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违规经商、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字眼熟悉又沉痛的出现在我们面前,这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必须严肃查处。
党和国家一再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指示和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提出了要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进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紧盯易发生问题的脆弱点,通过各类方式方法围绕工作作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督促职能部门确保政策落地。同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实现对企业、群众的诉求快速响应,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实现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
除了纪检监察机关,从政府服务、政策制定、机构改革等方面分析,优化营商环境的本质在于驰而不息的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市场主体对更好发展的期待。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倾听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聚焦难点关键点,打破问题壁垒,努力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构建一个公平、透明、高效、廉洁、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更多干部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主动做到思维转变,真正把企业家当亲人,以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为标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精准服务。通过学思践悟练就服务市场主体的真本领,把”想服务”“会服务”统一起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当好“服务员”的角色,切实为企业办好每一件实事、好事,助力其轻装上阵、释放活力,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