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小编准备按: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围(文章已发)、评标、中标确认、合同谈判和合同条款等几个方面来一一细说内审,从审计实战出发,说干货,不来虚的。
对于招标采购计划,很多审计人员可能不太重视,甚至审计过程中,也从没有考虑过这一块儿,但并不代表它审不出来东西。
一、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编制必须结合企业整体运营,须配合运营进度安排、整体预算、资金计划等方面来拟定。
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本身就是一个管理缺陷。
造成的不良影响:
(1)对现金流的影响。临时增加采购造成的资金压力;
(2)对采购成本的影响。加急采购会造成因缺少充足调研和谈判时间而成本增加;
(3)采购人员压力,无计划的采购业务,造成采购时间集中,采购人员不足只能简化采购程序,舞弊风险较大;
(4)针对一些集中、批量的采购业务,比如,本来1项采购的采购周期是1个月,但突然发现招采部门在一周内完成了多项采购,这是重要审计线索,可以查查,保证采购程序不会完整。
(5)特殊情况:把方案当计划,把会议纪要当计划。
比如,在营销方案中,会提报下月或下季度的采购方案,以此作为采购计划;还有些公司将会议安排当成采购计划。
对于我们审计来说,也不是不认可,非要当成无效,毕竟“实质重于形式”。
但是,那些文件存在一个权限问题:并不是业务部门同意了就可以列入招采计划,需要招采部门结合各方因素才能制定好计划。
二、计划分类
好的采购计划需要有:年度采购计划、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
年度采购计划需配合企业整体运营和年度目标来设计,需要包括所有重大采购项。
季度和月度采购计划就根据实际业务进度来编制了。
如果只有年度计划,或只有月度计划,那和没有计划区别不大。
有个问题:涉及到绩效考核的,比如年度计划内的采购事项参与年度绩效考核,而月度采购计划可能没有考核或权重较小。
这就出现了,重大的采购未编入年度计划,从而不受重视,造成采购质量差。
三、只有完成时间,没有开始时间
这是一项很常见的操作问题,也是重大管理缺陷。
很多企业在编制采购计划时,都是招采部门搜集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的采购需求,然后确定一个完成时间,没有设定整个采购周期。
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计划中有很长的采购周期,因完成时间靠后,就一直拖,直到屎憋屁股门儿了,才开始组织招标。
其质量可想而知。
四、计划过于提前
碰到过很多种案例:采购计划提前于业务进度,等招标完成了,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无法进场。
很多采购合同都会这样约定:供货时间或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没有通知就无法供货或进场施工。
然后,就会出现2种结果,以施工承包为例:
招标时,物料或人工价格较低,中标1年或2年后才开工,此时的材料和人工费都已经大涨,如果此时施工,承包单位肯定赔本,你说他是进场还是不进场?如果进场了质量还有保证吗?如果重新谈判,那之前的招标还有意义吗?
招标时,物料或人工价格高,中标1年或2年后才开工,此时成本都大降,会不会有人提醒签订补充协议来降低成本呢?
这也是一项重要审计线索:合同日和进场日的时间差。
对于合同价格有弹性的还好说,对于一些包死价合同,质量和进度就容易出问题。
五、提报单位不配合
无论是年度计划或是月度计划,都会出现需求部门不配合现象。
其实可以做一个评估,比如:计划内的采购项占总采购事项的比例。
如果计划外的采购项较多,有2项管理问题:(1)需求部门不配合;(2)采购部门不组织;
或者就是公司整体运营计划出现了问题。
这项看似不重要,但是却是最扯皮的事儿。
如果你接触过招采人员就会发现,他们抱怨最多的是:“让需求部门报计划的时候都不报,需要采购了,又急的嗷嗷叫!”
六、不按计划采购
这和所有的计划管理一样,是一项标准的管理问题:有计划不执行。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1)计划不合理;(2)临时采购项过多;(3)领导安排。
如果是一些高管安排的加急采购项过多,就要考虑舞弊问题了。
七、边界管理
一个企业的采购业务,并不全是由一个部门承担的。
比如:营销策划部或营销中心负责采购营销类物料或活动;设计部门负责设计合同的采购;项目采购零星或现场管理类等等,招采部门负责一些重大的采购等等。
这时,就需有一个采购业务的“边界管理”。
主要的管理缺陷是:
(1)一项采购,今天这个部门采购,明天那个部门采购,权责不清;
(2)硬拆分,比如本就是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非将设计分给设计部门采购,将施工分给招采部门采购,最后发现:设计与施工不匹配,不仅增加成本,质量还差;
(3)有一个新的采购需求,谁都不愿意接手,推来推去,耽误了工期;
(4)两个部门都参与采购过程,最后出了问题,来回踢皮球。
八、细节审计:计划编制
这就看你对审计的业务熟悉度了,既有管理问题,也有舞弊线索:
(1)明明是大的采购,人员配备很少;
(2)根据进度,前面工序的采购,放在后面采购;
(3)计划周期不合理:大采购周期短,小采购周期长;
(4)明明不需要单独采购的(并入其他采购内),列了采购计划,有定向采购风险;
(5)明明需要单独采购的,却使用其他项目的招标结果,明面上是为了省事儿,实际上也有舞弊风险,等等。
九、采购分类
这项问题应归类到招标采购的基础管理里面,因为后续可能讲不到,就放到这篇文章了。
从实际业务出发来分类:战略采购、招标(私企里多是议标)、直接采购(垄断性质)、零星采购(须三方比价)。
一种特殊的就是,询价招标(边找单位、边报价比价、边确定标底,边评标中标),这是最为常见的招标形式,尤其是经验较少或管理不太规范的企业中,最多也最容易出问题。
按权责分类:有些企业根据权责不同,对采购项进行分类,比如:一类采购到集团、二类采购到区域公司,三类采购由项目公司负责。
有分类就有权责,这些就需要我们去审计,采购业务是否按照对应权责来开展。
就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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