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

他说:“接下来就是四年的兄弟,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白脸,白牙,算得上修长的手指,递来三根白烟,有点羞涩的笑了笑。

什么叫四年的兄弟?还没开始认识就为这段感情定下了期限?

心里顿时升起一阵腻味,耸耸肩,淡淡的回了一句:“谢谢,我不吸烟。”转身离开,继续慢活我作为一名临时班干而接下来的一堆临时工作。

另外两位舍友兴致勃勃的结果他手上的香烟,三个烟鬼成功会师,借着一股浓浓的焦味,开始了大学生活的第一次促膝长谈。

而我,没有参与。

那年,我们大一。


他说:“来玩Dota吧,我们十人黑,还缺一个人。”

只能说男人在一些特定的时间段,或者说特定的环境下,是一种比女人还要感性的族群,例如踢过一场球,例如打过一次架,例如玩过一盘Dota……几十分钟内,就能让一群男人由陌生人变为兄弟,这神奇之处完全不亚于因为一条裙子,两个女人成为闺蜜。

于是,在我心里,在续一个会在外面帮我挡酒,一个会在辅导员面前拆我小台却又总能帮我把搞不定的事情搞定的两个舍友之外,又多了一个玩Dota只让我玩辅助,还得包鸡包眼包变鸟,提供三包服务的机友。

但既然是盟友,大家都是为了部落的农药而战,那他就不能将我往死里压,这也是为了避免我一怒之下将他往死里坑。

所以,他经常会带着我,猥琐的绕过树林去杀对面打野的落单英雄;所以,当我遇险大喊呼救的时候,他的传送TP总是第一个亮起;所以,我突然意识到,他和我不仅是一个部落的,还是一个屋檐下的。

那年,我们依然大一,刚刚不咸不淡的度过半个学期。


他说:“把头转过来这边睡吧,咱们聊聊天,但别吵着他们睡觉。”

那晚聊天的内容早已忘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从那晚起,我们由脚对脚睡变成了头对头睡,开始在睡觉前看到对方还在玩手机,会顺手反过手去,摸摸对方的头,嘴里开完笑的说着,摸摸狗头,但实际上是催对方早点睡了。看到好玩的事或视频,也会顺手拍拍对方,一起看,然后一起笑。

后来,我大致晓得他为啥要和我头对头睡觉了,想想,靠着玩手机的时候,是靠着一个软软的背舒服,还是靠着两根冷冷的,用来挂蚊帐的铁架子来的舒服?而且他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嫉妒我的床位靠着一面大墙,一面大得足以支持各种舒适靠姿的墙。

没办法,很多时候他都有着这种小狐狸般的机智,无所谓,只是可惜了我为了靠起来更舒服而特意买来的垫子和贴在墙上的大海报。

那年,我们还是大一,不知不觉中,已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之久。


他说:“咱们一起去图书馆学习吧,你帮我复习。”

这是他迄今为止对我放的最大的一次飞机。

那晚,我洗完澡后整装待发,他在打机;完成当日复习任务的一半,停下来歇会给他一个电话,他在打机;复习结束,按照之前两人商量好的剧本,还得去球场跑两圈,两圈过后给他电话,他在打机;吃完夜宵,回到宿舍,他在打机;我笑笑无言,爬上床睡觉,他在打机。

一直到大学毕业,他都未能跟我去图书馆复习过哪怕一次,于是乎,这句话就成了我大学生活里呼啸而过,声音最为嘹亮的大飞机。

那年,我们大二了,交流仍旧不多,他翘着他的课,挂着他的科;我混着我的社团,拿着我的奖学金……我们就像两根打了活结的红绳,看似缠绵,实无过多交集,只需轻轻一扯,便能重回陌路。


他说:“帮我打个包,好么?”

堕落是一种病,悠闲是它的温床,无聊是它的感染媒介。

特别是大二第二学期,因翘了一个星期的课跑去厦门旅游,导致怒了那老教授,挂了那电子电工,眼看这奖学金彻底无望之后,我也学会了赖床,学会了让人帮忙喊“到”,学会了以柯南的眼光去洞察这个世界,掌握每个老师的点名规律,这个神奇的技能才是大学必修之课。

所以,差三岔五的,我总得去上那么几节课,去喊声到,去和任课老师混个脸熟,顺便帮他打个包,那一时间,一种掌控他人生死的莫大虚荣感不时涌上心头,偶尔得以无比嚣张的喊出一句,要么我吃什么你吃什么,要么饿死,没有第三条路!

但嚣张往往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我的代价,就是知道他喜欢微辣,但又不能太辣,不喜欢吃二饭的白切鸡,偏爱三饭的韭黄炒蛋,若能加上一盅老火煨汤,这便能让他狗眼一亮。以至于有时懒得动,但一想到买到不好吃的,他吃起来不开心,被他埋怨两句我也会不开心,就往往情愿多绕几步路,多排两分钟队,尽量买到他喜欢吃的。所谓的中国好舍友,也就这般了罢?

他喜欢喝酒,学校的堕落一条街,门口的烧烤档,市内的酒吧,这些都成当时往往闲到蛋疼的我们消遣的好去处。

我也喜欢喝酒,也敢喝酒,因为我知道,他和另外一个舍友总会帮我挡酒,直到那个冬夜。

他没喝醉,神智清醒,但就是没完没了的吐,怕他吐到无物可吐,会吐到胃抽搐,我也只好不停的帮他弄盐水,喂蜂蜜水,清理桶里的脏物。那一夜,他裹着条棉被蜷缩在椅子上,我披着一件大衣坐在椅子上,他闭目养神,我看着他,两人彻夜未眠。

从那以后,我对酒再也无爱,尽量少喝,他喜欢喝,帮我挡酒,这也无所谓,留一个人清醒照顾着,足以。

那年,我们大三了,带着一股对大学生活淡淡的腻味,以及一种临近毕业死前行乐的矛盾心态,我们欢快的堕落着。


他说:“我跳槽了,要去深圳了。”

那年,我们大四,自认为面对各种已离别或即将离别,都有着一种笑对飞蛾扑火般的悲烈麻木,但他说出这句话时,我的心中不免升起一股怨念,还说四年兄弟呢?这才过去三年,就要各奔东西了。

回想自己大一那会的不屑,不免苦涩,那时的我何曾晓得,莫说一辈子,四年,亦已是一种莫大的奢侈。


他说:“我公司还缺人,你要过来么?”

当晚,我彻夜未眠。

第二天,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偷偷上网填了简历,E了出去。

第三天,接到周五面试的通知,放下电话,撒了个谎,跟经理请了一天假。

第四天,收拾了几件衣服,于下午下班之后,坐上了前往深圳的汽车。

三天后,接到录用通知,起身,又撒了个谎,跟经理提出了返校离职的申请。

那年,我们刚刚毕业,可以冲动,可以任性,可以随心所欲自私到不顾一切!


他说:“家里人的意志真有那么重要么?”

我给自己的疯狂以及任性定下了一个为期一年的期限,一年,仍如大学时那般每日见面,一起工作,一起吃饭,一起住,一起生活。

除去大学期间的各种假期,补上这一年,凑起来勉强够四年了吧?我已帮他完成了大一那会的约定,解了我被他放过多次飞机的怨念,这,已足以。

那年,摸摸他的头,背上行李,我离开了。


他说:“下周我结婚,你能来么?”

项目关键时期,请假不批?没关系,直接离职。

那一天,他一身耀眼的白,我一身沉默的黑,两人相视一笑,牵手缓缓走过花道,不紧张,不尴尬,对花道参礼的亲人好友,报以微微一笑。

礼钟响起,钟声回荡,脚步轻抬,步入教堂。

主婚人以主之名,双唇微启的那一瞬间,我放开牵着他的手,指尖划过他的掌心,右手顺引,将另一只手替入他的手中,在他耳边轻语,祝你们幸福,我愿意。

转身,微笑离开。

这一年,未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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