语文。不搞统一授课,一人一课本,一人一进度,一对一教学。当时教学具有时代特色,老师给学生上课,只念课文,教识生字,然后学生摇头晃脑的唱读,唱背。认会了,背熟了,经老师验收合格后,再上新课。之后就是读背写同时进行。那时读书,是真正意义的读书。读完一本书,必须熟背这本书,还必须用毛笔写完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