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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评价这是一本“风格极其独特的作品”,“叙述的是一个极其温柔细腻的故事”。可恕我直言,我看不到对这朵“彩虹色的花”而言,温情在哪里。
故事讲的是:一朵盛开在原野上的彩虹色的花,它为见到太阳而高兴,并愿意分享自己的快乐。
对身旁经过的蚂蚁、蜥蝎、老鼠、小鸟、刺猬,它都热情的施以援手,慷慨的献出了一片片花瓣,来满足小动物们的愿望。
可是,对花朵而言,每一片花瓣都是它生命的一部分啊!为了成全其他动物“参加晚会的衣裳”、“给女儿的生日礼物”、“凉快的扇子”……它主动献出了花瓣,是否分享不当,慷慨过度了呢?
被大风吹落最后一片花瓣后,彩虹色的花慢慢枯萎,埋藏于茫茫雪地。
编后语煽情,“生命可以轮回,乐于助人的精神则永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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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儿童绘本中宣扬这样的分享理念,实在是害人不浅!
在我讲的时候,K边听边指着图画一脸心疼,“只剩两个花瓣了”,“只剩一个花瓣了”。
讲完我问她,“那你想不想做这朵小花,把花瓣都献给别人呀?”
她先是摇头,望着我又改变了想法:“妈妈要是你需要花瓣,我就给你。”
“要是好朋友需要花瓣呢?”
她犹豫了一下,眼睛望着我,底气不足的回答:“要是好朋友需要我也给她(他)。”她说出所猜的我想听的答案。
“真的呀?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没关系的。”
“不愿意。”
她如释重负。
“我也不愿意”,我对她说,“作为一朵小花,这些花瓣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虽然我很想帮助它们,但也不能以损害我的身体为代价呀,任何人的身体都是最宝贵的,即便是父母、老师、好朋友,也不能因为需要帮助而损害它,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
她似懂非懂的“恩”了一句。
“你看,是有花瓣的小花漂亮还是没有花瓣的小花漂亮呢?”,“有花瓣的小花漂亮。”
“对呀,有花瓣的小花很漂亮,失去花瓣的小花不仅变丑了,力量也会越来越小,慢慢就枯萎了。我们不如一起来帮小花想想,如果不献出自己的花瓣,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到这些小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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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我的话她理解多少,但我必须告诉她,真正的“分享”是快乐的,利人不损己。不仅心理上愉快,而且任何时候都不会以残害自己的身体甚至放弃生命为代价。
如果有人提出让你感到“不舒服”或“有害”的分享要求,无论是谁,只管躲开,越远越好;如果有人因为你的自愿而安然接受,无论是谁,只管躲开,越远越好。
诚然,学会分享很重要。
通过自愿与他人共享资源,从而获得愉悦和满足,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情感沟通的桥梁,是人们在积极的社会交往中经常采用的一种行为。
但凡是有度,对白纸一张的孩童,使其懂得爱护身体、敬畏生命才是正道。
单从故事本身,完全不是分享,而是“自我牺牲”成全他人啊!
孩子虽然说不出什么道理,也会凭直觉发现这种“分享”的不妥,------它(让小花)不美,不健康。
如果它们作为分享教育的故事出现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想必很多小朋友会和可儿一样压制内心的真实感受,迎合老师或人云亦云的接受这种“分享”观。
这对幼儿价值观的形成显然是不利的。
经典童话“海的女儿”也如出一辙。
好在随着社会进步,教育观念也在转变,赖宁的英雄事迹从课本中消失就是一个例子。八九十年代学校教育倡导的“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已逐渐被“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理念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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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提高到生命的高度,成熟的人也都明白,人际交往中分享互利很重要,界限的意识更重要。
比如“亲兄弟明算账”,比如“斗米恩,升米仇”,无不是血泪教训和总结。
亲密程度不够或超过了界限的分享,反而容易引发混乱和冲突,具有破坏性而非建设性。
就算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你会发现互动较好的反而是那些遵从着隐形边界的。
不侵入他人“领域”是义务和起码的尊重,避免被他人侵入则是权利和对自己的善,共同遵守才是和谐持久之道。
这种边界意识,虽然小孩子不会说,但早已贯穿在起言行中了,比如“这是我的,那是你的”。及至进入社会,表现出来就是自我权利意识。
话说回来,人即使对自身的处理(自杀除外),也不是为所欲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点是明确在法律中的。
刑法中有个“被害人承诺”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被害人同意他人对其加害,那么他人不构成犯罪。但,它明确禁止一种情形,即“被害人对承诺的法益具有一定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人的承诺,行为人也有罪。比如,生命。”(柏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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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说:“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雾老师说,“真正的善行,并非是无条件的生存资源让渡,而是帮助那些人站起来,让他们发现自尊与己身的优势资源。”
爱惜身体,敬畏生命,懂得分享的界限,是我们应该传递给儿童的理念。
希望有一天,《彩虹色的花》此类故事书彻底消失。