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在我某一年生日的时候,堂妹送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南海出版社,猩红色封面,作者是马尔克斯。
那时候我对马尔克斯的概念仅仅是写过《百年孤独》的那个人,来自哥伦比亚,我没有立即开始看,因为有一种“全世界的翻译腔都很烂不如让我来翻译”的自命不凡。所以我应该是在快过年的时候打开书,然后大年初一还是初二的时候看完了,看完之后我给恩师打电话,跟他说这本书多么多么好。
我以前念高中的时候,有点喜欢韩寒,依稀记得应该是他说轻易被一本书改变的人,应该是没读过多少书的人,我那时候特别喜欢他身上那股“对不起我就这么叼”的气质。
可是我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让我有些改变的书,那你说我没读过多少书说我没见识,我都没关系,在伟大的作家和伟大的作品前面,我那点小小的骄傲算什么。
再回到马尔克斯这个话题,我前不久去庆祝一个新认识的友人的生日,我是新加入的所以大家一直问我的消息,问起我为什么去了哥伦比亚,这个问题我不止回答过一次,每次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我为了马尔克斯去的,我为了马孔多去的”,又问起“马尔克斯哪里吸引了你呢”,这个问题我反而答不上来了。
我说我不知道。
你有没有问过你自己,你的爱人哪一点最吸引你呢? 然后你的回答是不是具体到了某一个细节呢?
2016年夏天,我搭一班飞机一个人到了Cartagena,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已经见过了那一篇游记。我住在老城区一栋粉红色的房子里,有小小的阳台和吊床。放好东西去古城,冒着烈日去找马尔克斯的埋骨之地——卡特赫纳大学,临时买了的一件蓝色印花连体裤换掉我黏在皮肤上的牛仔裤,穿着我全黑的橡胶底帆布鞋,我从拿到大学地址就开始数我自己的脚步,告诉自己近一点点了,又近一点点了。
我依然记得那天从我想要找到他起的所有的细节。
一进门就看到他的青铜塑像,那一刻的感觉,好像是遇到命中注定的爱人。楼上楼下的走廊里都挂着他的巨幅海报,还有从书里摘录出来的话。
我很爱的一首歌来自李宗盛,他写:
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的呼吸都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
……
很多人翻唱过这首歌,我唯独喜欢大哥在“理性与感性”音乐会上唱的这一版。
你说这么一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怎么就把这个小心思刻画得这么细腻。
加勒比海的小城,诗人死后久久望着前面那一片海。
爱情是一场病,霍乱是另一种形式的爱情。
Lo único que me duele de morir, es que no sea de amor.
我对死亡的唯一遗憾,就是不能为爱而死。
念初中或者高中的时候,我很厌烦黏黏糊糊的爱情故事,那时候我爱流浪的三毛,爱看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可是就不愿意花费时间去谈论和欣赏爱情,实在是肤浅,因为我到过拉美之后才知道,“爱”它不仅仅是限于男女之爱的。“爱”这个如此抽象的存在,就如同空气一样重要。
有一个谣言,说马尔克斯在死前给他的读者写了一封告别信,信有这么一句话:永远有一个明天,生活给我们另一个机会将事情做好,可是如果我搞错了,今天就是我们所剩的全部,我会对你说我多么爱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作家从来没写过这么一封信,就更不用谈这句话了。它太矫情了,矫情到飘起来了,然而作家的每一句话却都根植于大地的,即便如此,我却依然喜欢这一句矫情的话,我却依然想坦然地谈论和欣赏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给读者描绘的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即便“我”阅女无数,即便“你”结婚亡夫,即便我们重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我”依然爱你,依然为你保持了童贞。
不知道对于我的读者而言,代表马尔克斯的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那么如果你还没开始,我建议先去读一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觉得这个纯粹的爱情故事能够打动你的话,不妨再找《百年孤独》来读,如果兴趣仍在,不妨也读一读他在获诺奖时的发言,一个心里没有装着他的国家和人民的作家,不能算一流的作家,不管他的文字多么巧妙。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